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變更嗎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變更,經審貸小組審核批准後辦理變更手續;管理中心整理變更資料,並告知申請人審批意見;擔保人在規定期限內到承辦銀行辦理擔保變更手續;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後,承辦銀行將結果通知管理中心。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貳』 純公積金貸款抵押變更手續如何辦理
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向承辦銀行提交以下證明文件:
(1)
戶口薄,如戶口薄未能清楚反映申請人的婚姻情況或配偶情況的,需補充申請人結婚證。
(2)申請購房貸款的,提供有效的商品房購銷合同,或房屋買賣契約(二手樓買賣)。
(3)申請大修住房貸款的,提供由規劃、土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建築施工許可證或有同樣效力的文件、批文,工程預算。——建房的參照大修類執行,實施後再明確工作程序。
(4)市外職工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提供申請人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反映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情況(包括繳存時間、繳存比例、工資基數、和繳存額),或受委託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5)如共同購房人中存在夫婦以外第三人的(以購房合同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簽名認可的借款抵押合同書(如組合貸款合同中包括了抵押物處理的,可用該合同替代)或由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有第三人姓名的抵押證明書;如共同購房人為被監護人的(年齡未達法律規定),由監護人代為簽名。
(6)貸款申請人(或開發商)在《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業務辦理流程時間跟蹤表》上簽名確認申報時間,交回承辦銀行。
『叄』 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物是否可以調換
住房公積金貸購房,根本不用別人的房產證抵押。因為你購買的房產已經作為不動產抵押了,怎麼還用同事的房產證抵押呢?
你可以到銀行要回同事的房產證。
『肆』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變更嗎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可以依法變更,變更應經審貸小組審核批准;管理中心整理變更資料,並告知申請人審批意見;擔保人在規定期限內到承辦銀行辦理擔保變更手續;變更手續辦理完畢後,承辦銀行將結果通知管理中心。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伍』 太原市: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可變更
公積金擔保方式有自然人擔保和房產抵押擔保兩種方式。8月25日,記者從太原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如果自然人擔保出現問題,購房者可以將其轉為房產抵押擔保。
例如,某居民有一套公積金貸款的商品房,如果開始是通過擔保人方式貸款且未結清貸款,該房產也未辦理大紅本,此時,擔保人想提取公積金或是因為別的原因無法繼續擔保,那麼借款人可以申請擔保方式變更。
太原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借款人可以抵押另外一套太原大紅本住房來變更貸款擔保方式。借款人須向放貸分理處提出申請,辦理時需要攜帶產權證(不動產證)、網簽合同、購房收據等資料。
原標題: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可變更
『陸』 住房公積金擔保方式可以更換嗎
1、保證:(1)保證人應具有法人資格、符合提供保證擔保的其他法定條件並且應該經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2)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的貸款擔保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3)保證期間自債務履行之日起至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兩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4)辦理完畢保證擔保的有關手續及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5)承辦貸款業務的銀行與保證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或撤銷等情況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為需要提供新的擔保的,借款人須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有關手續。
2、抵押:(1)抵押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2)抵押的財產應當符合我國《擔保法》第34條、第37條的規定。抵押財產范圍限於: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②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3)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抵押物的價值。(4)借款人以其貸款所購房屋抵押的,應當以該房屋價值全額作貸款抵押。(5)抵押物的剩餘土地使用年限應高於貸款期限3年(含)以上。(6)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7)抵押登記辦理完成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辦理貸款發放手續。(8)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9)抵押權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消滅。
3、質押:(1)本辦法所稱質押為權利質押。出質人可以是借款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法人、自然人)。(2)用於質押的權利應當符合我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出質的權利的范圍限於:①銀行定期存單且限定於此項貸款受託人簽發的且不自動轉存的銀行存款單。②憑證式國債且限定於此項貸款受託人代理發行並兌付的國家債券。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其他權利。(3)權利憑證載明的兌現日不得先於貸款到期日。(4)質權設定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5)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移交權利憑證手續。移交的權利憑證為銀行定期存單的,承辦貸款業務的銀行應當核押。(6)質權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消滅。
4、抵押加保證:(1)抵押加保證的兩種方式:①抵押加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加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指抵押登記完成前,以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作為貸款的擔保,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保證責任解除,以抵押作為貸款擔保的分階段擔保方式;②抵押加一
般保證。抵押加一般保證指在抵押登記完成前,以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作為貸款的擔保,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以抵押作為貸款的擔保,同時保證人對處置抵押物不足清償債權的部分承擔一般保證責任的共同擔保方式。(2)保證與抵押按保證、抵押的相關規定執行。
5、抵押加保險:(1)抵押加保險指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由借款人購買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的保險,在抵押登記完成後,以抵押作為貸款擔保的方式。(2)抵押按抵押的相關規定執行。(3)採取抵押加保險的,保險合同生效並辦理完畢相關貸款手續後方可發放貸款。
第二十六條住房公積金貸款以房產抵押為主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以所購住房作抵押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必須為第一順序抵押權人,抵押值不得超過抵押房產的規定比例。組合貸款的抵押權人分別為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
第二十八條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借款人對抵押物無權出售、出租、變更或饋贈。
第二十九條借款人以房產作為抵押的,抵押期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抵押物全部權益的第一受益人。
第三十條作為抵押物的房產,抵押期間借款人擁有使用權,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完整的責任。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收執的抵押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負有妥善保管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作為抵押物的房產,在抵押期間遇有統一拆遷規劃時,借款人應事先通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並按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前結清貸款或更換抵押物。
第三十二條在借款人結清全部貸款本息之後,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協助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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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公積金貸款年限可以改嗎
公積金貸款年限可以改。
申請貸款期限變更需滿足以下六個條件:
1、借款人正常還款一年以上,信譽良好,申請時點無逾期還款。
2、申請縮短貸款期限,借款人應無不良還款記錄,提供的收入證明應具備期限縮短後的償貸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變更。
3、申請延長貸款期限,借款人應提供導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客觀事由的說明材料,同意對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應變更。
4、組合貸款期限變更,應徵得組合貸款銀行的同意,且變更期限應保持一致。
5、首次期限變更以合同期限為准,延長或縮短的期數以12的倍數(年)變更。
公積金貸款流程具體如下:
1、提出貸款申請,貸款人先向承辦銀行提出申請;
2、銀行初步審核資料,若是通過,銀行會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
3、借款人提供該類的資料,審核通過了才可進行下一步;
4、擔保中心將審核資料送回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與借款人簽訂合同;
5、借款人等待貸款發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捌』 公積金貸款中途可以更換還款人嗎
可以,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申請變更公積金貸款擔保人。
變更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條件:
1、借款人已正常連續還款滿一年,無逾期現象;
2、擬變更的擔保人需為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為他人提供擔保的能力;公積金賬戶為正常狀態,沒有個人公積金貸款及為他人擔保的情況。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公積金貸款的優勢:
1、方便程度,辦理時間等上差不多。
2、商貸一般沒有貸款上限或上限很高,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請比較高的貸款金額,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上限控制,但高額度的貸款需求可以通過組合貸款方式解決。
3、商貸的貸款對象范圍比較廣,住房公積金貸款一般是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申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下列7個條件:
1、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2、借款人必須是原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為買受人);
3、原商業性購房貸款未結清且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結清貸款;
4、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還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記錄良好且無逾期貸款余額;
5、所購房產已取得當地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且為鋼混結構;
6、所購房產可以設定抵押權的商業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
7、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