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利用職務之便讓我(下屬與領導的關系)為自他擔保貸款,已經辦理了貸款,怎麼辦
現在各家銀行要求的擔保人,都是連帶擔保(就是一旦借款人不還款銀行有理由直接要求擔保人償還,而不需要在借款人無能力時再催擔保人,也就是說擔保一旦成立,借款人與擔保人的責任是一樣的,不分先後。),銀行不接受一般擔保(就是先追償借款人,等借款人實在無力償還才催擔保人)。
如果你對借款人(你的領導)了解,為他擔保也不需要擔憂,藉此機會還可以拉近關系。
如果你對他不了解,或對借的還款能力不放心,最好不要擔保,如果已經簽了擔保合同,那也沒辦法,而且,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單純撤銷擔保合同是不可以的,除非你有理由證明你簽合同是受到威逼、欺騙,或者你有證據證明他的借款合同不合法,你可以向法院起訴撤銷他的借款合同,則主合同無效,從合同當然無效。不過這是下下策,必將與領導鬧翻。
建議:暫時不要管他,領導自然有領導的能力和辦法,他請你擔保只是個形式,只是為了滿足銀行的要求,試想一下,等他不能歸還貸款被起訴的時候,早就不能當領導了。如果真有那一天,你可以配合銀行查封他的資產(房產、車輛、存款等),可以要求銀行先處理他的資產,然後你再為他代償。
❷ 借款擔保人被迫非自願簽字承擔法律責任么
那要看有沒有證據證明你是不是自願的了
❸ 非本人意願的擔保法律上是否認同無效
根據你介紹的情況,你所說的非本人意願擔保並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欺詐或脅迫,因此,你應承擔擔保責任。
❹ 我和同事幫領導擔保貸款,兩年了領導錢沒還上,銀行打電話催我們還,我們才知道根本不是給領導擔保,而是
有沒有憑證,證明你所說的都是事實,而且到底是作為擔保人還是貸款人,就是用你們的名義貸款還是領導貸款你們擔保?
❺ 非自願簽訂的擔保書有法律效力嗎有視頻證據
如果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是本人真實意思表示,則擔保協議不符合合同法關於合同必須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基本要求,可以要求撤銷該擔保。
❻ 領導要我幫他做貸款擔保
如果你為他借款擔保,你就要依法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屆時他無力償還貸款,則債權人有權要求你承擔擔保責任代他清償貸款。是否擔保你要三思後行,審慎決定。
法律依據:《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❼ 有個不是很熟的同事非要讓我給他擔保貸款,不準備同意擔保,但他還一直糾纏
千萬別擔保,他不還錢對方就會直接找你追債。你剛出社會沒多久沒經過歷練,騙的就是你這種好說話的人,要學會拒絕。
❽ 非自願在欠款上簽字擔保有效不
要有證據證實是非自願,如被蒙騙、被脅迫等原因在欠條上簽各才無效,否則都是有效的,都應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