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土地抵押給銀行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土地抵押給銀行需要准備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意抵押土地授權書,身份證,銀行出具的抵押材料,以及土地證、地上物的房產證明等。(土地證、地上物的房產證明需要去土地局辦理抵押手續)
抵押(pledging),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某些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種債的擔保形式。
主要保障債權人在債務中不履行債務時有優先受償的權利,而這一優先受償權是以設置抵押的實物形態變成值來實現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實物形態為抵押主體,以不轉移所有權和使用權為方式作為債務擔保的一種法律保障行為。
⑵ 貸款抵押土地證時應提供什麼證件
法律規定
編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規定如下
第三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
第三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第三十六條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第三十七條 處分抵押財產所得,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第三十八條 抵押權因債務清償或者其他原因而消滅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適用范圍
編輯
土地使用權抵押的適用范圍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抵押貸款:即以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向銀行、信用社、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貸款或者從事民間的借貸活動。
二是抵押承租和承包。即承租方或承包經營者以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承租企業或擔保承包企業的經營者,如果沒有完成租賃合同或承包經營合同所規定的經營目標。出租方或發包方有權以該土地使用權優先受償。
三是擔保其他債務的履行。在其他涉及金錢給付或者可以以金錢估價的債務中,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以土地使用權設置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
前提條件
編輯
1、土地使用權抵押必須以初始土地登記作為前提,領取土地使用證。
2、以劃撥、租賃、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必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同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權抵押應當進行地價評估。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由抵押權人認可並經國土管理部門確認後,發放確認文件,並批准抵押;
(2)以劃撥、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質實行差額抵押,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發放確認文件並批准抵押,核定出讓金數額後,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定抵押合同。
4、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門申領《抵押許可證》。土地管理部門在《抵押許可證》上應根據不同的用地性質規定該宗地抵押率,最高抵押金額。同時在《抵押許可證》上註明「本證僅作為可以抵押之證明,在貸款,抵押協議簽訂後,應到國土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未經登記的抵押行為無效」這一限制性條款。
抵押登記
編輯
l、借款合同(最高額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內容的,不必單獨提交借款合同)、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含最高額借款抵押合同,在此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土地使用證、地上物權屬證明材料和《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債務人屬單位的要提交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土地登記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屬個人的要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簿;委託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託書。共同共有的土地,在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時,共有人應共同申請或委託代理人申請。
3、土地評估報告書或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對標的物價值證明;出讓用地的評估報告需提供抵押權人的認可書。
⑶ 土地證抵押貸款流程有哪些
各銀行的條件均不一樣,一些銀行規定只要借款人能夠房產證即可辦理貸款,比如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等;而有些銀行規定必須要房產證、土地證兩證齊全才可辦理貸款,如工商銀行、興業銀行、農業銀行。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小產權房是不能辦理抵押貸款的,因為小產權房沒有產權證。
⑷ 土地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土地證不能單獨在銀行抵押,唯一的抵押方式就是開發貸,而這種貸款已經停止了
有土地證必須要有連帶在這個土地上建起的建築物的產權證一並抵押,不然銀行不接受
⑸ 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抵押登記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其他類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二、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記之日起生效。未經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土地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土地使用權亦不能作為抵押財產進行處置。
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劃撥土地使用權在補辦出讓手續、補繳或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後,才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土地、房產在銀行押著,叫抵押。如果要辦理土地抵押的話,大部分銀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資格的土地價格評估所對要抵押的土地進行價格評估。然後將土地證與評估報告、連同銀行和你簽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請及貸款合同一同拿去當地國土資源局登記備案。然後持國土資源局給你出具的已經辦理好抵押手續一同交給銀行,抵押事宜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作為抵押財產向債權人(抵押權人)履行債務作出的擔保行為。抵押權人不對抵押土地使用權直接佔有使用,繼續由抵押人使用並收益。土地使用權被當做貸款的擔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滿後仍不能歸還貸款,土地使用權將轉歸抵押權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權人按法定程序處置。由於土地開發時間長、貸款數量大且風險較大,因而銀行往往要求借款人將土地使用權或房地產作抵押,以規避貸款風險。土地使用權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財產抵押權的法律特徵,如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以清償債務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屬性以外,還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徵。
(1)用於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並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本身並不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後,土地使用者可繼續對土地進行佔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
(3)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抵押,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必須同時抵押。
(4)土地使用權抵押不得違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5)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抵押後,並不喪失轉讓權,但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告知抵押權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 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並且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抵押權因債務清償或者其他原因而消滅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⑹ 公司用土地證在銀行辦理的抵押貸款,銀行的手續批了,但還要去國土資源局去辦理備案什麼的,請問如何辦理
土地證,借款合同 抵押合同 抵押物所有人身份證明 評估報告 房屋他項權證 借款人本人 公正處的報告(第三方提供的抵押物才需要)
希望能幫助到你
⑺ 公司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手續和條件
公司抵押貸款需要的手續:
1.准備資料
申請抵押貸款需要准備的資料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證可證,貸款卡,國地稅登記證,近年的審計報告及近期財務報表,還有抵押物明細,如是房產還得有房地產評估報告,房產證,土地證,主要就是這些,當然有的銀行還要往來明細等
2.房產評估
抵押貸款房產評估有專門的評估機構,在評估過程中,如果住房價值不能滿足貸款需求的話,評估價值 應該會稍微高於估價時點的市場價值。但是如果住房價值遠遠超出了你貸款的價值,那麼評估價值就會向市 場價值的底線靠攏,這樣可以免去很多手續費等。
3.銀行面簽
在房產評估以後,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銀行進行面簽,簽訂貸款協議
4.銀行批復
貸款協議簽訂以後,等待銀行批復,各銀行批復時間有所不同,不過一般資料准備齊全都會在短時間內 批復。若是所需資料不齊的情況下,銀行會下發通知要求補齊資料再作批復
5.抵押登記
在銀行審批以後,申請者到工商局辦理了貸款低押物登記,辦理抵押登記會產生一定的抵押登記費用, 不過,抵押登記是很有必要的,抵押登記能對申請者的借款償還起擔保作用並可得到優先保障作用。
【拓展資料】
申請企業抵押貸款需滿足的基本條件:
1.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代碼證等。2.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無不良信用記錄。3.公司注冊與營運1年以上,最近一年年營業額是貸款額的3倍以上。4.申請企業抵押貸款需提供的材料:
企業基本資料: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法人身份證 公司章程 驗資報告 貸款卡(正反面復印)。2.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3.企業經營資格/資質證書(沒有不需提供)。
企業財務資料:
1.納稅證明。2.企業財務報表。
企業經營資料:
1.近半年銀行對賬單。2.企業近半年中的幾張主要發票。
抵押資料:
1.抵押保證:房地產權證 個人需要:戶口本,結婚證。2.原來的銀行抵押借款合同(沒有的不需提供,有按揭的安排墊資解押)。3.信用查詢授權書。4.以及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資料。
⑻ 單位用土地證可以抵押貸款嗎如果能需要怎麼辦理有那些銀行可以辦理
單位用地可以貸,但那是單位的事。那個銀行都可以貸。具體需要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證明,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等銀行要求提供的資料。
⑼ 土地證抵押貸款流程
首先根據需要申請的貸款額度及銀行許諾的抵押率(放款額/抵押物評估值)倒推出抵押物應達到的評估總價值.咨詢不動產評估機構對於目標抵押物進行評估所能達到的最大評估單價,然後再根椐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應達到的評估總價值除以最大評估單價計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積數.根據以上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積數,先在cad規劃圖上自行畫出符合銀行抵押貸款條件的土地區域.帶著第三步自行畫出的抵押土地區域圖再到國土局地籍科進行土地測繪,出抵押測繪圖.根據抵押測繪圖到不動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與銀行信貸人員一起帶著評估報告及公司的相關證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到國土局地籍科辦理抵押登記,填制最高額抵押貸款合同.同時向銀行提供貸款申請書及公司同意就目標地塊進行抵押貸款的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等資料.。
7填好最高額抵押貸款合同,按銀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後,等待銀行進行放貸即可.至此整個抵押貸款程序基本操作完畢。
【拓展資料】一、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資本主義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器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
二、抵押品分類
要規范抵押貸款的操作程序,必須正確把握抵押貸款中的法律依據和操作原則。在我國,目前實行的抵押貸款,根據抵押品的范圍,大致可以分為六類:
(1)存貨抵押,又稱商品抵押,指用工商業掌握的各種貨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製品和製成品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2)客賬抵押,是客戶把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取得短期貸款。
(3)證券抵押,以各種有價證券如:股票、匯票、期票、存單、債券等作為抵押,取得短期貸款。
(4)設備抵押,以機械設備、車輛、船舶等作為擔保向銀行取得定期貸款。
(5)不動產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抵押,取得貸款。
(6)人壽保險單抵押,是指在保險金請求權上設立抵押權,它以人壽保險合同的退保金為限額,以保險單為抵押,對被保險人發放貸款。
三、若抵押人與債務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交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物給債務人進行抵押的合同或承諾書,合同或承諾書的內容包括被抵押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座落、用途、權屬,抵押的范圍、債務償還的辦法等。並由抵押權人見證。
四、屬集體企業抵押的,必須由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屬國有企業抵押的,必須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屬集體和國有企業的,應有單位領導成員或代表大會集體討論的書面意見。
五、抵押物權屬股份(合夥)制企業所有的,須經工商部門確認的董事或股東(需提交公司章程)簽名同意抵押的企業董事會書面批准意見,董事或股東的簽名由抵押權人或市土地交易中心、國土資源分局、公證部門進行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