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員工可為他人做貸款擔保嗎
銀行員工不可以為他人做貸款擔保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1)非員工擔保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五十二條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各項業務管理的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
(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挪用、侵佔本行或者客戶的資金;
(三)違反規定徇私向親屬、朋友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四)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業務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三條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不得泄露其在任職期間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2. 沒有工作,三無人員怎麼貸款
可以申請信用貸款,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其特徵就是債務人無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擔保僅憑自己的信譽就能取得貸款,並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為還款保證的。這種信用貸款是我國銀行長期以來的主要放款方式。由於這種貸款方式風險較大,一般要對借款方的經濟效益、經營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考察,以降低風險。
申請人條件:
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月工資性收入須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 借款人所在單位必須是由銀行認可的並與銀行有良好合作關系的行政及企業、事業單位且需由銀行代發工資;
3. 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記錄;
4. 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同意銀行從其指定的個人結算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5.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流程
1. 借款人向銀行提交如下資料:
(1)貸款申請審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3)居住地址證明(戶口簿或近3個月的房租、水費、電費、煤氣費等收據);
(4)職業和收入證明(工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銀行代發工資存摺等);
(5)有效聯系方式及聯系電話;
(6)在工行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憑證;
(7)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2. 銀行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資料審核通過後,雙方簽訂借款合同。
3. 銀行以轉賬方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 沒有擔保怎麼貸款
我猜你現在應該是黑戶,或者徵信不良。你這樣的情況,銀行和正規的貸款公司都不會給你下,你現在就是去找擔保公司還有可能下的來。所以你還是找擔保公司吧
4. 公司擔保員工貸款
問你又不是你做擔保, 只是調查下,這有什麼風險,公司也沒有啊,他又不是責任方
5. 誰有單位內部禁止員工為他人擔保貸款的相關文件或公告。急求,謝謝!
沒有這樣的文件,本身就不合法。
6. 不是正式員工是否可以申請個人無抵押貸款
一、可以的,事實上比較難,看所在的地區。
二、如果在企業上班也可以,只要每月工資走銀行卡,可以證明收入,或是自己做個體的,有房產也可以。
三、無抵押貸款,也可以稱之為無抵押小額貸款,只要你在上上班或開公司,現工作單位工作滿半年,開公司的只要注冊滿一年,並且人行徵信報告無惡意的長時間拖欠記錄,即可辦理無抵押貸款。
無抵押貸款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不含港澳台居民)。
2、年齡在20-55周歲。
3、擁有穩定職業,月收入低於2000元也可申請。
4、無不良還款記錄者。
四、無抵押貸款的流程是:
1、遞交申請資料
2、送交審批
3、簽訂貸款合同,
4,絕不收取任何費用。並提醒各位需要小額個人無抵押貸款和個人創業貸款的朋友,不要相信以任何借口在貸款前所收取的費用。
7. 員工或非公司員工貸款 公司有義務配合銀行核實信息嗎
配合是人情,不配合是道理,公司沒責任和義務如實說明,建議就不配合,因為後續如果貸款人員還不上款項的話,估計你的電話會給這樣的公司瘋狂轟炸騷擾的
8. 銀行員工可以隨便為別人擔保借款嗎
不可以做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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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章 保證
第一節 保證和保證人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