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要替貸款人還錢嗎
借款人到期不歸還欠款的,擔保人應當代替借款人償還欠款。具體責任承擔方式有如下區分:
1、擔保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如抵押、質押),在債務人不能於清償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拍賣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以該抵押物、質押物的變現價值優先獲得清償。
2、擔保人提供保證作為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借款時,擔保人負有代為向債權人清償的責任,這種情況下,應當以擔保人的所有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的責任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確定。
《擔保法》
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 都是為他人貸款,擔保人有義務還款嗎擔保人還款後又起訴貸款人
貨款人無能力還款或失蹤的,必須由擔保人還款,這是相關法律明確規定的,擔保人追回還款,可以起訴貸款人。
3. 你好,請問擔保人為貸款人還錢,貸款人不在場,有效嗎
有效。 一般的貸款合法貸款,還款都是還在指定賬戶,只有每期將錢存進指定賬戶就可以了,擔保人或貸款人還沒影響。 但有例外,如果是民間借貸,在有欠條的情況下,還款後需要本人將借條拿回(非本人對方也願意還借條的話也可以)
4. 作為擔保人應不應該替借款人還錢 擔保人被起訴有義務還錢嗎
擔保人的義務就是為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法》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你作為擔保人簽字的時候,就認可了這種義務,在債務人不能履行的時候,你要承擔保證責任,不過你承擔了責任以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5. 貸款擔保人在什麼情況下需要代替借款人還款
貸款擔保人在借款人到期不歸還貸款時,就要代替借款人還款。
《擔保法》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6. 擔保人可以要求貸款人付還款利息嗎
擔保人可以要求貸款人付還款利息,擔保人的責任如下:
擔保人的責任: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7. 擔保人用貸款人的錢,貸款人現在無力償還,擔保人是否可以還錢
目前擔保人為借款人向銀行提供的擔保均為連帶責任保證,如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有義務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
但是借款人不能以擔保人是實際用款人為由,推脫還款義務。
銀行會訴訟會將借款人和擔保人都列為被告。
8. 貸款擔保人要替貸款者還錢嗎
怎麼說都對你不利
你幫他還得1.5W有什麼憑據?你可以再法院判決後,還清貸款,然後依據這些起訴借款人,申請執行他的財產,當然你的貸款數額較小,不太可能查封他的房產,可以進行訴前保全,查封他的銀行賬戶,工資賬戶。在法院判決後申請執行,若沒有可執行財產,要申請債券憑證,這樣才能沒有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