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有土地使用證能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可以抵押貸款的,而且這種抵押方式基本都不做小額抵押,金額一般都是50萬以上起,但是每個銀行的規定是不一樣的。比如天津銀行是不可以的,而工商和中國銀行是可以用國有土地使用證進行抵押的,詳情以當地銀行規定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Ⅱ 我國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不能抵押嗎
我國法律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能抵押。用土地使用證辦貸款就是指將房屋所佔用的土地使用證抵押給銀行,銀行發放貸款。法律規定,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條
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
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並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條
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
Ⅲ 國有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土地抵押貸款有什麼限制
土地抵押貸款是很多資金需求者選擇多的貸款方式,但辦理土地抵押貸款銀行對房產也是有要求的,對於很多手中比較缺錢的人來說,有效盤活不動產的房屋抵押貸款成為了他們迅速來錢的方式,那麼國有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國有土地抵押貸款有什麼限制沒有呢?
土地抵押貸款 是很多資金需求者選擇多的 貸款方式 ,但辦理土地抵押貸款銀行對房產也是有要求的,對於很多手中比較缺錢的人來說,有效盤活不動產的 房屋抵押 貸款成為了他們迅速來錢的方式,那麼國有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國有土地抵押貸款有什麼限制沒有呢?
國有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判斷國有土地能否做抵押貸款的依據有兩個:
1、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2、是否可以正常做抵押登記。劃撥土地上建的房屋,產權性質分為很多種,如單位公房、 經濟適用房 、安居康居房、 回遷房 、 限價房 、 兩限房 等等,有些能抵押有些不能,具體要看是什麼產權性質的。
3、符合條件的國有 土地使用權 可以進行抵押貸款,但必須交納抵押期間的 土地出讓金 ,需繳納的費用:他項權利登記發證的登記費、工本費。需提供的申報資料:
(1)抵押人、 抵押權人 的抵押申請;
(2)雙方的法人身份證明書、身份證復印件;
(3)雙方法人的授權委託書、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抵押合同(原件);
(5)借款合同(原件);
(6)雙方的 營業執照 復印件、單位代碼(復印件);
(7)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
(8)土地評估報告;
(9)交納土地出讓金憑證。
上述材料備齊後,承辦人審核並交領導批准,發給抵押許可證,項目單位憑抵押許可證即可向銀行申請貸款,並與之簽訂抵押貸款合同,簽訂後雙方到土地 房產局 辦理土地抵押登記,承辦人向抵押權人核發他項權利證明書。
國有土地抵押貸款有什麼限制
國有土地可以抵押。國有土地設立抵押,有效抵押擔保率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扣除補交出讓金余額的70%,也即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的45%,劃撥土地抵押貸款限制條件如下:
1、申請抵押貸款對象必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國大陸境內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外國人。
2、辦理抵押貸款必須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有合法有效的產權合同;
3、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就是關於國有土地是否可以抵押貸款以及國有土地抵押貸款有什麼限制的介紹了,總而言之無論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或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有房屋的,均可進行抵押。
Ⅳ 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房子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可以抵押的。耕地、自留地是不可以抵押的,除非是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才可以進行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第三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第三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Ⅳ 國有劃撥土地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如果國有劃撥土地符合以下條件的的,則可以抵押貸款: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3、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4、根據法律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轉讓、出租、抵押前款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分別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規定辦理。
Ⅵ 土地劃撥」,為什麼不能抵押銀行貸款
首先要明確,「劃撥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屬於國家,不能轉讓。 你當時參加競拍時恐怕沒有仔細閱讀「兩證」的內容,特別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標明的土地性質。 產權證包括兩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性質分為「劃撥」和「轉讓」兩種。「劃撥」土地由國家直接撥給使用者,沒有繳納相關土地費用,「轉讓」土地是指通過公開競拍轉讓,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國有土地。 恐怕你參加競買出價購買的只是廠房的房屋產權,你當時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所以土地使用權仍舊是「劃撥」性質。不知道當時主持拍賣的是不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解決這個問題你可以與當地國資管理部門或土地管理部門協商,看看是否可以由你補交廠房所佔用土地的土地出讓金,然後將土地證上的土地性質轉為「出讓」性質。這樣你就可以用廠房抵押貸款了。
Ⅶ 國家土地使用證是否可以用於抵押貸款
國家土地使用證是否可以用於抵押貸款
法律分析:
國有土地的范疇比較寬泛。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如果是國有出讓土地,屬於經營性的,包括商住、商業、工業、旅遊、娛樂等用途的,都可以辦理抵押貸款。如果屬於公共設施、基礎設施用地,則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比如教育用地,屬於教學樓、學生宿舍等部分不能抵押,行政辦公部分,經批准可以。出讓的高速公路用地也可以抵押。 如果是劃撥土地,經批准也可以,但銀行一般會把補辦出讓手續需要補交的出讓金扣出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Ⅷ 城市土地使用權可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城市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貸款。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三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