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同一抵押物可以更換貸款主體嗎
可以的,但要銀行方面同意,並同時走一次估價的流程。
下列情形可以申請抵押權變更登記:
(一)主債權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發生變更的,包括:
1、抵押當事人、債務人姓名或名稱、身份證明號碼等權利人基本狀況變更;
2、變更抵押物(含部分變更);
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門牌號變更;
4、被擔保債權種類、數額、利率、期限、用途等債權合同要素變更;
5、擔保主債權的債務人轉讓債務導致債務人改變的
6、擔保范圍變更。
(二)同一房地產上存在多個抵押權時,抵押權順位變更的;
(三)在建工程竣工並已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在建工程抵押變更為房地產抵押權登記的;
(四)最高額抵押合同的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變更的;
(五)將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存在的債權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內的。
具體的材料需要問問銀行。各地都不同。
Ⅱ 在抵押期間可以更換抵押物可以嗎
不可以。
抵押貸款的貸款條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Ⅲ 抵押物沒有解押可以變更嗎
不可以啊!
此時房產檔案在抵押狀態、房管部門不受理任何變動,再說在解除抵押登記之前任何產權變動都因違法無效,因而不可以變更!
Ⅳ 二手房抵押貸款可以變更嗎
法律分析:可以。房屋抵押過程中需更名或過戶的,必須首先經過銀行的書面同意,與銀行簽訂抵押變更協議。再備齊身份證,房產證,國土證,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Ⅳ 房屋貸款抵押變更手續
法律分析:房屋貸款抵押變更手續為:1、遞交材料,提出申請;2、抵押房產的有權處分人和其他權利人出具的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3、房產評估機構對所抵押房產出具的評估報告,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4、銀行同意抵押變更,進行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八條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第四百零九條 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是,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Ⅵ 銀行貸款期間抵押物變更
法律分析:還貸期間的房屋,房屋所有權可以變更,但需要通知抵押權人,轉讓所得款項,用於清償抵押債權,並且不得損害抵押權人的利益,符合這些條件可以辦理房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Ⅶ 銀行抵押貸款抵押物可以變更嗎比如說原來抵押的A房換成抵押B房。
不可以。
抵押貸款的貸款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5、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7)貸款抵押物是否可以變更擴展閱讀:
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支持「三農」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增加貸款種類,保證貸款安全。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抵押貸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時,願以自有或第三人財產作保證的一種貸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時公司有權處理其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辦理抵押貸款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第三條 抵押物的范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築物、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額以抵押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為限;有經營期限的企業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其經營期限。
Ⅷ 銀行貸款抵押物可以轉移銀行抵債嗎
法律分析:可以。抵押貸款逾期銀行可以將抵押物轉為抵債資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Ⅸ 抵押物可以轉讓嗎
抵押房產經抵押權人同意可以轉讓。房產作為抵押物,抵押人無權私自進行所有權的變更,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房產的應當以所得價款對債務進行清償,抵押權人拒絕交易請求的應在貸款還清、解除抵押狀態後進行轉讓。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