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好分期有臨時額度嗎
好分期是有臨時額度的,而且零時額度還挺高的,臨時額度一般只對好分期的長期用戶享有,好分期系統會定期對用戶進行評估,如果用戶還款良好,臨時額度也相對較高。當然,臨時額度是有時間限制的,到期之後必須全額歸還好分期。
Ⅱ 銀行如何加強農村小額貸款的管理
農村信用代辦站是隨著農村信用社成立應運而生的歷史產物,在其發展過程中充分發揮了點多面廣,業務靈活等諸多優勢對農村信用社面向農村,紮根農村,服務農民,充當金融紐帶和支農主力軍的作用有不可磨滅的功勛。隨著先進的結算手段和高科技術在金融服務領域的運用和推廣,農村信用代辦站被淘汰出局。農村信用站撤銷之後,如何更好的服務「三農」,聯系「三農」則是當前農村信用社急需思考和解決的課題.
一、難點
農村信用站撤銷以後,農村信用社的網點布局,明顯驅於不合理。廣大農民不可能象過去一樣得到快捷的金融服務。筆者僅就湖南省武岡市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全市共有17個鄉鎮和2個街道辦事處,共有人口74萬,其中城區人口14萬,城區面積20平方公里;農村人口60萬,農村面積 1418平方公里。全市農村信用社的營業網點 個其中城區有營業網點32個,農村地區有營業網點23個,一個營業網點要承擔 61.6平方公里區域和7479戶農戶的金融服務。這樣就形成了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現象,對廣大農民的金融服務很難到位,於是出現了很多新的難點。
1、網點緊縮,服務難度增大,導致農戶對信用社的信賴度削弱
信用代辦站撤銷後,信用社工作人員工作量急劇增大,信貸人員所面對的服務區域和服務對象明顯增多,有的到了難以承受的的程度。這樣農民享受農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務明顯沒有過去那麼快捷便宜了,因此農民在很大程度上懷凝農村信用社還是否姓農。比如晏田信用社信貸人員共有3人,所面對的貸款戶有3000多戶,平均每個信貸員要承擔1000 個農戶貸款的跟蹤和管理,一年之內很難訪遍所有的借款戶。比如司馬沖信用社管轄的正沖村,離信用社所在地有15公里之遙,加之交通不方便等原因,信用社工作人員一年很難去幾次。農民借貸很難找到信用社的管理貸款的工作人員,擔心這次還了貸款下次找誰借的問題。於是他們能拖就拖,能躲就躲,很大程度上對農村信用社持不信任的態度。
特別是近幾年,農村信用社開發出小額農戶信用貸款這一新品種後,出現了千奇百怪的現象。有的農戶認為信用社的貸款是政府的扶貧貸款,「不借白不借,借是白借」在認識上出現了很大的偏差。正因為這種認識的偏差,於是就出現了貸款投向易位的現象。他們以發展生產為由借款,實際卻用於建房、婚嫁等消費方面,有的還轉借給他人或投資非農的高風險行業。這樣,客觀上導致貸款不能及時償還。
基於農戶這種不信賴農村信用社和農戶信用觀念淡薄的意識,信用社信貸管理人員大都有點談貸色變,對小額貸款能不放就不放,特別因為信息不對稱,還真的有點不敢放。因此就出現了一種惡性循環,即:農民借不到信用社的貸款,信貸人員不敢放貸款,農民就更不願還貸款。
2、人力不足,管理難度增加,導致信貸資產質量難以提升
信用站撤銷後,信用社的信息聯絡員,由於「三不帶」,在收貸、收息、收儲上,也沒有了過去那種積極性,加之,不是其謀生的主要手段,信用社的工作實際成了他一樁可做、可不做的事情。他們辦理一筆貸款業務要跑一次信用社,前面所述有的行政村離信用社所在地十幾公里,加之交通不便,基本上就是收一筆貸款要半天或一天時間。特別是小額貸款,那麼,信息聯絡員一天之內所耗費的時間和所得到的收入明顯不對稱。因此,他們也不可能象過去安排專門時間去做信用社工作,那麼,真正要解決問題,只有靠信用社本身的工作人員,而有的信用社的信貸管理只有2至3人,卻要面對幾千戶客戶和幾十平方公里的地域,深感力不從心。
小額農戶信用貸款在推廣的過程中,由於信用社本身人手不夠,在信用等級評定時實際沒有將工作做實。主要表現是:信用社信貸管理人員無暇深入農戶調查,全靠各村村委會和信用社聘請的信息員憑個人印象和個人感情,進行農戶的信用等級評定。加之,有的信用社為了追求工作進度,忽略工作質量,使一些不夠條件的農戶也評上了信用戶。
貸款放出去後,由於人力不夠後續管理跟不上,導致部分貸款挪做他用後,信用社未能及時掌握情況。從而信貸資產質量的提升就大打了折扣。
3、考核從嚴,工作難度加大,導致信貸人員工作積極性受挫
基於上述的種種情況,信貸人員惜貸、怕貸的情緒日益上漲,特別是貸款清收責任制實行以來,在信貸人員很難了解到農戶的經濟信息的情況下,更是懼怕發放貸款,因為一旦形成呆賬會給自己增添不少的麻煩。所以,多一事不與少一事,這是其一。其二,小額農戶貸款的管理和催收確實是一樁要走遍千家萬戶的事情,由於信息不對稱,信貸人員在付出勞動的前提下,不一定能得到收獲。而上面的考核又是只看結果不看過程,只看報表數字,不看你是否付出過勞動,付出多少勞動。因此對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有一定程度的挫傷。
二、對策
信用代辦站撤銷後,出現的這一系列的新工作難點,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話,會給農村信用社帶來災難性的後果。一是不利於誠信社會風氣的樹立;二是給信用社造成嚴重的貸款損失,更為嚴重的是,農村信用社面臨郵政儲蓄銀行即將成立,農業銀行經營戰略的重大調整,農業發展銀行擴大業務等嚴重挑戰和壓力,將會使根植於農村這塊土地50多年的農村信用社失去最基本的群眾基礎,即最基本的客戶群。要解決上述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
1、切實做好農戶信用檔案工作,嚴格把好信用等級證的發證和年審關。
農村信用社在貫徹好小額農戶貸款「核定額度、周轉使用、隨到隨貸」的原則的同時,要認真做好農戶信用檔案工作。按行政村、組,逐戶地按戶口登記的戶數建立好檔案信息庫,並實行動態管理。記錄的內容為戶主姓名、家庭成員及其年齡和主要從事的職業、家庭主要收入來源、收入概況和歷年的信用記錄、永久性的聯系方式。做好農戶的信用檔案信息工作,一是有利於掌握好客戶的誠信度;二是減少在核發信用等級證時,確定授信度的工作量;三是有利於小額貸款的動態管理。比如貸款即將到期催收時,一個電話就能解決問題。
在做好信用檔案信息工作的同時,要嚴格把好信用等級的發放、年檢關,筆者建議各縣(市)的聯社按照當地的實際情況,制訂一個《小額農戶貸款信用等級證授信標准管理辦法》,將各個信用等級的授信條件和處罰辦法明文規定下來,將授信的權力、責任和違規處理辦法也明確規定下來,這樣既約束了農戶,也約束了信用社工作人員。
2、認真做好小額農戶貸款劃片責任到人的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信用社要按照管轄的范圍,對小額農戶貸款要分片責任包干到人,每個信貸員對所轄的借款戶要有專門的工作台帳,及時記錄借款戶借款、還款情況和貸款管理、催收情況,並做為信貸人員的工作考核依據。一改過去那種只重工作結果,不重工作過程的考核辦法,將工作過程和工作結果考核相結合,並適當加大工作過程考核的份量,從而有效地調動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3、加強與村組、幹部的聯系,取得他們的積極支持。
大企業、大金融的信息往往是「硬信息」,他們的信息源主要是企業的財務報表數據具有可傳遞性,而農村信用社所面對的農戶,他們的經濟信息往往是「軟信息」,他們沒有財務報表可查,沒有詳盡的數據供你分析。因此,他們的經濟信息傳遞性差,而最能了解和掌握他們信息的人,應是與他們朝夕相處的村組幹部了,所以信用社要想最充分地掌握農戶的經濟信息,必須依靠農村基層組織的領導。一是充分尊重他們,積極聽取他們的意見;二是在選拔任用信息聯絡員時,盡量在村組領導中選拔。
4、積極推進新一輪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促進農村基層經濟組織的發展。
農村信用社的商業化的改革,很明顯的超前於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當然,從推進農村信用社的自我生存能力的增強,規避經營道德風險這個角度看,當然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從如何滿足農民的金融服務需求,更好地服務於「三農」這個角度看,就值得商榷。農村信用代辦站撤銷後,很明顯地出現了信用社和農戶貸息不對稱的問題。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首選的應是盡快建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使信用社面對的客戶群體由過去的千家萬戶的單個農戶,變為更具經濟實力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全面提出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也寫下濃彩重墨的一筆,盡幾年,北方一些省份的農村信用社為我們樹立了典範,吉林省的太平百花信用社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經驗,他們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成立了農村專業合作社,每個合作社都有自己的章程。章程明確規定,入會成員必須是農村信用社的社員,並投入合作社,投入一定數量的股本金,社員的生產和生活資料由合作社統一批量購進,然後再按市場價格賣給社員,形成的利潤的分配20%作為合作社的費用,10%作為合作社的積累,70%按社員的交易額返回給社員,對合作社的債務,所有社員有連帶責任。信用社只將貸款打包發放給農民合作社。這樣,一是增強了農戶的抗風險能力;二是大大地減少了農村信用社所要面對的借款戶的數量,減少了信用社的貸款管理難度,實現了信息的對稱,促進了農信社與農村經濟的雙贏。
Ⅲ 有那麼多荒廢的田地和空置的房產,為什麼還是那麼多人挨餓,那麼多人無家可歸呢
商業的技巧+公益的目標=持續的改變
《如何改變世界》的作者戴維·伯恩斯坦這樣定義社會企業家:「為理想驅動、有創造力,質疑現狀、開拓新機遇、拒絕放棄,構建一個理想世界的人。」社會企業家是用商業的眼光來看待社會問題,用商業的規則去解決問題,他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盈利。社會企業家多為社會公益組織的發起者和經營者,例如為印度流浪兒童創設24小時救援熱線的傑魯,為南非艾滋病人建立看護網路的霍薩,為巴西貧苦牧民架設太陽能發電系統的羅薩。
對於一個社會企業家的project來說,有以下幾個問題,是每一個傑出的社會企業家必須回答的問題: (1) 我想解決的社會問題是什麼?
(2) 我的解決方案是什麼?
(3) 解決方案的可行性(financial, technical, economical, legal, cultural, social, managerial)如何?原創性如何?持續性如何?影響力如何?
整個一個過程,除了有理想的激情在引路,更多的是現實的謀劃:究竟我們在多大程度上理解現實?現實是什麼?
有兩點讓社會企業家變得讓人尊重:
(1)強調理想的現實性:當尤納斯背叛傳統的銀行理論,推廣小額貸款給窮人的時候,他所做的不僅僅是在幫助窮人本身,而是為一個更好的社會作出了一種現實性的探索;
(2)對非盈利的強調。社會企業不等同於傳統商業企業,但也不同於NPO(non-profit organization),它強調的是以商業化的手段去實現更廣義的社會價值。
英國政府對社會企業的定義為:「一個社會企業是一個商業組織,它的主要目標是社會目標,而它的利潤應主要用於對社會目標的支持性投資或直接投資到社區當中,而不是為了股東和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而進行投資。」
當一般的企業家以利潤來評估經營成效時,社會企業家以造成的社會變化作為經營的成效評估基礎。到目前為止,社會企業家的定義還有許多爭論。有些人希望能將這個名稱局限於完全自給自足的組織,而且資金來源完全都是交易所得。有些人則希望能把一些與政府合作並且接受補助或贊助的組織也納入。
企業家是為了利潤才創辦企業的,而社會企業家應該是以社會問題的解決為出發點而創辦企業的,他們為理想所驅動,是有創造力的個體,具有持續的開拓與創新精神,肩負著企業責任、行業責任與社會責任,是為了建設一個更好的社會而努力。
誰可以稱得上社會企業家
·在社會企業中,社會企業家是整個組織的核心。
·社會企業家善於發現社會問題,並能夠創造新的服務、新產品和新的方法來解決社會問題。
·具有企業家精神,能夠通過實現商業利潤以及整合資源來維持組織的可持續發展。
條件社會企業家應具備的素質、技能和價值觀
·創業能力:社會企業家能發現那些未被充分利用的,被閑置的資源來解決那些未被滿足的社會需求;
·創新能力:通過把傳統意義上或互不相關的做法進行有機結合,社會企業家能創造新的服務、新產品和新的方法來解決社會問題。
·改變現狀的能力:社會企業家會對自己領導的企業進行改革,也能使一個垂死的企業重現活力。最重要的是,他們能通過發掘他們所服務的社區和人群的潛力來改變他們。
要想成為一個合格的社會企業家,應該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在環保、節能、保護資源、不破環生態平衡、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及其切身利益的條件下,創造了有利於社會和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最大效益,並交納了應交稅金。
2、企業的發展推動著社會的文明進步,企業要有積極向上的、吸收了古今中外先進思想和理念的獨特企業文化,為社會培養出大批德才兼備的人才,企業不僅是就業的場所,更應該是育人的學校。
3、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不進行欺詐行為,不發布虛假信息,不能以損害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包括身心健康)為代價謀取高額利潤。
4、 在符合以上三點的情況下,最大限度的做好公益事業,捐助更多的善款。
相關資料順便提一筆:社會企業家可以有不同的譯法。Entrepreneurs在法語中意為「從事者」。漢語通常譯為「企業家」。如果直接使用這個詞的本意,譯為「事業家」也說得通,而且可以與我們熟悉的事業單位等說法接軌。不過,企業家另有一種獨特含義:發現需求,創造性地組織各種生產要素,低成本高效率地滿足這種需求。這種含義,這種特殊才幹,在中國龐大的事業單位深入改革之前,恐怕還難以成為「事業家」的應有之義。
百年中國最著名的「社會企業家」1943年5月24日,尼古拉·哥白尼逝世四百年的紀念日。全球180名傑出的政治家、科學家和教育家聚集在美國紐約,頒布「當今世界上貢獻最大、影響最廣的十大名人」,名單中包括科學家愛因斯坦、哲學家杜威、企業家亨利·福特等人,其中有一個中國人,就是晏陽初。
晏陽初(1890-1990)是四川巴中人,早年在成都的美國教會中學讀書,23歲時以第一名成績考入香港聖保羅大學(香港大學的前身),按當時規定,他如加入英國國籍,就可獲1600元獎學金,晏婉拒,理由是「這對中國人來說,代價太高了」。三年後的1916年,晏陽初赴美國耶魯大學深造,後又入普林斯頓大學,獲碩士學位。
亞洲年度社會企業家名單菲律賓社會企業家赫瑪·布洛
寮國的安迪·施勒特爾
阿富汗的薩基娜·雅庫比
Ⅳ 別人拿我身份證辦的分期付款買手機,現在他不還錢了,我能怎麼辦,是不是只能我自己還了
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有相關手續可以證明不是本人貸的款,就可以向法院起訴他人,如果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貸款手續是他人辦理的,就沒有理由向法院進行起訴了。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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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案例:
21歲的郝傑(文中所有涉事大學生均為化名,下同)是大學城一所高校的大二學生,他和班上同學晏然是好朋友。郝傑說,去年9月,晏然找到他,想借用他的學生證和身份證去辦一個分期付款的蘋果手機,並稱自己的證件已經「抵押」辦理過了類似業務,所以想找朋友幫幫忙。
總價4266元的蘋果手機不需要首付,分成18期,每個月還299元,利息是1116元。郝傑當時認為晏然平時穿著講究且出手闊綽,承擔299元的月供應該不成問題。就這樣,郝傑把證件借給了晏然。
哪知才過了一個多月,晏然再次找到郝傑,以「女朋友生病了急需用錢做手術,所以想分期再購買一部手機出來換成現錢」為由,再次向郝傑借學生證、身份證。
考慮到同學之間關系不錯,郝傑又答應了對方的要求。就這樣,從去年11月起到今年1月份放寒假前,登記在郝傑名下的分期付款手機竟達12部之多,另外還有去年11月16日的一次貸款1000元。
由於部分分期還款老是拖延,在此期間,有好幾家公司直接打電話找到郝傑的母親張女士要求還錢。
3月12日前後,令郝傑、宋洪、鍾科等幾位同學更焦急的事情發生了:晏然突然「失聯」,手機打不通,人也不見蹤影。幾位同學只好報警。
3月28日,「失聯」兩周多的晏然及其父親參與了警、校、輔導員、當事學生家長等人組成的協調會。艱難的協調談判從中午12點進行到下午5點過才告一段落。最後協商的結果,以郝傑為例,晏然拿3.5萬元給張女士。張女士昨天表示:「另一半由我們自己承擔了,目前還在與幾家擔保公司談,看能不能免一些滯納金。」
「公司有正規的登記注冊手續,收費標准也是合法的。學生憑學生證、身份證、銀行卡等手續就可以辦到分期付款的手機。像這種還不起分期款的學生只佔少數。」工作人員說,如果學生還不起分期付款,他們會通知學生本人和家長,家長願意還就還,如果不願還還是只有找學生,如果最後實在還不起,就是公司的經營風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