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土地使用證抵押貸款到期後還不上怎麼辦
法律分析:貸款行會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貸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或質押合同)的約定,貸款行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你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質押的財產等。判決下來後,會依法強制執行(扣劃存款,拍賣抵質押物等)財產以清償銀行的貸款損失。具體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處置抵押(質押物)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你的信用會受到影響,如果是以公司為借款人,您在全國銀行信貸咨詢系統中會被記錄在案,個人名義的貸款也會在全國個人徵信咨詢系統中被記錄逾期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Ⅱ 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規定有哪些
現在很多公司如果出現資金困難的話會把自己名下的土地進行 土地使用權 的 抵押 ,來換取公司貸款,那麼土地使用權 抵押貸款 的規定有哪些?首先一定取得當地政府的相關部門的同意才能進行貸款,如果一旦沒有將資金進行還清,那麼對方可以將 土地轉讓 權轉到自己名下。 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是房地產公司融資取得貸款的主要方式之一,開發商通過自有資金獲取開發土地的使用權後,就可以把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獲取貸款資金,再把這筆資金投入開發建設,通過 商品房 預售回籠資金,歸還貸款。 具體規定 一、抵押登記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 集體土地 使用權可以設定 抵押權 ,其他類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二、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 抵押合同 自批准登記之日起生效。未經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土地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土地使用權亦不能作為抵押財產進行處置。 相關程序 三、辦理抵押登記應當符合下列程序: 1、集體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證明; 2、對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進行地價評估; 3、確認土地估價結果; 4、抵押雙方簽訂抵押合同; 5、申請抵押登記; 6、審核、登記; 7、核發抵押證明書。 四、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須經被抵押土地的集體土地所有者同意,並出具書面證明。 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的,集體土地所有者出具的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包括:在實現抵押權時同意按法律規定的土地徵用標准補償後轉為國有土地; 征地 費是否作為清償資金等內容。 編輯本段其他信息集體土地所有者在出具同意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書面證明前須將土地抵押有關事項在村農民集體內部履行合法手續。 五、抵押當事人應當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評估機構對其抵押土地使用權進行地價評估,其評估結果需報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 六、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土地管理部門還應核定通過拍賣抵押物實現抵押權時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額。 七、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簽定後十五日內,持下列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1、被抵押土地的集體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證明;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抵押人和抵押權人 身份證 明; 4、抵押合同; 5、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的地價評估報告; 6、土地使用權屬證明; 7、土地管理部門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經審核,不符合抵押條件的,土地管理部門在接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抵押當事人。 九、經審核,符合抵押條件的,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向抵押權人核發土地使用權抵押證明書。並在抵押土地的土地登記卡上及 土地使用證 變更記事欄內除記錄抵押情況外,還應記錄是否在實現抵押權時征為國有;實現抵押權時,抵押人、抵押權人及集體土地所有者的權利、義務等內容。 其它 其它相關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時,以收到抵押登記申請先後為序辦理登記。 十、抵押合同發生變更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重新簽訂抵押合同,並在簽訂後十五日內,持有關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十一、抵押 合同解除 或終止後,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自解除或終止抵押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有關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 注銷登記 。 十二、按規定的時間提出抵押設定、變更、注銷登記申請的,土地管理部門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 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的規定有哪些? 根據我國規定土地使用權的抵押貸款如果是鄉鎮的集體土地的話只能是荒地或者是相關是鄉鎮企業土地才能進行抵押,其餘的土地是不能進行抵押的,如果是未經有關部門的批准該抵押不受法律保護,所以的後果由自己承擔。
Ⅲ 土地抵押貸款還不上有什麼後果
很多銀行和貸款機構了抵押貸款產品,辦理抵押貸款可以用來做抵押物的品種越來越多,汽車、房子、土地都可以辦理抵押貸款,那如果土地抵押貸款還不上有什麼後果呢?
土地抵押是指土地的使用權抵押,並不是土地的所有權抵押,法律規定,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農民集體的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所以,土地抵押貸款還不上,銀行或貸款機構只能拍賣你對土地的使用權。當然,如果拍賣的價款清償你的債務後,剩餘部分是應當給你的。
土地抵押貸款的辦理流程如下:
1、首先根據需要申請的貸款額度及銀行許諾的抵押率倒抵押物應達到的評估總價值;
2、向不動產評估機構咨詢,對於抵押物進行評估所能達到的最大評估價,然後根據第一步中算出的抵押物應達到的評估總價值初一最大評估的單價,然後計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積數;
3、根據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積數,先在CAD規劃圖上自行畫出符合銀行抵押貸款條件的土地區域;
4、帶著第三步自行畫出的抵押土地區域圖再到國土局地籍科進行土地測繪,出抵押測繪圖;
5、根據抵押測繪圖到不動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6、與銀行工作人員一起帶著公司的相關證明和評估報告到國土局的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填寫最高額抵押合同,同時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以及公司同意抵押土地貸款的決策資料;
7、提供銀行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後,等待銀行進行放貸就可以了。
Ⅳ 公司抵押貸款股東承擔責任嗎
法律分析:一般公司抵押貸款,此貸款作為公司債務,由公司財產承擔責任,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股份對公司的此項貸款承擔清償責任,超過股東出資額或者股份的貸款部分,股東不承擔。但是如果某股東作為公司此項貸款的擔保人,那麼按照擔保法,如果擔保有效無瑕疵,那麼股東就要承擔償還責任。還有一種列外,就是如果這個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在股東不能證明自己的財產獨立於公司財產的情況下,就要對公司此項貸款承擔連帶責任,而不受其出資額的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六十三條 一人公司的債務承擔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Ⅳ 企業破產,工程款欠款、有抵押的銀行貸款欠款、公益債權、破產費用、職工勞動債權,以上的清償順序是怎樣
順序:破產費用----公益債務----職工勞動債權----稅款----有抵押的欠款----工程欠款
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費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款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Ⅵ 私企倒閉後先償還個人借款還是銀行借款
當私企倒閉時,償還債務的優先順序顯得尤為重要。通常情況下,銀行貸款會優先得到清償,因為銀行貸款具有優先受償權。企業資產拍賣所得的資金,在支付完破產費用、員工工資和稅務之後,剩餘的部分會首先償還銀行的債務。
這主要是因為銀行貸款通常是以企業的資產作為抵押,銀行享有對這些資產的優先受償權。而個人借款往往沒有這樣的優先順序,即使有抵押物,其優先順序也會低於銀行的貸款。此外,銀行作為專業的金融機構,有完善的程序和法律支持來確保其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在一些國家,可能會有更為復雜的優先順序規則,甚至有專門為中小企業設計的破產保護機制,旨在保護企業及其員工的利益。
因此,對於私企的經營者來說,了解企業資產的優先受償權以及相關法律規定是非常重要的。這不僅可以幫助企業在面臨財務困境時更好地規劃和管理債務,還可以在企業不幸倒閉時,盡可能保護個人和企業的利益。
在實際操作中,企業主應當與債權人協商,尋找最優的解決方案,以減少對個人和企業的不利影響。同時,合理的財務規劃和風險管理策略,也是避免企業倒閉的重要手段。
Ⅶ 抵押貸款到期無力償還怎麼辦
法律分析: 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