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抵押貸款流程是怎樣的 具體應該如何操作
【摘要】抵押貸款一般是債權人和債務人設定抵押權的雙方法律行為。最常見的抵押形式是當債務人向銀行貸款時向銀行提供的抵押。辦理抵押貸款,需嚴格按照相關的流程來進行。下面為您詳細分析抵押貸款的流程。 申請 1.申請人:一、具備還款能力的個人;大中小企業,運營狀況良好。 2.提供資料。申請後,還需向銀行提供以下證明資料:借款方的有關法人資料證明;抵押物清單及其證明;銀行需要審查的其他有關抵押的資料。 評估 在借款人提出申請,經銀行信貸部門批准後,就必須對所提供的抵押品進行全面的估價,以便確定銀行應該貸給借款人的貸款額度。在一般情況下,銀行為了保證貸款的安全返回,貸款金額一般是小於其抵押品的價值的,這也是銀行貸款安全性的體現。具體評估的方法見貸款學院—初級—分類評估。 審查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審查法律或手續是否健全;對某一抵押物的審查。 簽訂合同銀行同意貸款後,當事人雙方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履行前要向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權利登記,不經登記的抵押合同無效。 抵押物的抵押登記 抵押貸款合同及有關抵押貸款資料證明一般要經過相對應抵押物的登記機關對其合法性及真實性進行確認,並履行登記手續。不具備這種手續的,不具備法律效力,銀行也不能向外貸款。在完成上述抵押登記手續後,即可辦理貸款的發放。 發放借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發放貸款,都必須經過一整套法律程序,這需要借貸雙方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未達成之前,借款合同仍然有效。解除合同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應按原貸款合同的規定償付。原借款人請求贖回部分抵押品時,借款人應先償還與領出與抵押品等價值的款項,並填具出倉申請書,根據准予提取的品名、數量等,有借款雙方到倉庫領取。當借款人按照合同規定歸還抵押貸款本息或提前償還本息後,設定的抵押物歸還借貸方,將原來交給借款人的抵押品收據等收回注銷。如果由銀行設定取得抵押權的,應出具抵押權注銷證、保險單。至此,借款合同才算終止。 慧擇提示:以上是對抵押貸款流程的簡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提醒您,抵押貸款時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還款保證,向放債人取得貸款。可見,抵押貸款在融資業務中占據了重要地位。
⑵ 房屋抵押貸款流程
1、准備材料
每家銀行的資料要求不一樣,在這里簡單說一下大致需要准備的材料。
具體的銀行抵貸細則在往期貸款文章中都可以查看。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結婚證;
2、個人收入證明;
3、貸款用途證明或聲明(有的銀行不需要用途證明);
4、抵押房產權屬證明;
5、貸款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2、審核
相關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核。
3、評估
抵押房產的評估價一般是市價的80%,貸款的成數一般是評估價的50%-65%,能做七成的銀行比較少,廊坊和包商可以做。每家銀行都有自己認可的評估機構,會告知到哪家機構做評估。評估的價格一般是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左右,採用差額定率累進的方式收費,不同公司的收費不同,不同地區的收費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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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簽
貸款機構根據提交的材料和評估報告審核、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具體事項,然後簽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公證
公證不是必要的,根據不同銀行的要求來決定。
6、抵押登記
抵押登記是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辦理,一般抵押住宅80,非住宅550,另外還有塊錢的印花稅。
准備材料:
申請人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房屋登記申請書;
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國有土地使用證;
抵押合同和主債權合同;
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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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購買保險
部分銀行在貸款時要求借款人購買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是銀行,像之前介紹過的包商銀行需要交貸款額0.25%的保險。
8、放款
收到房屋他項權證之後,即能放款。
⑶ 正規的銀行抵押貸款流程和申請條件
銀行辦理抵押貸款流程:
借款人向經辦行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經辦行進行貸款審批;
貸款通過審批後,借貸雙方簽訂貸款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等手續;
銀行發放貸款;
借款人按時足額還款;
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攜帶相關材料辦理撤銷抵押登記手續。
如果經營主體為個人,則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
借款人收入證明及借款人近半年的銀行流水;
借款人及配偶徵信報告。
如果經營主體為企業,則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地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及財務報表(均需加蓋公章);
企業近三個月對公流水或其他可證明收入來源的資料;
近三個月經營場所電話費或水電費繳費清單,或者其他可以輔助證明經營狀況的資料;
公司經營地租賃合同加蓋公章。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建設用地使用權;
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交通運輸工具;
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可以設定抵押的財產屬於不動產,對於動產,一般設定質押擔保方式,物權法另有規定。
⑷ 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手續的流程是怎樣的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時,抵押雙方應帶齊以下有關法律文件:1、營業執照復印件;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代表證明書;3、如代理人辦理,應有法人代表或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4、借款合同(主合同);5、抵押合同;6、抵押物的產權證明(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7、如果抵押物屬於合資企業或股份公司擁有,應有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書;8、如果是重復抵押,應提供前抵押權人同意再次抵押的書面文件;9、如果是共有房產的抵押,應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文件;10、抵押人應有聲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任何法律瑕疵的書面文件;11、其他與抵押有關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