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發展的現狀,要仔細一點的介紹。
近年來,金融機構開展了具有廣泛影響的小額信用貸款、助學貸款、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等小額貸款業務,為促進城鄉居民就業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在小額信貸業務的發展過程中,仍面臨許多困難與挑戰。筆者就這一問題,作如下探討與分析。
一、小額信貸業務發展的現狀
從1993年中國社科院農發所的易縣「扶貧社」試點算起,我國的小額信貸業務已經歷了十幾年的風風雨雨。然而,由於金融體系的不完善、借款主體的不成熟等客觀因素的存在,時至今日,小額信貸業務尚未取得令人振奮的實際成就,也遠未像某些成功的發展中國家那樣「發展出一個活躍而重要的新興行業或部門」。小額信貸業務在我國發展緩慢,跟不上經濟發展的步伐,也不能滿足客戶的金融需求:
(一)貸款額度偏小。隨著經濟的發展,城鄉居民自主創業的意願和意識愈加強烈,資金需求也日益旺盛。然而由於小額信貸業務的額度所限,通常不能滿足其資金需求。目前,商業銀行開辦的下崗失業人員貸款一般為每人2萬元,個別地區提升為2-5萬元;部分農村信用社對農戶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限額為0.5 -5萬元。以農戶購建一棟蔬菜大棚為例,按目前臨猗市場價格計算,建一棟蔬菜大棚大約需要資金6-8萬元,再加上人工工資、籽種、肥料等約需要2萬元,從構建大棚到啟動運作需要投資8-10萬元,如按上述限額授信,仍有相當大的資金缺口。因此,貸款額度偏小,無法滿足客戶的實際需求。
(二)貸款期限較短。農業項目具有投資大、見效慢、風險大、回收期長等特點,而小額信貸業務的最長期限為一年,下崗失業貸款最長期限也只有二年。而農民、下崗失業人員一般沒有固定的收入,這就容易造成貸款逾期,不僅加大了貸戶的利息負擔,影響其還款的積極性。而且,不利於反映貸款質量的真實性;不利於金融機構合理安排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影響金融決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小額信貸模式單一。部分地區小額信貸的開展沒有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結合起來。由於信息的不對稱,造成得到小額貸款的農戶產品銷售難,或無法防範市場風險、無法抵禦自然災害,小額貸款的使用效率和經濟效益大打折扣。
(四)信用體系建設滯後。前些年,由於金融機構電子化建設水平較低,歷史信用記錄缺失,信貸調查僅依靠信貸員對客戶的部分了解,難免存在調查不實、風險估計不充分等現象。加之,一些地區金融生態環境相對較差,部分客戶存在逃債賴債思想,貸前調查質量可想而知。
(五)可持續能力不足。一是地方政府意願不強。2002年底,人民銀行下發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對小額擔保貸款發放的對象、數額、期限、擔保及貼息等作出了明確規定。但由於這項政策牽涉到政府出資擔保和部分貼息問題,再加上額度小,在實施過程中,地方政府積極性不高。二是由於農業受自然氣候因素、市場因素等的影響,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特別是養殖、種植等行業,受自然災害或市場風波影響往往血本無歸。加之,由於農戶資金積累不多,抗風險能力較弱,所以造成部分信貸資金形成不良,大量貸款無法收回,挫傷了金融機構發放小額貸款的積極性。三是小額貸款公司不能吸收公眾存款,只依靠外部資金注入,缺乏可持續的資金來源,影響了小額信貸的發展。
2. 什麼是農戶小額信用貸款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農村信用社在充分了解農戶的家庭經濟狀況和戶主的誠信狀況後,向農民核發《貸款證》並明確一定的可貸款額度,按照「一次核定、周轉使用、隨用隨貸」的原則,按照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擔保的貸款。它適用於主要從事農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與農村經濟發展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民、個體經營戶等。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農戶脫貧致富、奔向小康的好幫手。凡是符合申辦條件又缺乏資金的農戶,應充分利用國家的優惠政策,積極向當地農村信用合作社申請農戶小額信用貸款。
3. 國家關於農民小額貸款的政策是什麼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中國人民銀行
【頒布日期】 19990721
【實施日期】 19990721
【章名】 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農村信用社工作會議精神,改進和加強農村
信用社支農服務,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在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中的作用,總行制定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現印發給你們,請轉發至所轄地區執行。
各分支行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落實意見,並切實加強監管
。農村信用社縣聯社要制定具體落實辦法,以方便社員、方便農民,解決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農村信用社要抓緊組織實施。
各分支行要注意收集有關情況,將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上報總行。
附件: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章名】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信用社)的信貸服務水平
,增加對農戶和農業生產的信貸投入,簡化貸款手續,更好地發揮信用社
支農作用,根據《貸款通則》等有關法規和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信用社以農戶的信譽為保證,在核定的
額度和期限內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
第三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採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
周轉使用」的管理辦法。
第四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使用農戶貸款證。貸款證以農戶為單位,
一戶一證,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
【章名】 第二章 借款人及借款用途
第五條 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借款人條件:
(一)社區內的農戶或個體經營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信用觀念強、資信狀況良好;
(三)從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
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員中必須有具有勞動生產或經營管理能力的勞動力。
第六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用途及安排次序:
(一)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費用貸款;
(二)為農業生產服務的個體私營經濟貸款;
(三)農機具貸款;
(四)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貸款。
【章名】 第三章 資信評定及信用額度
第七條 信用社成立農戶資信評定小組。小組由信用社理事長、主任
、信貸人員、部分監事會成員和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員代表組成。
第八條 農戶資信評定、貸款額度確定步驟:
(一)農戶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
(二)信貸人員調查農戶生產資金需求和家庭經濟收入情況,掌握借
款人的信用條件,並提出初步意見;
(三)由資信評定小組根據信貸人員及所在地社員代表或村民委員會
提供的情況,確定貸款額度,核發貸款證。
第九條 農戶資信評定分優秀、較好、一般等信用等級。
「優秀」等級的標準是:①三年內在信用社貸款並按時償還本息,無
不良記錄;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2000元以上;③自有資金占生產所
需資金的50%以上。
「較好」等級的標準是:①有穩定可靠的收入來源,基本不欠貸款;
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一般」等級的標準是:①家庭有基本勞動力;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
在500元以上。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評定標准、評定方法。農戶小額信用貸
款額度依據農戶信用等級核定,最高額度由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和信用社
縣(市)聯社商定。
【章名】 第四章 貸款的發放與管理
第十條 對已核定貸款額度的農戶,在期限和額度內農戶憑貸款證、
戶口簿或身份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或由信用社信貸人員根據農戶要求到
農戶家中直接發放,逐筆填寫借據。
第十一條 信用社要以戶為單位設立登記台賬,並根據變更情況更換
台賬。貸款證的記錄必須與信用社的台賬保持一致。不一致時,以借據為
准。
第十二條 對隨意改變貸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轉讓貸款證的農戶,
應立即取消其小額信用貸款資格。
第十三條 貸款發放後,信貸員要經常深入農戶,了解和掌握農戶的
生產經營情況和貸款使用情況,加強貸後管理。信貸員要對提供給資信評
定小組的考察材料真實性負責。
【章名】 第五章 貸款期限與利率
第十四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周期確定,原
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特大自然災害而造成絕收的,可延期歸還。
第十五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按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浮動
幅度適當優惠。
第十六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結息方式與一般貸款相同。
【章名】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中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
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
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上級行備案。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4.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貸款用途及安排次序是什麼
按照現行規定,只有:①種植業、養殖業等方面的農業生產費用貸款;②小型農機具貸款;③圍繞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等貸款;④購置生活用品、治病、子女入學等消費貸款,才可以使用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方式。
5. 從加強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和提升農村信用社社會形象出發,談談推進農戶小額信貸和信用工程建設的必要性
一、充分認識加快推進農村信用工程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重要意義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農村金融信貸服務的重要創新成果,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一項重要信貸產品;以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為主要內容的農村信用工程,是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業務的一項基礎工程,是農村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有效載體。加快推進農村信用工程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解決農民「貸款難」和信用社「難貸款」、促進農民增收和縣域經濟發展的迫切需要,是推動涉農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提高經營效益、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是進一步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優化農村信用環境、改善金融生態、規範金融秩序的迫切需要。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一定要站在貫徹落實中央「三農」工作決策部署、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推進農村信用工程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農村信用工程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加強領導,齊抓共管,強化措施,扎實推進,努力擴大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的創建數量和成果,擴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覆蓋面和投放額度,為全縣農民增收和經濟社會率先突破發展發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和良好信用環境。
6. 如何推動小額信貸的可持續發展
「第二屆中國小額信貸創新論壇」
在內蒙古舉行。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郭田勇在主題演講中指出,對整個小額貸款行業的發展並不看好,因為其只能放貸、不能吸收存款。雖然現在資本收益率能夠達到20%以上,但小貸的總資產是在用自己的錢造出來的。另外郭田勇認為,如果中國未來出現幾千家乃至上萬家銀行,將會對小額貸款公司造成非常大的威脅。
7. 如何實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可持續發展
所謂農戶小額信貸是指為解決農戶在生產中的資金困難問題,金融機構通過加大支農信貸投入,簡化職工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辦理程序,更好的發揮其在兵團「三農」工作中的促進作用優勢而開辦的基於農戶信譽,通過一定的程序確定的貸款資金限度和貸款時限范圍內向職工農戶辦理的一項信貸業務行為。為支持金融機構對農戶貸款投入的積極性,國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勵優惠政策,主要一是對在稅收方面,對涉農貸款的稅收實行營業稅優惠稅率,二是在財政方面,對涉農的增量貸款,給予財政獎補。兵團農牧團場農戶小額信貸業務的開展,在兵團改革進程中,為解決農工生產中的資金短缺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從而保障了兵團改革的順利推進。
(一)新疆兵團小額信貸發展概況
新疆兵團作為我國唯一的實行黨政軍企合一的特殊管理體制的組織,她肩負著中央、國務院授予的「屯墾戍邊」的神聖職責。同時還是國家計劃單列單位,特殊的成立歷史背景、特殊的神聖職責和生產生活環境使得新疆兵團擁有了獨一無二的管理體制。在2000年以前,兵團主要以國營農場(農墾企業)的管理方式來發展農業經濟,傳統的計劃經濟體製成分相對較高,涉及農業發展的貸款運作模式多以兵團農牧團場為主要對象,按照「統貸統還」的模式運作管理。團場職工缺少相應的自主經營權,在發展農業生產上只負盈卻不負虧,造成團場經濟發展上出現嚴重的虧損,某種程度上阻礙了兵團團場經濟的快速發展,自2001年以來,隨著兵團研究出台的《關於深化農牧團場改革的意見(試行)》,繼續深化兵團農牧團場管理體制改革,最重要的改革方向就是將自主經營權和民主權下放到職工手中。改革意見的制定出台,對促進兵團團場管理體制改革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解決兵團團場職工「兩費自理」後日益增長的信貸需求,各銀行等金融部門陸續開展了以團場職工為貸款人的涉農小額信用貸款的金融服務產品。在兵團團場職工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業務開展之初,主要的投放主體是農業銀行以及農信社(部分地區改組為農商銀)。隨著兵團團場農戶小額信貸業務的拓展,其他金融機構也陸續參與其中,形成了當前多家金融機構共同開展的局面。
(二)兵團農牧團場小額信貸的運行模式
兵團的小額信貸業務在開展和推廣上和內地省市存在較大的差異,其主要原因就是兵團特殊的體製造成的。通過內地省市小額信貸運作成功的模式來看,大部分是在非政府組織的主導下開展和推廣的,通過自身依託市場的自發力量進行發展壯大。在兵團,金融機構成為了兵團小額信貸業務的主導,經營單位是各團場,同時,配合金融機構來發展這一業務。因此,該項業務在兵團各團場迅速開展起來。銀行機構創造性的把開展小額信用貸款業務和兵團特殊的管理形式有機結合起來,走出符合兵團特點的小額信用貸款業務的發展的新路子。
8. 農戶怎樣申請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
一、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聯保貸款農村信用社都有針對農民的小額貸款,一般需要辦理貸款卡。以信用的方式貸款,貸款額度通常都較低,一般是3萬元以內可以信用貸款。信用社還有農民聯保貸款,三五戶農民組成聯保小組,相互為彼此貸款擔保。有聯保的貸款額度比個人信用貸款額度相對高一些。
二、郵政銀行小額貸款
郵政銀行農民小額貸款是指向農戶發放的用於滿足其農業種植、養殖或者其他與農村經濟發展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資金需求的貸款。這類貸款要求自然人保證或者是聯保,最高可貸款5萬元。申請保證貸款的,需您同保證人一同前往郵儲銀行辦理;申請聯保貸款的,需您同聯保小組成員一同前往郵儲銀行辦理。
三、農行農民小額貸款農行的農民小額貸款,是農行對農戶家庭內單個成員發放的小額自然人貸款。每戶農戶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員申請農戶小額貸款。農行的農戶貸款一般沒有信用形式的,需要以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方式申請。
9.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由來
為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信貸服務水平,增加對農戶和農業生產的信貸投入,簡化貸款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貸款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農村信用社於2001年推出一種新興的貸款品種——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基於農戶的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