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個人為公司擔保貸款
應該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㈡ 股東同意法人以個人名義貸款,公司做擔保,還有另外擔保人,如果法人還不出,股東個人財產會有影響嗎
會有影響。保證的方式有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沒有明確約定具體擔保的方式,則視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的,那麼債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擔保法》
第十六條【保證的方式】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㈢ 股東為公司貸款擔保需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首先一點,法人拿他的房產做抵押?法人的房產是你們的房產嗎?法人是沒 有自己的房產的,如果法人要以公司的財產做抵押也是應該是公司的房產。第二點,為何你老婆要擔保?你老婆知道你是股東嗎?如果你對公司的出資已經到位,也就是說你已完成足額出資了,那麼公司的債務就與你沒有頭系了,你老婆簽的需要另行確定是怎麼回事,在這兒恐怕是說不清楚的,建議你線下找專為的律師咨詢。
㈣ 公司股東能不能為公司貸款提供擔保
股東可以為公司貸款提供擔保,包括股東的連帶責任保證,或者股東以股權質押擔保,或者提供股東名下的房產、土地等提供抵押擔保。
㈤ 公司法人要求擔任股東,在此期間公司為他人做貸款擔保,辭職後被起訴要求承擔連帶還款責任該怎麼辦
沒有好的辦法
第一,擔任企業股東是一種法定行為和義務,既然選擇承擔,就需要承擔相應的義務和後果
第二,在銀行里你們也是知曉和簽字的,所以不存在欺詐問題,至於口頭承諾,這只是你們之間的民事協定,不影響銀行方面
第三,就法律關系來說:第一,作為股東,你們所有簽字的人加上企業法人代表,都要承擔這筆貸款的歸還義務,因為你們屬於擔保人。而擔保人在履行義務後,有權要求債務人償還
現在可行的辦法,莫過於:要求原老闆提供債務人的相關信息,積極聯系其他股東向債務人索賠,因為銀行方面的問題肯定是跑不掉的
另外提醒一下:企業股東或者法人代表並不是隨便擔任的,不要因為一時的好心就隨便承諾擔任,擔任了就要承擔對應的法律義務。另外,涉及到銀行貸款,更不要隨便擔保和簽字。如果當時你們不簽字,那麼即便是老闆自己簽字,事後這筆貸款也和你們無關。
㈥ 股東以個人名義融資擔保借款為公司使用,其他股東有什麼風險
原則上沒有風險。因為是公司借款,股東個人對公司的借款進行擔保,那麼借款行為是公司的,進行擔保的股東承擔擔保責任,其他的股東沒有責任。但其他股東因為公司的借款行為有間接聯系。
㈦ 公司股東可以為自己的企業擔保貸款嗎
企業貸款時股東必須簽訂連帶保證合同,也就是說企業貸款時股東必須簽字保證
㈧ 我是公司股東.同時在公司貸款時做為擔保一方.
公司作為借款人無法按期還款時你個人必須承擔連帶償還責任,銀行可以向你直接追訴,不過只會以你個人財產執行。
個人財產不等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具體范圍及分割參看民法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