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給他人在放貸公司那邊擔保貸款過了5年放貸要起訴擔保人還錢。貸款人已經找不到人了 ,擔保人是不是還錢
情況不明不好講,這關鍵要看你們擔保合同約定如何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
『貳』 民間借貸擔保期限一年還款 借款人沒還 己經過了五年了 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你先申請法院徹查,徹查借款人銀行賬號,只要他在銀行存款了就可以申請凍結,不知你擔保了多少錢??
『叄』 為朋友在信用社貸款擔保,朋友每年只還利息,已經過去5年了,擔保人還有擔保責任嗎
擔保人為信用社貸款提供擔保的,擔保期限在合同履行期間一直有效,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具體擔保期限按擔保方式不同有如下情況:
1、擔保人提供一般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限為約定的保證期限內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限的,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在上述期限內,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責任消滅。
2、擔保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限為約定的保證期限內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限的,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在上述期限內,債權人未對保證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責任消滅。
《擔保法》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肆』 貸款擔保約定擔保五年簽定兩年後才放款,擔保人還會承擔責任嗎
擔保人的責任: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伍』 借款擔保人超過4年還有責任嗎
關於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該規定的意思是,借據註明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為自期滿後次日起三年;未註明還款日期日期的,時效為二十年。
根據借款人與擔保人承擔同樣還款責任的規定,題主到底還有沒有責任,請自己判斷。
『陸』 給人銀行貸款做擔保法院已上訴5年,請問擔保還有效嗎
至今未還。昨日接到法院傳票將我等5名擔保人及借款人狀告,(借款人為朋友...Q3:按揭房因為銀行有擔保物權且在先所以是否會被法院拍賣取決與您按揭貸款...
『柒』 信用貸款超期五年了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即使超期擔保人還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只要借款人沒有償還貸款。
《擔保法》中明確規定擔保人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捌』 擔保人代還了銀行貸款。現在想起訴已經五年了。還能追償嗎
擔保人代還了銀行貸款,現在想起訴已經有五年的時間了,如果這種情況的話建議你跟借款人協商處理這樣會比較好。
『玖』 為朋友銀行貸款擔保到期日已經超過5年了,現在才被告知沒還款,怎麼辦
已經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法律上已經認定銀行放棄了債權,你別管他,千萬別給銀行簽字就沒什麼問題
『拾』 擔保人代償5年徵信能消除嗎
現在說法都是說徵信是五年刷一次,但其實我看過很多,五年前的記錄都是有的。
徵信一詞源於《左傳·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遠於其身"。其中,"信而有徵"即為可驗證其言為信實,或徵求、驗證信用。徵信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並對外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信息咨詢等服務,幫助客戶判斷、控制信用風險,進行信用管理的活動。
徵信就是專業化的、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為個人或企業建立信用檔案,依法採集、客觀記錄其信用信息,並依法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一種活動,它為專業化的授信機構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