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人不償還貸款 法院已經起訴,擔保人該怎麼辦
首先得看你爸的擔保責任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債務人不還,你父親就的還,但還完後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
㈡ 我在銀行貸款被起訴擔保人還清十三萬,為什麼後期本人不知起訴了再次還款銀行又收下十萬,說是罰款
你這事兒有點離奇,如果你借的款沒有歸還的話,嚴格來說銀行是先起訴你,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如果擔保人承擔了還款責任,那麼可以向你申請歸還擔保人的款。所以你說的這種不知道是有點意外了。
㈢ 我是銀行職員,貸款戶無能力償還,我已經把貸款還清,擔保人和貸款人是否具有我依法起訴的法律效力
如果你是以自己的名義而用自己的錢替他清償了銀行貸款的話,你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證明上述事實後,以無因管理為由,要求貸款戶向你清償你清償給銀行的貸款。
在這里給你解釋一下什麼叫「無因管理」,是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損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僅為他人),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法律事實。管理他人事務的人,為管理人;事務被管理的人,為本人。無因管理之債發生後,管理人享有請求本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的債權,本人負有償還該項費用的債務。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你不能向擔保人主張擔保債權,因為銀行在辦理擔保貸款的時候,都會和擔保人簽訂合同,這個合同是用來證明擔保人擔保貸款戶與銀行之間借貸關系的,並不當然擔保貸款戶和你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除非你替貸款戶還款後,擔保人又擔保了你們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 。
㈣ 貸款還清後被銀行起訴是怎麼回事
銀行關於過期沒還貸款處理方法:
在欠款逾期時會進行催收貸款;
逾期超過90日,向法院提起訴訟:
① 按照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或質押合同)的約定,貸款行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貸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質押的財產等。
② 判決下來後,會依法強制執行(扣劃存款,拍賣抵質押物等)財產以清償銀行的貸款損失。
③ 具體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處置抵押(質押物)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
信用會受到影響,如果是以公司為借款人,貴公司在全國銀行信貸咨詢系統中會被記錄在案,個人名義的貸款也會在全國個人徵信咨詢系統中被記錄逾期貸款。
㈤ 我是擔保人,我已經替借款人還清了信用社的貸款,請問我現在怎麼起訴
法院判決書下來 你就可以起訴貸款人,不超過訴訟時效就可以。
如果有詐騙行為,先刑事後民事。解決詐騙問題。 擔保人帶被擔保人承擔責任後,,有權利繼續向被擔保人追償,但信用社不會再有任何權利了,也不會有什麼行為。
㈥ 無力償還貸款,已被起訴擔保人怎麼辦,
這種情況的話如果你真的沒有償還的經濟能力了,只有由擔保人一個人承擔所有的貸款。但是你和擔保人同樣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㈦ 貸款人起訴擔保人,但是借款人還在,也願意還款,那麼法院還找擔保人嗎
借款人願意還錢是沒有用的,
借款人就是還不起錢,債權人是可以起訴擔保人,要求擔保人來還錢。
㈧ 擔保人已還款貸款人後,擔保人要起訴借款人該要准備什麼資料
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於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後(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五十七條 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七十二條 為債務人質押擔保的第三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擔保人起訴債務人要注意什麼債權轉讓一旦在債權人與受讓人之間達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債權即移轉於受讓人。債務人不是債權轉讓合同的當事人,債務人對合同債權的轉讓同意與否,並不影響債權轉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債務人只決定債權轉讓對債務人有無法律約束力,而不能決定債權轉讓有無效力。因此即使沒有通知,在債權轉讓達成合意後,受讓人即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而成為債權人。受讓人因受讓債權而具有原告資格。
二。債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一、關於債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所謂債權轉讓,是指合同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通過債權轉讓理論及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債權轉讓不論主體、客體,還是內容、形式均應受到限制。
第一、主體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條規定了合同債權可以轉讓,但沒有對轉讓主體進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為:債權人不論性質如何,形式怎樣,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處置債權。
第二、客體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體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為,還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債權的客體主要是行為,即債務人應為的特定行為。行為分許多種,有的行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沒有技術含量和沒有特定要求的行為;有的行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與行為人的信譽、技能、能力密切相關行為,這類行為如果由別人代為行使,必定影響合同目的。
第三、內容方面的限制。根據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以在訂立合同時或訂立合同後特別約定,禁止任何一方轉讓合同權利,只要此約定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和社會公共道德,就能產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反約定而轉讓合同權利,將構成違約行為。因此,合同內容有特別約定不得轉讓的合同權利,不得轉讓。
第四、形式方面的限制。《民法通則》第91條規定,依照法律規定應由國家批準的合同,債權人在轉讓權利時,必須經過原批准機關批准。原批准機關對債權的轉讓不予批準的,轉讓無效。
㈨ 我沒有大額貸款,幾年前有一筆貸款我是擔保人,但是貸款人已經結清了,為什麼銀行把我列入灰名單
擔保人和貸款人是有一樣的責任的。
貸款的錢不還銀行可以先找擔保人。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