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開發商要用我未辦房產證的房子做預抵押有什麼風險
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唯一證明,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能買賣、置換、贈與、繼承、轉讓。如果從事了上述的行為,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以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作抵押一般是無效的,但是如果雙方因此訴至法院,在一審法庭辯論結束以前能夠提供房產證或者補辦登記手續的,抵押還是有效的。
如果想在銀行貸款,則只有購房合同是辦不了抵押的,因為你還沒拿到產權證。但理論上,期房預抵押是可以辦理登記的,但一般都是在與開發商、購房者、銀行三方協議約束下辦理的按揭。
(1)貸款未做預抵押風險報告擴展閱讀:
預抵押登記制度是在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購房合同、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簽定的同時,在房管局的備案系統上立即生成預抵押登記,以排斥第三人對房產的行使權利。
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以預購商品房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貳』 不做預抵押登記的按揭銀行,在房產證下來後怎麼將按揭的擔保方式由開發商的階段性保證轉為抵押
"有證房產抵押是需要評估報告"-------類似情況很多,而且各地的房管部門\或者同區域內不同地段的房管部門對於抵押資料的要求也不一樣。 但依據相關法規:房管部門只能要求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提供房屋作價的依據,該依據可以由:(1)銀行內部的評估報告;(2)雙方的作價協議;(3)房管部門部門認可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三者任取其一。 銀行如果希望降低客戶的費用可以選用第一、第二種形式替代評估報告。 房管部門經常會要求去指定的評估機構評估,那是為了賺取傭金。一般來說評估傭金的比率在10%-30%之間,而且是現金返還。而且評估費是沒有準價的,無論高或者低,這筆費用始終存在。 如房管部門要求評估,可提出投訴威脅…………這種小事業單位,沒這么大膽子的。當然銀行也可以和房管部門磋商降低評估費用,或者傭金分成。 哈哈
『叄』 要去提前還款那個銀行說我這個沒有做預抵押是個什麼情況
預抵押也是你和銀行之間辦理的,把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補下就行了
『肆』 辦過房產證之後未作正式抵押,預抵押還有效嗎
根據你的描述,辦過房產證之後未作正式抵押,預抵押還有效嗎?作為旁觀者來看,一般辦理房屋抵押都是辦理預抵押,都要經過公證處辦理公正手續的,一旦辦理過房產預抵押就不再辦理正式抵押,因為有你自己與銀行的貸款手續,還有公證處辦理的抵押公正手續,因此說房產證到手後就不再辦理抵押手續了,預抵押手續依然繼續有效,只是在貸款還清後辦理解押手續時,要拿房產證做登記,這樣你的房產證才能保證是你自己的。自己斟酌吧年輕人。
只是個人觀點僅供參考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