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東可以用公司名義貸款嗎
可以,不過金融機構不會批
1.角色定位帶來的風險。貸款公司非金融機構,「做金融之事,不享金融之權利」,微型金融的核心是小額信貸,其實不光是小額信貸,不僅包括信貸,還包括儲蓄、會費、保險、還有各種其他的服務都加在一起才可以叫做微型金融。
2.小額貸款公司只能開展貸款業務,不能吸儲,要解決融資瓶頸,又要防範非法融資的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小額貸款公司資金短缺的根本原因是其沒有真正進入金融市場,不具備進入拆借市場、票據市場的資格。
3.小額貸款公司最重要的經營市場風險。
中小企業面臨創業難、融資難、發展難。現銀行都非常重視中小企業貸款,若銀行將此業務真正做起來,那麼優質的中小企業客戶將集中到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只能面對劣質的中小企業。小額信貸的服務對象屬於金融市場中最低端的客戶群體,傳統銀行業以抵押擔保為防範和控制風險的基本手段,而這是低端客戶難以滿足的條件。
② 股東個人為公司擔保貸款
應該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③ 公司法人股東能否為本公司借款提供保i正擔保
應該是可以的。公司法規定了「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至於公司股東為公司借款提供擔保的,應該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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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公司股東可不可以用持有該公司的股權替該公司的借款提供質押擔保
公司股東可以用持有該公司的股權替該公司的借款提供質押擔保
很多上市公司就是通過股權質押提供擔保在銀行貸款。不過,若不是上市公司的股權,可能性就小多了。 法律依據請參看《公司法》和《證券法》。
股東可以為公司貸款提供擔保,包括股東的連帶責任保證,或者股東以股權質押擔保,或者提供股東名下的房產、土地等提供抵押擔保。
⑤ 公司股東可以為自己的企業擔保貸款嗎
企業貸款時股東必須簽訂連帶保證合同,也就是說企業貸款時股東必須簽字保證
⑥ 股東為公司貸款擔保需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首先一點,法人拿他的房產做抵押?法人的房產是你們的房產嗎?法人是沒 有自己的房產的,如果法人要以公司的財產做抵押也是應該是公司的房產。第二點,為何你老婆要擔保?你老婆知道你是股東嗎?如果你對公司的出資已經到位,也就是說你已完成足額出資了,那麼公司的債務就與你沒有頭系了,你老婆簽的需要另行確定是怎麼回事,在這兒恐怕是說不清楚的,建議你線下找專為的律師咨詢。
⑦ 股東可以為自己的公司提供擔保嗎
主要是看你們的股東貸款是給誰用的。如果是給公司用,你們公司豈不是自己給自己做擔保,那樣肯定是不行的。如果是股東個人用,那就沒有什麼關系。你們公司只是證明這個股東是你們公司的,在他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公司願意為股東代位償還而已。可以為自己公司的股東提供擔保,需要股東會決議一半以上通過,並且享受擔保的股東沒有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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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公司股東能不能為公司貸款提供擔保
股東可以為公司貸款提供擔保,包括股東的連帶責任保證,或者股東以股權質押擔保,或者提供股東名下的房產、土地等提供抵押擔保。
⑨ 公司的股東能為本公司的外債進行擔保嗎有什麼法律依據
以下為《擔保法》法條,可參考適用之: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三十七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⑩ 股東能否為公司擔保
公司可以為他人或者股東提供擔保,但應遵守特定的程序。
我國《公司法》第16條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限額規定。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有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