『壹』 共同借款人可以同時擔保兩個人嗎
可以的。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一)與本案無牽連;(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貳』 共同擔保貸款如何承擔責任
法律分析:
共同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的方式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共同保證人按照合同約定份額承擔擔保責任,即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的保證人時,保證人在合同中對保證份額有約定的,那麼保證人按照合同約定的份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之間不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共同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共同保證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保證份額,那麼,保證人之間承擔連帶責任,即各保證人對保證全部債權的實現都負有清償責任,債權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個保證人要求履行全部清償責任。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在向其他保證人追償時,保證人內部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按其內部約定的份額分擔,沒有約定的,應當依據公平的原則平均分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衍生問題:
共同擔保成立的條件
1、保證人為二人或二人以上。
至於兩個以上的保證人是自然人、法人抑或其他組織,在所不問;數個保證人是與債權人共同訂立保證合同還是分別訂立保證合同,各保證人之間有無共同提供保證的意思聯系,甚至是否知曉另有其他保證人,均不影響共同保證的成立。但如果兩個保證人所提供的保證一為有效、一為無效的,不能成立共同保證;兩個保證人發生合並,或者債權人於不損害其他保證人利益的前提下放棄對某一按份保證人的權利的,原來的共同保證也相應地轉化為單獨保證。
2、兩個以上的保證人所擔保的債務須為同一債務。
至於其為同一債務的全部或部分,是相同部分還是不同部分,均不影響共同保證的成立。一個保證人為同一債務人的數個債務分別提供保證以及對數個債務人的同一債務提供保證,或者多個保證人分別對一個或數個債務人的不同債務提供保證的,均不符合共同保證的特徵。
正是由於同一債務的保證人為二人以上,由此形成的法律關系中既存在各保證人與債權人、債務人之間的關系,也存在數個保證人之間的關系,共同保證方構成一種具有特殊性的保證。
『叄』 什麼叫共同擔保貸款
共同擔保貸款:就是有兩個以上的人來擔保這筆貸款,一般擔保人都是要本地戶口,其實就是怕你跑的意思,如果你跑了我可以找你的擔保人。
『肆』 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區別是什麼
共同借款人要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而擔保人是承擔擔保責任。二者是不同的概念,擔保人是在貸款人無能力賠償的情況下,法院會依法強制執行擔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伍』 貸款擔保人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夫妻共同貸款的,由夫妻共同簽字,也可以經過一方同意由另一方代簽。用夫妻共有財產擔保需要雙方都同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條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第三百零一條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陸』 共同貸款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在30—60周歲之間;
2、有能力償還貸款;
3、個人信用良好,沒有不良記錄;
4、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
5、工作地點在貸款當地;
6、有固定的住址。
『柒』 共同借款人與擔保人的區別
1、共同借款人要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而擔保人是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是在貸款人無能力賠償的情況下,法院會依法強制執行擔保人。而共同借款人通俗的說,就是如果你有賠償能力,而你的共同借款人無賠償能力,那麼法院就可以直接執行你。
2、共同借款人與擔保人承擔責任的訴訟時效也是有區別的。對於借款人來說,債權人可以在2年之內向其主張,超過2年沒有主張,債權人則喪失勝訴權,即是說他向法院起訴,法院不會支持他的訴訟請求。對於擔保人,一般都在6個月左右。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捌』 關於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是同一個人,可以嗎有相關法律法規嗎謝謝
不能。
擔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個人。
擔保人是擔保債務履行的人,共同借款人是向他人借款,承擔債務的人。兩個人的法律地位是有沖突的,不是一個責任承擔方式,所以,擔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個人。
這樣的借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僅有共同借款人有效,擔保人沒有法律意義,該擔保條款無效。
『玖』 一個共同借款人可以幫兩個助學貸款學生擔保嗎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已獲得開發銀行貸款的借款學生原則上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 第二十條 對借款人的限制:
一、不得在1個貸款人同一轄區內的兩個或兩個以上同級分支機構取得貸款。
二、不得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
三、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不得用貸款在有價證券、期貨等方面從事投機經營。
五、除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貸款經營房地產業務;依法取得經營房地產資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
六、不得套取貸款用於借貸牟取非法收入。
七、不得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使用外幣貸款。
八、不得採取欺詐手段騙取貸款。
『拾』 倆人共同擔保借款,其中一方能取消擔保責任嗎
擔保本身也屬於一種合同,是擔保人與債務人簽訂的,如果債務人不同意,也沒有法定解除事由,擔保人肯定是不能單方面解除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