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股東以公司財產做個人債務擔保需要什麼條件
公司法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2. 公司企業借款給個人,個人以名下資產作為抵押物國家有明確規定嗎
有限責任公司,即表示以投入資本為限的責任。所以,如無相關股東個人擔保的協議和約定、或者存在有惡意轉移公司資產、或其他涉及個人責任的情況下,是不能用董事長及股東的個人資產執行公司擔保及債務責任的。
3. 公司成立後股東以資產抵押把貸款的錢抽走合法嗎
公司成立後,股東沒有任何理由將股份抽走。
你可以請求工商介入調查。如果不行,可以以自己股東身份或公司的名義,向法院起訴。
4. 我公司是股東個人以自家房子作抵押貸款,貸的款用於公司的正常經營,請問公司賬務如何處理謝謝
財務上面做其他應付款處理,貸款的利息不可以稅前扣除。
5. 股東同意法人以個人名義貸款,公司做擔保,還有另外擔保人,如果法人還不出,股東個人財產會有影響嗎
會有影響。保證的方式有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沒有明確約定具體擔保的方式,則視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的,那麼債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擔保法》
第十六條【保證的方式】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6. 我是法人代表,股東用自己的房產去抵押,以公司的名義貸款,需要我去簽名,如果他不還,我是不是有責任
您簽了借款合同,您還是法人代表,以公司名義貸款,無論什麼情況下您都是有還款責任的。就算是股東給您簽了協議,您也只能在替您的股東還款後,憑藉此協議再向您的股東追償。單單一個協議是不能免去您的還款責任的。
7. 股東以個人名義融資擔保借款為公司使用,其他股東有什麼風險
原則上沒有風險。因為是公司借款,股東個人對公司的借款進行擔保,那麼借款行為是公司的,進行擔保的股東承擔擔保責任,其他的股東沒有責任。但其他股東因為公司的借款行為有間接聯系。
8. 股東以公司名義貸款抵押個人房產,需合夥人簽訂什麼協議
借款主體是公司,您是為公司的借款提供了抵押擔保,如公司違約不能按時還款,變賣您的房產償還借款,您可以向公司追償。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您需要和其他股東簽訂協議,為公司對您的債務(追償數額)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9. 公司貸款可以使用股東的私人財產作抵押嗎
這樣,法律上認可的,不是屬於公司貸款,是私人貸款。
具體你們私人和公司簽什麼協議,
那就是你
們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