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商鋪可以用來抵押貸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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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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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商業房可以抵押貸款嗎
商業房可以抵押貸款的,適用於申請者在商用房經營期的資金需求,但是貸款用途不可以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並以該商用房的經營收入和借款人其他合法收入作為還本付息來源的貸款。
❸ 什麼是經營權 經營權可以設定抵押嗎求解
我國物權法第十一章規定了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同時,該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因此,目前,我國法律允許設定抵押權的經營權只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一種,並且是「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希望我們的答復能解決您的問題。
❹ 商鋪經營權能抵押嗎
商鋪經營權不能抵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五條確定的「物權法定」原則,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而租賃經營權尚無法律規定可以作為質押標的物,因此認為其不能作為質押對象。
經營權是指企業對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和依法處分的權利。國有企業財產屬於國家所有。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企業財產的所有權。
國有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商品生產和經營者,作為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企業法人,則享有充分的、不可侵犯的經營權。
商鋪經營權的簡介:
經營權的定義:私有企業的經營權是指董事會及經理人員代表公司法人經營業務的權利。而國有企業的經營權是指企業對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和依法處分的權利。
企業作為經濟法人和獨立經濟實體所擁有的自主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各種權力。在社會主義經濟條件下,經營權主要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作為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和經營者所具有的自主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有關權力。
所以說,所謂經營權是指企業的經營者掌握對企業法人財產的佔有、使用和依法處置的權利。企業的經營只有擁有了企業法人財產的經營權之後,才能根據市場的需要獨立做出企業的經營決策,自主地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及時適應市場的變化的所有權的一種權能。
與所有權相比,經營權少了一個收益的權利.。不變更生產資料的所有制性質,依法佔有、支配和使用所有者的生產資料和商品的權利。
經營權在通常的情況下,屬於所有者本人,但也可根據法律、行政命令和依照所有者的意志轉移給他人,這種轉移是合法的,應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性質:
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企業,既是一個有著自身經濟利益的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經營者,又必須在國家統一領導和有利於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綜合平衡的前提下,適應市場的需求變化發展生產、搞活流通。
企業經營權的確定和運用,都要體現這種特點和要求。實行獨立核算的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經營原則和目標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自我發展和自我約束的能力,成為具有一定權利和義務的法人和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
這樣,既能在總體上保證國民經濟的統一性,又能在微觀上保證各個企業生產經營的多樣性、靈活性和進取性。
特徵:
其一,經營權的主體不再是自然人,而是經濟組織,尤以企業法人為主;
其二,經營權的客體不再局限於土地及其之上的附著物,而是包括幾乎全部的有形物質財產和無形財產,統稱之為資產;
其三,經營權的行使不僅僅是直接作用於物質資源,如耕種土地、居住房屋、穿行鄰地,而是現代廣義的資產經營行為;
其四,經營權的效益實現不僅僅來源於客體本身,還來源於客體以外;
其五,所有權人的利益更為密切地與經營權人聯系在一起。
❺ 商鋪租賃或承包經營權能否作為抵押物
一般的銀行是不接受這些作為抵押物的
❻ 商鋪經營權可以抵押貸款嗎
舉例轉載:
~以商鋪經營權質押等問題提供咨詢答復意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之規定,我們認為:以租賃經營權作為質押標的,在法律上尚無明確認可;將租賃經營權轉讓協議作為擔保措施來應用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具體意見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五條確定的「物權法定」原則,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而租賃經營權尚無法律規定可以作為質押標的物,因此我們認為其不能作為質押對象。
就房屋租賃經營權能否成為擔保物權之標的,在法律上無明文規定,在理論和實踐中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可以將租賃經營權歸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223條第(六)項的應收賬款、或第(七)項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但該種說法亦存在不足:租賃經營權並非一個應收賬款,它更多是一種對物的使用的權利;至於所謂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而我們無從找到有關規定租賃經營權屬於可以出質的財產權利的法律、行政法規。因此,我們認為租賃經營權並不能作為擔保物權的標的。
如果在協議中約定講租賃權作為擔保物權之標的,若訴訟至法院,很可能被法院認定為該約定無效。
2、在租賃經營權不能作為質押標的物的情況下,為了實現對商鋪租賃經營權交換價值的控制,擔保公司與借款人訂立租賃經營權轉讓協議,以期在代償之後直接受讓該商鋪租賃經營權,以抵償自己代償的款項,如此約定,仍然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首先,租賃經營權畢竟是基於債權性質的租賃合同而產生,租賃合同是否得到履行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出租人是否履行房屋出租合同,若其不履行出租合同,因承租該商鋪而發生的經營利益無從保障。
其次,租賃經營權約定在代償後進行轉讓,若原承租人不予配合,法院很難判其繼續履行合同——轉讓租賃經營權。若如此,作為受讓人的擔保人希望取得該商鋪經營權的預期很難實現。
最後,租賃經營的商鋪即便是順利轉讓給擔保人,商鋪所有人是否同意擔保人繼續進行轉讓或轉租將對擔保人能收回代償資金具有關鍵性影響。
基於以上幾點,我們認為:
即便是要在租賃經營權上對於借款人實施控制,最好將租賃經營權轉讓合同設計為獨立合同,不宜設計為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的從合同,這樣可以避免租賃經營權作為擔保物權標的而被法院予以否認的風險;如若將雙方關系設計為租賃經營權轉讓關系,宜首先取得商鋪出租人的同意,以免將借款人轉讓商鋪的行為認定為非法轉租,損害受讓人的利益。
❼ 商場鋪做抵押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各地不同吧,上海要求產權明確,商鋪地理位置較好,自用或出租,空置的不好做,然後就是個人方面的要求了
❽ 商場裡面買的攤位,有合同,可以抵押貸款嗎
商場裡面買的攤位,有合同,是可以抵押貸款的,不要是需要審核通過的。
❾ 商場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
經營權是無法做權利登記的,只能作為還款來源,
經營權融資的風險較大,建議增加其它的增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