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訂完婚之後前後發現女友各種小額貸款欠了十五萬(也許還有沒告訴我的),還沒有領證,是否應該趁早分開
您好,以上這些如果不是因為結婚而成立的債務,一般情況下是屬於婚前債務,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的,一般都是在婚後還款時,已經發生婚後財產混同,即是使用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債務的。具體情況可以以雙方協商,訂立婚前協議另行約定。
❷ 請問我和老婆分居三年多了她欠銀行的錢,到期了銀行工作人員聯系不到她怎麼辦
銀行在聯系不上你老婆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於你們是夫妻關系,法院可以執行你們的共同財產來還銀行的貸款,並且你老婆還會被拉入徵信黑名單aqui te amo。
❸ 老婆欠小額貸款未還清,如果辦離婚,老公是不是就不牽扯還款了
規定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屬於夫妻共有債務,需要當事人雙方一起償還。
夫妻離婚時需要協議分割這筆債務,但是分割協議不能對抗第三方合法權益,債權人可以起訴離婚的夫妻倆主張債權。
《婚姻法》規定: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❹ 老婆在婚前向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借款近20萬元,已經還了幾期了,如果她現在沒經濟能力還,銀行和小額
你們有沒有婚前財產協議?對如何應對債務有沒有約定?如果沒有一般不會找你還
❺ 我和我媳婦離婚了離婚後我媳婦用我的身份證和銀行卡辦理了小額貸款怎麼辦
那是你自己的過錯。都離婚了,已經沒有任何的夫妻義務了,你還把身份證給已經離婚的前妻,是自己的過錯。那就承擔這個不利的還款後果吧。
❻ 我和妻子分居了貸款不到場能貸嗎
一般而言,正規的貸款機構進行貸款是需要申請者本人當面簽字確認的。夫妻共同貸款需要雙人到場。
房屋貸款辦理的條件: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重慶小額貸款申請,一般情況下需滿足以下條件:
首先,是中國大陸居民,18周歲—60周歲,能夠提供個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等)。
其次,有固定的住址和工作、經營地點,能夠提供住址證明材料(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繳費單等)。
再次,有穩定的工作或經濟收入來源,資信狀況良好,能夠提供如銀行流水單號和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
最後,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為國家命令禁止的用途。
❼ 夫妻分居多年丈夫拿妻子的微信上傳的身份證去偷偷貸款妻子要還嗎
首先得有證明不是妻子本人操作的,如果沒法證明的話,那就需要還,第一點,你得先弄清楚這筆錢干什麼用啊,如果是用於非法途徑,比如說賭博之類的,那麼間接證明不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分居多年,如果說這筆錢用到賬戶那邊公司之類的話,沒法證明不是本人操作的話,可能就需要還了
❽ 夫妻分居五年,女方貸款買房只寫女方名字,該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呢
引言:夫妻之間感情破裂,分開時在財產分割上產生問題,是很常見的。有一對夫妻已經分居了五年,但是還沒有領離婚證,而女方在分居期間貸款買房,只寫了女方的名字,該房算不算夫妻的共同財產呢?其實這就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同的情況,對這個房子的所有權有不同的考慮。
法律並不是一個人的最高境界,而是一個人道德的最低底線。倘若男方無視自己的道德,通過法律來佔有女方的財產,女方也可以用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並不是守法的人,就是一個好人,守法的人也大有人渣所在,正如羅翔所說。夫妻雙方之間的感情糾紛是靠自己的道德去規范,自己應該去拿什麼,不應該拿什麼,心中都有一桿秤,所以無論男方還是女方,都應該將自己的道德底線放在首位。
❾ 請問,夫妻雙方以分居半年了,一方貸款另一方不知情,這屬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有證據證明一方貸款時另一方確實不知情,二是這筆貸款是不是共同債務,要看這筆貸款是否用於了雙方的生活支出,以及是否超出了生活開支用度等,具體問題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