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 在小額貸款公司 借了錢出來 他們還要收取管理費這合法嗎
只要合同上有約定,而你又自願簽訂了合同,就是受法律保護的合同條款,即為合法。
這種錢不應該碰,利息貼著合法上限——你這個,我看你圖片的合同上已經超過了合法上限——而且各種各樣或明或暗的罰息、違約金、費用等等,這些法律都不幹涉的,你簽了就要准備吃虧出血。
② 比如說小額網貸公司貸款1000收取20%到30%的平台管理費,可以算作利息么 或者算不算合法
1、這個不能算作利息,只能是算管理費,其實就是手續費,這個明顯的是不合法的;
2、如果一旦借款成功,逾期之後,利息會很高,即使不逾期也會正常的產生利息;
3、所以說遇到這種平台就不要去借款,盡量去一些沒有前期費用的,利息低的,安全可靠的去借款。
③ 小額貸款中每月收取服務費管理費,這一項費用合理嗎
沒啥不合理的,平台運營員工開工資也需要錢呀。就是看收多少了而已
④ 小額貸款有很高的管理費,服務費等費用嗎
小額貸款的費用是很高,一般都是這樣的,你可以試試不上徵信的向錢貸,新人額度1200是秒到賬的,下載APP申請吧穩下款的哦。
⑤ 借貸公司以平台管理費和服務費名義,變相收取的高額利息,受法律保護嗎
借貸公司以平台管理費和服務費名義,變相收取的高額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按照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間借貸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小額貸款平台提前扣除的管理費擴展閱讀:
借貸公司監管指標:
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當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提高貸款覆蓋面,防止貸款過度集中。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0%;對單一集團企業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5%。
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資本補充、約束機制,准確劃分資產質量,充分計提呆賬准備,真實反映經營成果,確保資本充足率在任何時點不低於8%,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不低於100%。
另外應注意,借貸公司的不良貸款率應在5%以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借貸公司(貸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