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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期房抵押預告登記的作用

發布時間:2022-04-20 01:11:20

1. 房屋預告登記證明有什麼用

購房人在與開發商訂立預售合同後,只享有合同法上的請求權,該項權利沒有排他的效力,因此購房人很難杜絕追逐利益的開發商以更高的價格將房屋轉賣他人。

在建立了預告登記制度的情況下,購房人如果將他的這一請求權進行預告登記,根據預告登記具有物品排他性質的法律特殊性,開發商如果違背預告登記內容對房屋進行處分,則根據預告登記的法律條文,其行為就無法產生法律效力。

一般來說,房屋預告登記是指當事人約定買賣房屋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時,為了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作的登記。

(1)貸款期房抵押預告登記的作用擴展閱讀

對於預告登記,能進行本登記才是預告登記權利人的最終目的,預告登記終究要推進為本登記。從登記形態上看,本登記(終局登記)記載的對象是具有登記能力的物權,而預告登記記載的對象是債權請求權,這是它們的差異之處。

它們之間又存在密切的關聯,預告登記為債權向物權的轉化提供了順暢的通道,也是本登記得以展開的准備階段。而且,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預告登記要適用本登記的規則。

2. 房產預告登記有什麼作用

【法律分析】:房屋預告登記有下列作用,權利保全效力。通過預告登記,使該債權以登記的方式記錄下來並予以公示,使那些與預告登記的請求權內容相同的任何不動產處分,皆為無效,實際上是保障請求權得以實現並發生所期待的物權效果。房屋預告登記指當事人約定買賣期房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時,為了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作的登記。
預告登記的首要效力在於擔保功能,即防止不動產權利人違反義務對不動產進行處分。
作為不動產登記制度之一的預告登記,具有服務不動產交易的功能,因此,創設預告登記制度有利於保障請求權人的權利,有利於保護交易中的第三人,有利於我國不動產市場健康的有序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3. 期房預抵押登記合同簽了對買房人有什麼好處

1、簽訂期房抵押預登記合同對買房人的好處是能夠通過銀行的貸款審批,順利放款。
2、期房抵押預登記制度是指在期房按揭貸款的過程中,為了保障貸款銀行的債權的安全,借款人在自己所購的期房上設定抵押權,並到相關的登記機關進行登記的制度。
3、期房抵押的預登記也是期房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但一般的房屋抵押登記是在房屋的產權已經完全形成的狀態下進行的抵押登記,而期房抵押的預登記卻是對尚在建設之中,其產權將在未來的某個時間形成的房屋上設立抵押並進行登記的制度。

4、《房屋登記辦法》第六十八條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書面同意,處分該房屋申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5、《物權法》第二十條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4. 什麼是房屋預告登記,有什麼作用

預告登記指當事人約定買賣期房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時,為了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作的登記。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進行抵押
預告登記的首要效力在於擔保功能,即防止不動產權利人違反義務對不動產進行處分。根據《物權法》第20條的規定,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房屋登記辦法》第68條相應規定,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書面同意,處分該房屋申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該條規定在技術上使得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書面同意而對房屋進行的處分行為無法進行登記,自然無法發生物權效力。對於抵押權而言,預告登記具有保全順位的效力,即辦理預告登記的抵押權可以享有優先順位。
預告登記的消滅
《物權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房屋登記辦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相應規定,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相應的房屋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當事人申請房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按照預告登記事項辦理相應的登記。

5. 房屋預告登記的作用是什麼

預告登記是指當事人所期待的不動產物權變動所需要的條件缺失或尚未成就時,也就是說權利取得人只能對未來的物權享有請求權時,為了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由請求權人向登記機關申請而進行的預先登記。《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發自於當事人申請的意思表示,且將請求權通過公示手段對外展示,反映了物權要求的公示原則。預告登記既是承認並保障權利人對房產將來的法律支配關系的制度,也是債權債務關系的延伸。 預告登記是請求權物權化的一種具體表現,預告登記所產生的應當是物權化了的請求權。預告登記時物權變動尚未實現,因此登記對象不是物權本身,而是將來房產物權變動的請求權。因此請求權本身雖是一種債權,但預告登記使該債權具備了物權的某些效力,是請求權物權化的一種具體表現。 預告登記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預告登記使債權通過登記的方式記載下來並予以公示,這樣,債權轉化為准物權,債權的義務主體成為了不特定的,能夠對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義務人處分(不僅僅出售,還包括設定抵押等負擔行為)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還具有追及效力,即將來的房產無論轉讓人轉讓給誰,或者房產被誰佔有,經過預告登記的請求權人只要按照所簽訂的合同履行約定的義務後,都有權向房產實際佔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權或者通過處分房產獲得收益優先償還債務的權利。

6. 預告登記的意義

預告登記指當事人約定買賣期房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時,為了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作的登記。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進行抵押
物權法第21條規定:「當事人約定買賣期房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債權人為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將來取得物權,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債權人已經支付一半以上價款或者債務人書面同意預告登記的,登記機構應當進行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債務人未經債權人同意,不得處分該不動產」「預告登記後,債權人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或者債權消滅的,預告登記失效。具有預告登記失效事由的,債務人有權申請注銷預告登記。」
所謂預告登記,就是為保全關於不動產物權的請求權而將此權利進行的登記。它將債權請求權予以登記,使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動產物權登記請求權所為的處分無效,以保障將來本登記的實現。
以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為代表的債權形式主義的物權變動模式分析,當事人的債權合同僅引起債權變動的法律效果。生效的債權合同結合交付或登記,方能發生物權變動的法律效果。因為,一物數賣情況下的數個買賣合同的效力是相互獨立的,均可引起債權變動,而同時存在的各個債權具有相容性、平等性,就同一標的物可設立數個債權,其間沒有行使上的先後之分。此時,問題的焦點是一物數賣情況下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屬。而在我國債權形式主義的物權變動模式下,先取得標的物的佔有或者先辦理完畢登記手續的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其他買受人得向出賣人主張違約責任。例如出賣人先與買受人甲訂立不動產買賣合同,出賣人收受價金後,再賣予乙,並向乙辦理移轉登記。在此情形,買受人甲除擁有債法上的請求權外,並無排斥第三人的權利,原則上僅能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向出賣人請求損害賠償。此種狀況,對買受人甲不利,為解決這一問題就產生了預告登記制度。
預告登記與一般的不動產登記區別表現在:一 般的不動產登記都是指不動產物權在已經完成的狀態下所進行的登記,而預告登記則是為了保全將來發生的不動產物權而進行的一種登記。預告登記作出後,並不導致不動產物權的設立或變動,而只是使登記申請人取得一種請求將來發生物權變動的權利。納入預告登記的請求權,對後來發生與該項請求權內容相同的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行為,具有排它效力,以確保將來只發生該請求權所期待的法律結果。因此,預告登記是與異議登記同時構成不動產登記中的重要內容。

7. 《物權法》規定的不動產預告登記制度有什麼作用

預告登記指當事人約定買賣期房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時,為了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作的登記。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進行抵押。

8. 預告登記證明的作用

證明的作用: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可知,房屋預告登記證明是指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時,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約定向房產登記管理部門(房地局)申請預告登記,並由房產管理部門依法審查後並予以登記而頒發的證明。
《物權法》第20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9. 商品房預告登記和抵押權預告登記以及已簽合同的區別

從而確定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但是,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制度在行政程序上對預購人具有保護功能。簡單的說就是預告登記之後,預告登記具有準物權登記的效力,其權利人就具有準物權權利人的性質。

所以未經預告登記權利人的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就不發生物權效力。而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之後,該登記備案就沒有準物權的效力,所以預購人想要更好的將來實現物權,就應該在合同登記備案之後再進行預告登記。

登記備案是開發商一方申請登記備案的,這是具有強制性的。而預告登記時雙方合意之下申請的,不具有強制性,只有雙方達成合意才能可以申請登記,也可以不用申請預告登記。

登記備案只是適用於商品房預售合同,而預告登記有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房屋所有權轉移預告登記等。

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在前,而預告登記在後,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制度主要是和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制度相銜接的,要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就必須要有已經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才能辦理。


(9)貸款期房抵押預告登記的作用擴展閱讀: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轉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權及相關權利予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這里的房屋特指商品房,而不包括農村自建住房、單位集資建房等。

房屋預告登記指當事人約定買賣房屋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時,為了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作的登記。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進行抵押。

物權法第20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所謂預告登記,就是為保全關於不動產物權的請求權而將此權利進行的登記。它將債權請求權予以登記,使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動產物權登記請求權所為的處分無效,以保障將來本登記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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