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丈夫欠銀行貸款妻子不知情該承擔嗎
法律分析:該貸款不是用於家庭必要生活的話妻子無需承擔,但是需要證明妻子對此事不知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貳』 老公借的貸款,他不還,老婆會受連累嗎
老公借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他不還,老婆當然受連累的。
『叄』 老公欠了貸款,老公還不上,老婆要還嗎
老公欠了貸款,老婆要不要還。對於這種情況,首先要分析:老公欠貸款幹啥?老公欠貸款的時候是以誰的名義欠的這筆錢?對於夫妻之間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所欠的債務,法律是這樣規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債務與一方債務的認定,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是一項很復雜的工作,在很多情況下並不是事情本身比較復雜,而是在舉證證明的時候,沒有證據支撐你所說的事實。因此,往往會出現很多讓人不能理解的判決。在實際操作中,法院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個人債務往往有以下幾個方法: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主要表現為是否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在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時,還存在一些例外情況:(1)一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2)債權人與夫妻一方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3)夫妻對婚後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上述三種情況下,一方主張為夫妻個人債務的且有證據支持的,法院會判決屬於夫妻個人債務。
因此,當老公以自己個人或者以夫妻雙方的名義欠下債務,但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時,妻子有償還的義務,當老公以自己的名義欠下債務,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時,這便屬於他自己的債務,老婆不需要償還。
『肆』 老公貸款離婚了老婆要承擔嗎
老公貸款離婚了老婆需不需要承擔,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丈夫貸的款是屬於個人債務的,在離婚後,妻子無償還義務,不需要還,該筆貸款應當由丈夫個人償還;
2、丈夫貸的款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妻子具有償還義務,在離婚時,雙方應當對該筆債務達成協議,協議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伍』 老公欠網貸不還老婆會受牽連嗎
不會。丈夫網貸,是屬於丈夫的個人債務,如果妻子可以證明這些錢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這些債務跟妻子是沒什麼關系的。
但丈夫網貸金額大,還款有逾期記錄,夫妻兩人想要申請房貸、車貸等以家庭為單位查詢徵信的貸款,難度會加大,逾期情節嚴重,將直接不能申請房貸。如果丈夫網貸金額較大,且未能按時還款,逾期情況嚴重,貸款機構向法院提出訴訟且勝訴後,丈夫一直拒不還款,成為失信被執行人,會給家庭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如果丈夫是失信被執行人,妻子無法申請房貸、車貸。且夫妻名下的財產會被法院強制執行用於還款,丈夫將不能去高消費場所消費,不能乘坐飛機、高鐵,夫妻兩人的子女也不能就讀收費高的私立學校。法律依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拓展資料】
網貸注意事項:
1.注意不需要繳納押金。
網上正規的貸款機構都有著嚴格的貸款審批流程,縱使不要求貸款人提供抵押物,也需要審查貸款人的信貸記錄、收入情形、工作或經營狀況等信息,並且在貸款額度、貸款期限等方面有著嚴格的限定。正規的貸款機構在放貸前不收取任何費用,而是在進入貸款周期後按期還款。
2.肯定要選擇正規的貸款機構。
網上貸款尤其如此。雖然名為小額,但也是貸款,全部的貸款,不管是銀行放貸,還是民間放貸款,都需要你有還款能力。也是那些聲稱,不需要任何條件就能貸款給你的,肯定是騙子或晃子。此外,許多朋友都問,僅僅提供身份證是不是就能貸款的問題。顯而易見,若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證明,身份證也是無用的,正規放貸公司也肯定不會僅憑一張身份證就放款給你的。
3.合理選擇貸款金額和期限。
貸款金額的大小取決於根據個人的資金需求。在此前提下,需要考慮本人的經濟償還能力,避免每期還款金額過高,壓力過大。至於貸款期限,人企貸稱貸款期限越長,其利率就會越高,借款人的利息負擔就會更大。一般汽車貸款一般為3—5年,房屋貸款10—30年。
『陸』 老公欠銀行貸款被起訴老婆會連累嗎
法律分析:不會,只會連累你們的共同財產,如果該借款是用於了夫妻共同生活,則要承擔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柒』 丈夫貸款未還,妻子有責任還嗎
丈夫貸款未還,妻子有責任還;
貸款還不上會面臨以下四種情況:
1.銀行信貸員會不斷到公司催繳;
2.貸款將被罰息的;
3.銀行會通過法律程序維護權益,包括抵押物或企業資產的拍賣、擔保人連帶責任的追償;
4.將無法獲得其他金融機構貸款,個人徵信系統中會有不良記錄會。如果一直不還,該記錄將一直保持,若已經還了,五年後不良記錄會取消。
貸款一直不還,會被起訴,找不到被起訴人,會找到被起訴的家人。
『捌』 請問,老公貸款如果離婚後需要女方承擔嗎
北京專業婚姻律師溫馨提示: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如果老公以個人名義貸款並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共同償還。如果貸款數額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且沒有用於共同生活或共同經營的,則應視為男方的個人債務,與女方無關。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玖』 老公欠了很多信用卡,要是離婚的話還需要老婆還嗎
首先,是否需要配偶償還債務,前提是需要明確配偶所欠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那麼另一方有償還義務,即使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系,仍有償還義務。夫妻雙方對於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當夫或妻一方償還完全部債務之後,對另一方享有追償權。但如果該債務並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就無需共同承擔。所以需要看所欠信用卡的具體用途。
對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在2021年1月1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為購置房屋、家庭生產經營等。另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條還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了在什麼情況下夫妻共同債務可以按照雙方的約定處理: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由此可見,如果夫妻雙方之間對於該債務有明確約定,且債權人認可,那麼該債務需按照雙方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