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抵押貸款的房子要拆遷怎麼辦
拆遷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如果產權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抵押人應當以調換的房屋作為抵押物,並與抵押人重新簽訂抵押合同。
如果抵押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重新設立抵押權或由抵押人清償債務後,方可給予產權人補償。
如果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公布的規定期限內達不成抵押協議的,由拆遷人參照產權爭議房屋的拆遷規定實施拆遷。
⑵ 房子抵押給了銀行貸款了,但是現在要拆遷,拆遷款算誰的為何
房產抵押貸款是目前所有貸款類型中最受銀行和借款人喜歡的一種方式:對於銀行來講房產的價值具有較強的穩定性,是所有抵押物中出現貶值的可能性最小的抵押物;對於借款人來講,有房產作為抵押比起單純的信用借款而言,在流程上、資料提供上更為簡便和快捷。
最近幾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速,一些「老破危小區」也面臨著拆遷和改造,那麼一旦出現抵押的房產面臨拆遷的情況,拆遷款應該歸誰所有呢?首先,先糾正一個認識上的誤區,抵押後的房產依然歸借款人所有很多人會誤認為抵押後的房產就是銀行所有了,直到借款還清且解押後才重新歸借款人所有。
其實以上認識是完全錯誤的,借款人依然對抵押後的房產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銀行行使的是「他項權利」,房產僅僅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物,是敦促借款人按合同約定履行債務償還的一種保障而已,銀行對房產既不擁有所有權、使用權,也不對房產擁有處置權,除非是借款人借款合同違約,出現逾期不還款的情況觸發銀行對房產的處置權後,銀行才能將抵押房產進行拍賣、變現。
而且拍賣變現的資金依然用於債務償還,變現高於應還款本息的則剩餘部分歸借款人所有;變現低於應償還本金的,不足的缺口還需要借款人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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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抵押房產貸款後的房子可以拆除重建嗎
已經辦理了銀行抵押貸款的房屋,在經過抵押銀行協商同意後,可以拆除重建,但需要重新提供抵押物。
⑷ 按揭中的二手房突然要拆了有什麼影響
1、房子拆遷時如果還沒有還完貸款,在房屋拆遷期間還是需要繼續還貸,拿到拆遷款後,需優先還貸。
住房按揭貸款屬於借款合同,在法律關繫上是借貸關系。房屋徵收拆遷是政府行為,不影響雙方債務關系。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就是說即使拆遷也不會損害你的財產權。借貸人可依照合同繼續執行,也可以自己掏錢提前還清房貸。
2、如非貨幣補償,拆遷方要協助拆遷戶與銀行進行債務清理,或者轉換抵押物。
拆遷之前,必須要釐清與房子相關的債務關系和權力關系。如果不是貨幣補償,拆遷方需要清理了銀行的債務並與業主簽訂了拆遷協議後,才能獲得拆遷房屋的權利。所以,對非貨幣補償方式的業主,拆遷方應當優先主動幫助其償還銀行貸款;對選擇產權置換的業主,拆遷方應協助其將原先抵押給銀行的房屋轉換成安置房,重新與銀行簽訂一份住房按揭貸款協議。
二手房按揭貸款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4、能夠支付不低於購房全部價款後防務評估價50%的首期付款。
5、同意以所購房屋作為抵押物,或提供貸款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物或質物,或有具備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⑸ 房產證抵押貸款的房子假設碰到要拆遷怎麼辦
抵押貸款的房子。假設遇到拆遷。拆遷時肯定要給你拆遷款。 最好的辦法是用拆遷款去還貸款。
⑹ 抵押房屋 如遇拆遷怎麼辦
依照《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抵押權隨著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按此邏輯,隨著設有抵押的房屋被拆除,抵押權也應當隨著房屋的滅失而消滅。
但是抵押權有其特殊性,在房屋拆遷後,抵押權並不因此而消滅,而是轉移到房屋拆遷後的補償金或者調換的產權房上。而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在設有抵押的房屋拆遷時也要參與到其中與被拆遷人共同協商。
由於拆遷補償有兩種方式,即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可以依據不同的補償方式採取以下應對措施。
第一、如果房屋拆遷採用的是貨幣補償的方式,則應當與銀行協商先償還債務,使原有抵押權消滅。也可以與銀行協商重新簽訂抵押合同將補償款放在特定的機構或個人那裡,作為抵押財產。
第二、如果屋拆遷採用的是產權調換的方式,則將會出現下列兩種情況:
1、和銀行可以以產權調換後的房屋作為抵押物重新簽訂抵押合同,新的抵押合同必須依法成立並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相應登記手續。
2、如果和銀行在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公布的規定期限內達不成抵押協議的,則由拆遷人參照產權糾紛的房屋達不成協議時的處理程序進行,即由拆遷人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實施拆遷。
拆遷前,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房屋作勘察記錄,並由拆遷人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第三、還可以以自己合法取得的其他房產或財物與銀行重新達成抵押協議,以代替被拆遷房屋上設定的抵押權。這種措施和第一種措施中償還債務、消滅抵押權都使得拆遷房屋上設定的抵押權消滅,所有權恢復到了完全的狀態,此時,可以依法自由選擇補償方式。
(6)房屋抵押貸款後房屋拆除擴展閱讀
抵押房屋拆遷涉及的法律法規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四條: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因國家建設需要,將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列入拆遷范圍的,抵押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雙方可以重新設定抵押房地產,也可以依法清理債權債務,解除抵押合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抵押
⑺ 抵押房產貸款後的房子可以拆除重建嗎
抵押房產貸款後的房子拆除重建的,需要徵得抵押權人(銀行)的同意,提供與抵押房產價值相當的擔保,否則銀行可以主張自己提前還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五十一條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十條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請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擔保遭到拒絕時,抵押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提前行使抵押權。
⑻ 房子還有貸款,但房屋面臨拆遷怎麼辦
房子還有貸款,但房屋面臨拆遷,此時主要的問題有兩個:
一是和銀行之間的借貸合同關系
業主從銀行拿到了貸款,同時也就將房屋抵押給了銀行。如果因為房屋被拆遷出現抵押物消失的情況,那麼銀行的抵押權就會消失。但是銀行具有優先受償權。也就是說,業主拿到拆遷補償款後,應當首先償還銀行貸款。
二是和拆遷方之間的拆遷協議
拆遷方在清理了銀行的債務並與業主簽訂了拆遷協議後,才能獲得拆遷房屋的權力。所以,對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業主,拆遷方應當主動幫助其償還銀行貸款;對選擇產權置換的業主,拆遷方應協助其將原先抵押給銀行的房屋轉換成安置房,再重新簽訂一份貸款協議。
(8)房屋抵押貸款後房屋拆除擴展閱讀:
一、房屋拆遷的形式有三種:
1、人民政府組織統一拆遷。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專門委託的單位統一進行拆除、補償、安置等工作。它是國家提倡和鼓勵採用的拆遷方式,《拆遷條例》規定:「有條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實行綜合開發的地區,應當實施統一拆遷。」
2、自行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自己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安置和補償。主要拆遷業務人員必須在拆遷主管機關進行培訓,取得拆遷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
3、委託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將房屋拆遷的補償和安置工作委託他人進行。被委託人應當是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
二、拆遷補償方式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
2、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准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
面積標准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3、結合型補償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於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⑼ 抵押房屋被拆遷該怎麼辦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拆遷設有抵押的房屋,依照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執行。」按照目前法律規定的拆遷補償的兩種方式,拆遷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具體操作也有不同。
1.抵押房屋拆遷採用貨幣補償的方式操作
如果抵押房屋拆遷,選用了貨幣補償方式,應當先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協商重新設立抵押權或者先償還債務,使抵押房屋原有的抵押權消失,被拆遷人方能向拆遷人領取補償金;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不能訂立新的抵押協議或者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拆遷人有權暫不支付拆遷補償金。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拆遷人和被拆遷人都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的義務。有的地方則有具體規定,對沒有在拆遷期限內與抵押權人重新設立抵押或者清償原債務的,對其補償款由拆遷人交公證機關或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存或代保管。
對貨幣補償的抵押房屋拆遷,需要做以上規定,是因為所得的賠償金應屬於抵押財產。根據這條規定,房屋抵押權因房屋被拆遷而消滅,其補償作為抵押財產使抵押權人的合同權益得到保障,擔保的法律意義得到體現。
2.抵押房屋拆遷採用產權調換方式的操作
如果被拆遷人在抵押房屋拆遷時,選用了產權調換方式,其補償操作應注意以下兩點:
(1)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就產權調換後的房屋作為房屋抵押物而重新簽訂抵押合同。新的抵押合同必須依法成立並登記生效。否則,拆遷人不得與被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即使訂立也因違反擔保法的規定而無效。
(2)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在拆遷期限內達不成新的抵押協議的,該房屋視為產權有爭議的房屋,由拆遷人提出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實施拆遷。拆遷前,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拆遷人對被拆遷房屋作勘察記錄,並由拆遷人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抵押房屋拆除未達成新的抵押協議,一般情況下是被拆遷人方面的原因居多,主要是原抵押合同持有異議。對此,抵押權人應及時提起訴訟,避免債權落空。當然也有被拆遷人主動起訴,要求法院確認原抵押合同無效或撤銷原抵押合同,維護自身之合法權益。
在建工程拆遷糾紛的處理
實踐中,抵押房屋中還有一種十分特殊的情況,就是開發商開發的房屋尚未竣工就遇上拆遷的情況。而在建工程除向銀行貸款作為抵押外,還可能存在拖欠了工程款和已預售的情況,對該種房屋拆遷產生糾紛的處理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和相應的司法解釋來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對此,最高人民法院亦有相應的司法解釋。在建工程遇上拆遷時,無須折價拍賣,也是按市場估價計算補償金額,但該在建工程的補償款應按下列順序處理:
1.如果該建工程尚欠施工單位的工程款,在拆遷補償時,該補償金,施工單位有優先受償權,而不能給先支付抵押權人或抵押人。
2.如果該在建工程不欠施工單位的工程款,但既已抵押,又已預售。作為購買房屋(在建工程)的購房者,其善意購買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如已付清全部或大部分房款後,遇上拆遷,其已付購房款應在拆遷補償金額中優先退還。
3.如果該在建工程既不欠施工單位的工程款,也未向社會發售,那麼除非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商重新設立抵押權,否則該拆遷補償款應優先償還銀行的借款本息。否則拆遷人將與被拆遷人連帶清償原抵押借款的本息。
⑽ 銀行房屋抵押貸款期間拆遷怎麼辦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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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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