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額貸款配偶可否做擔保
不行的,夫妻雙方需要在貸款合同上簽章,意思就是說該債務為夫妻共同承擔。
如果配偶再作為擔保人,那該配偶就有雙重債務。
在合同法里,同一自然人不能同時為一筆債務承擔多重債務(或有債務無法確立)
2. 農商銀行貸款買房,找兩對夫妻擔保,如果以後擔保人自己貸款買房會有什麼影響嗎
會有影響的!貸款審批時,不僅要看擔保人自己的徵信,還有看其他的,比如擔保等,這個擔保可能會造成貸款審批失敗!
3. 銀行貸款擔保人夫妻一人擔保有效嗎
法律分析:不具有法律效力。1、貸款擔保人需要夫妻雙方簽字確認,因為擔保的話,是以夫妻共同的家庭財產來擔保,必須雙人都同意,一方簽字不能成立。2、後果問題,需要知曉貸款擔保人保證的方式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二者區別如下:(1)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2)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 別人貸款要夫妻做證明有什麼危害嗎
你如果不怕被套,那就去幫忙,你們一分錢的利益也沒有,,就要給別人承擔責任,這樣你也願意?那你就成了還貸款的人了。
5. 夫妻一方替人擔保過對購房有什麼影響
擔保人要為這筆貸款承擔連帶還款的責任。也就是說,擔保人是拿自己的身家為借款人擔保,借款人還不上貸款,銀行第一時間找擔保人。貸款逾期後,銀行可以隨時申請法院查封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房產、汽車,凍結借款人和擔保人的銀行賬戶等等。換句話說,自從你簽訂了保證合同的那一刻起,你的命運就與借款人的命運捆綁在一起了,至少是在經濟生活上,你們倆同呼息、共命運,不分彼此了。所以,我們有個說法叫什麼來著:為他人擔保,不是真愛,就是真傻。還有俗話說什麼來著:不做中,不做保,不做媒人三代好。自己去品。正常情況下,申請房貸是不需要擔保人的,因為銀行已經拿到房屋的他項權證,不還款就依法處置抵押的房屋,處置價款優先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和相關費用。可是,後來,房貸違約越來越多,處置抵押太麻煩,於是有的銀行就規定:申請房貸可以,除了房屋抵押,還要提供一個公職人員或者有實力的人作為擔保人。於是,出現了題主的問題。沒有嘗到過擔保代償厲害的同學,或許認為不就是個擔保嘛?但是,當你正在辦公室里忙工作的時候,當你正在家中享受節假日休閑的時候,冷不丁兩位法官來到你面前,「你是***嗎?請在傳票上簽字」,相信你瞬間崩潰懷疑人生,你一定不會淡定的,即使你能夠淡定,你回到家裡也不會有好果子吃。以下是相關的法律依據。即將於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這一點與《擔保法》第十九條有截然不同,《擔保法》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綜上所述,一般保證的,銀行要想讓擔保人代償還錢的,需要一套程序,程序沒走完,擔保人可以理直氣壯地拒絕代償。連帶保證的,銀行可以隨時讓擔保人拿錢,不拿錢,就法庭上見,甚至直接申請法院把擔保人的工資卡給凍結,有點小小的恐怖。更恐怖的是,有關資金借貸的擔保合同,無一例外全都是連帶擔保。很好理解呀,銀行希望抓住更多的背鍋俠,他們不想在貸款逾期時走那麼多麻煩的流程。最後,給各位的建議:不是生死之交,簽擔保合同時一定要慎重再慎重。生死之交,除了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還有誰?還有同事,朋友,同學,生意合夥等等都有可能,那就先問自己一個問題:對方如果還不了錢,你拿啥還?可以賣房、賣車替對方還款,你老婆那一關能不能過得去?民法典2020正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大字京東¥ 35.80去購買
6. 朋友要貸款,找我和老公做擔保人,有可信度嗎有風險嗎
你們的朋友你自己應該最了解,他平時的為人、處事讓你覺得放心嗎?說實話他要你們幫的忙不小,所以這個你得考慮清楚,其實人是不可預測的,人生真正能遇到的「知心」朋友應該不多,所以不管做什麼決定都要三思而後行
7. 夫妻一方為他人擔保銀行貸款,夫妻另一方有責任嗎
有責任的。擔保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一種負債。一般情況下,銀行的貸款你去做了擔保,都是連帶責任擔保。當人家借款人還不起錢時,銀行可以直接起訴擔保人去還款。這樣的話你和借款人是沒有任何差別的,所以。你夫妻還是一起承擔該有的責任。
8. 姐夫用房子貸款,為什麼要我們夫妻兩個做擔保做擔保人必須夫妻兩個人一起嗎
做擔保一般一個人就行了,當然,有些為了保障會需要兩個擔保人的。
我覺得如果他條件可以,那麼這個擔保做是沒問題的;但如果他們不太可能擔負起房子,那麼,就讓你妻子做好了。
另外,做擔保時問清楚一切的可能,你有可能承擔的責任再好好決定。
9. 夫妻的一方為他人擔保銀行貸款,另一方有擔保責任嗎
如今貸款在生活當中其實是比較常見的,比如我們在買房子或者是買車的時候,很多人都會向銀行申請貸款,在申請貸款以後,我們就可以成功的買房或者是買車,但是在後續的生活當中,我們必須要履行債務責任,針對這一部分款項進行按月償還,當然針對一些較大數額的貸款,銀行在發放貸款的過程當中,通常是需要有著擔保人進行擔保的,在進行擔保以後才會成功的發放貸款。
如果擔保人拒絕承擔這一部分貸款,首先已經違背了合同,其次對於自身的個人徵信也會有著很大的影響,所以再成為他人貸款當中的擔保人時,一定要格外的注意,最好不要為其他人進行擔保,畢竟其他人的生活我們沒有辦法決定,所以沒有必要承擔這一部分風險。
10. 妻子能給丈夫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嗎
可以作為擔保人。
擔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證人。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為擔保方式。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向銀行借款,自己是債務人,要求妻子為該債務提供擔保,妻子是保證人。夫妻關系的身份不影響妻子作為保證人。
《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第8條、第9條分別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所以,只要是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和清償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許作為保證人。
配偶一方以保證人身份簽字,該借款是夫妻共同債務。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夫妻債務司法解釋》)第1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因此,共同簽字或者事後追認僅是該條款列出的能夠認定是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兩種具體形式,現實情形紛繁復雜,法條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內窮盡列舉,譬如還有委託簽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認定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條上簽字,但並沒有以「見證人」、「在場人」、「證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確排斥共同負擔的表意,相反其明確以「保證人」身份簽字的行為,既表示其知曉借款事宜,又表達了其在一定條件下具有共同承擔的意思表示。因此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