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需要擔保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籍薄,擔保人月收入證明,流水賬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1)擔保貸款一年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貳』 申請擔保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
1. 法人營業執照、代碼證明
2. 稅務登記證書
3. 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書
4.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5. 法定代表人及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
6. 注冊資本驗資報告
7. 信用等級證書
8. 章程
9. 董事會關於申請貸款和擔保的決議
10.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當期和近兩年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和審計報告
11. 法人代表及主要業務經理簡歷
12. 擔保貸款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需要批準的,應附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3.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14. 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15. 當前銀行對賬單
16. 未完成並將在有效期內發生的主導產品銷售合同復印件
17. 產品鑒定證書
18. 相關的身份證明和資格證明
拓展資料
一,《稅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條和《稅收行政復議規則》第三十三條規定了稅收行政復議「提前納稅」的規定。實踐中,稽查局在對納稅人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時,要求納稅人在申請復議前15日內繳清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納稅擔保。15天內相對較短,再加上大量的補充納稅在許多情況下,許多納稅人可以不交稅或滯納金,15天內很多納稅人選擇稅收擔保和希望文件的行政復議救濟稅後的保證。然而,納稅擔保所涉及的諸多問題往往導致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之間產生不同的糾紛,致使許多稅務案件仍停留在納稅擔保階段,無法進入稅務處理的實體審查。
二,選擇擔保公司貸款時應該注意
1. 我們應該謹慎地簽訂貸款合同。
一般來說,由於貸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是標准合同,只要貸款人按照合同履行其義務,基本上就不會有針對貸款人的協議。但是,必須仔細審查與擔保公司簽訂的貸款服務合同。如果保證金返還和保險出現問題,就會有糾紛隱患,擔保公司要警惕或更換。
2. 了解個人貸款擔保公司的收費情況。
一般來說,貸款利率水平是借款人比較關心的問題。擔保公司的貸款利率高於銀行的貸款利率,分為抵押貸款和信用貸款。按揭貸款的利率一般在月利率的3%左右。
『叄』 貸款擔保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法律分析: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
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
成為擔保人需要的條件如下:
根據銀行要求辦理,各銀行要求不一樣。但作為擔保人基本條件是擔保人需要有提供擔保的能力(財產、信用)。
(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
(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6)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肆』 擔保貸款循環使用需要什麼手續
不知道你循環使用是指如何循環,短貸長用是國內一種比較普遍的做法,就是指用短期借款長期使用。中間必然存在續貸的問題。即便目前市面上銀行鼓吹的N年循環貸,也是如此,每年都需要你還款再貸。
擔保貸款循環貸的話問題不在於貸款,而在於擔保,首先要簽訂最高額授信合同,在時間內,額度隨意使用,然後簽訂最高額抵押或信用擔保合同,在期限內擔保。然後授信合同項下簽訂單次的借款合同,不用另行簽訂擔保合同,而是與最高額擔保合同關聯,還款後借款合同失效,但只要在期限內,最高額授信合同和最高額擔保合同仍舊有效。
舉個例子,你最高額授信100萬,然後某人替你最高額擔保,期限是2015年12月4日-2018年12月3日,那麼在這個期限內你要用款的時候需要簽一個借款合同,借款比如50萬,就不用簽擔保合同了,借款期限是2015年12月比如10日-2016年12月9日,到2016年12月9日的時候,你還款了,借款合同隨之失效,不過最高額擔保合同仍舊有效,不用撤銷。而後你繼續貸款,期限是2016年12月10日-2017年12月9日,仍舊需要重新簽訂借款合同,仍舊使用第一次簽的最高額擔保合同為其提供擔保,以後都是如此,直到授信有效期即20151204-20181203的那個有效期結束。
這裡面有一點,最高額授信是有還款時間順延的,使用期會比授信期長半年。比如你授信期到2018年12月03日截止了,而你2018年比如10月又借了一次款,不是說你2018年12月03日就必須還款,而是說這個時間點之後還可以順延半年,最高額擔保合同也隨之順延。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說不用每年都去做一次授信,不用來來回回的麻煩擔保人去簽擔保合同或抵押手續,只要一次,可以用好幾年。其他和借款沒什麼區別
『伍』 個人擔保貸款需要的手續有哪些
個人擔保貸款的條件:個人要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要具有相應的的民事行為能力;以及願意提供擔保等。擔保貸款是以第三人為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來作為條件而發放的貸款。擔保可以是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但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陸』 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有以下幾種: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總的來說,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各銀行要求不一樣,建議可致電各家商業銀行的客服熱線或銀行信貸經理詳細咨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柒』 擔保貸款是什麼意思需要什麼資料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