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怎麼處罰
中國對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既遂的處罰標准: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以牟利為目的,採取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的方式,將資金用於非法拆借、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㈡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的情形有哪些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的構成四要件為: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存貸款的管理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為採取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的方式,將資金用於非法拆借、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3、主體是特殊主體,即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4、主觀方面是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㈢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
(一)主體要件:主體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
(二)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存貸款的管理秩序;
(四)客觀要件:表現為採取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的方式,將資金用於非法拆借、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㈣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是如何構成的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主體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
(二)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存貸款的管理秩序;
(四)客觀要件:表現為採取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的方式,將資金用於非法拆借、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㈤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是什麼意思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的構成要件:
1、行為主體為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
2、行為人主觀上有非法侵佔他人資金的故意;
3、該罪的客體為市場秩序;
4、該罪的客觀要件為行為人實施了將客戶的資金不入賬,歸為自己所有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㈥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構成犯罪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的犯罪構成:
(一)主體要件:主體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
(二)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存貸款的管理秩序;
(四)客觀要件:表現為採取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的方式,將資金用於非法拆借、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㈦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會判幾年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既遂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以牟利為目的,採取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的方式,將資金用於非法拆借、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㈧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具體會有哪些後果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會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的處罰。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款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㈨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屬於什麼犯罪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的犯罪構成:
(一)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二)主體要件:主體為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
(三)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存貸款的管理秩序;
(四)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取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的方式,將資金用於非法拆借、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㈩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是否構成詐騙罪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的構成要件是: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存貸款的管理秩序;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採取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的方式,將資金用於非法拆借、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主體為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為故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