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房產抵押銀行貸款,逾期未還銀行該怎麼處理
房產抵押銀行貸款,逾期未還銀行的處理方法:
貸款行會依法催收到期貸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或質押合同)的約定,貸款行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貸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質押的財產等。
判決下來後,會依法強制執行(扣劃存款,拍賣抵質押物等)財產以清償銀行的貸款損失。
具體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處置抵押(質押物)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
信用會受到影響,如果是以公司為借款人,貴公司在全國銀行信貸咨詢系統中會被記錄在案,個人名義的貸款也會在全國個人徵信咨詢系統中被記錄逾期貸款。
如不是惡意的拖欠銀行貸款,而且有能力支付正常貸款的利息,建議先向貸款行先申請貸款展期,說明還款意願和暫時還不上貸款的事實和以後還款的計劃,一般情況下銀行會予以寬限。
2. 別人借錢用房產證抵押如果不還錢怎麼辦
處理辦法:
房產證是作為抵押來擔保還款的,最好在借款合同上註明借款數額、還款日期、利息、房產抵押以及預期不能還款的處理方法等。
然後到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要不然抵押不能對抗第三人(也就是說第三人可以憑善意取得來獲得房子,相當於沒有抵押)。
如果到期他不還款,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還款(注意兩年的訴訟時效),如果他還不還,就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他的房屋,將房子拍賣了。還要注意房產的價值是否大於借的款項,以及房產上是否還有其他的抵押或質押之類的權利瑕疵。
(2)房產抵押擔保貸款人不還如何應對擴展閱讀:
法院強制執行:
執行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徵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並結束執行程序。
搜查財產
在執行過程中,還會出現被申請執行人不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而且還將財產轉移起來,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實的財產狀況。
針對這些情況,《民事訴訟法》第248條第1款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在搜查中,如發現有應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財產時,執行人員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查封、扣押。如果來不及製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後在48小時內補辦。
3. 房子抵貸不一,貸款人不還錢,抵押人該怎麼辦
借款人到期不歸還欠款的,擔保人應當代替借款人償還欠款。具體責任承擔方式有如下區分:
1、擔保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如抵押、質押),在債務人不能於清償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拍賣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以該抵押物、質押物的變現價值優先獲得清償。
2、擔保人提供保證作為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借款時,擔保人負有代為向債權人清償的責任,這種情況下,應當以擔保人的所有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的責任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確定。
4. 房產抵押貸款無法還款的問題怎樣解決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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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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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用房產證抵押為別人擔保了一筆代款,別人現在無力償還怎麼辦
你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你的抵押具有法律效力,銀行會依法拍賣你的房產用以償還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