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合同與抵押合同一樣嗎
貸款合同與抵押合同不一樣。貸款合同是貸款人為借款人提供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貸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抵押合同是貸款合同的補充,相當於擔保合同。貸款合同生效,抵押合同有效。抵押合同無效並不意味著貸款合同無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㈡ 房屋抵押合同就是貸款合同一樣嗎
抵押合同是從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擔保性質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財物(既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向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抵押合同是有名合同、諾成合同、單務合同、無償合同、要式合同、確定合同、從合同等。根據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系,可以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所謂從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為存在前提的合同。由於從合同要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從合同又被稱為"附屬合同"。像擔保類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等都是相對於主債務合同而存在的從合同,沒有主債務就不可能有對主債務的擔保,也不可能有擔保合同,所以抵押合同必然是從合同。
㈢ 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不一樣的。借款合同是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並向貸款人支付利息的合同。抵押合同是基於借款合同的基礎上產生的一個擔保合同,是保證借款到時能夠歸還的一個從合同。借款合同如果無效,抵押合同則無效。但是如果抵押合同無效,則不影響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㈣ 貸款購房時,是否一定要簽抵押合同
這是必須要簽的,只有你把房子抵押在銀行,才能把錢貸出來,而且還要房子是合法的。
㈤ 怎樣區別抵押貸款和借款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不一樣的。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抵押合同的內容包括有: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㈥ 擔保貸款抵押合同中擔保貸款抵押相關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可作擔保物指已作為抵押擔保的財產。按我國《民法典》規定,下列財產可作擔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抵押物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財產。
二、、不可抵押的財產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三、申請房地產抵押登記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合法擁有房地產權;
(二)房地產無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情況;
(三)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訂的抵押合同書;
(四)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抵押,已經其產權部門批准同意;
(五)共有房地產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六)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㈦ 房地產抵押合同是貸款合同嗎
房地產抵押合同並不是貸款合同,房產抵押合同是貸款合同的從合同。房產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用房產向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然後就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所簽訂的合同。貸款合同是指貸款方將貨幣交付給借款人,然後借款人按照雙方的約定,按時償還本金和利息的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㈧ 貸款合同和光大銀行的抵押合同是不是一個東西
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兩種合同,貸款一定有貸款合同,約定貸款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等,抵押合同是借款合同的附屬合同,只有抵押貸款才簽署,且生效也是基於貸款合同生效,抵押合同才生效,約定雙方的權利及義務,押品的位置,評估價格及違約後處理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