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發行提升金融服務能力
支持新市民創業就業。
農行加大了對吸納新增市民就業較多的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制定普惠金融信貸政策指引,指導分行加大對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等吸納新市民就業較多的市場主體的金融支持力度,並按類別授予分行產品創新許可權,鼓勵和支持分行開展小微企業和個人客戶產品創新,為包括新市民在內的普惠金融客戶群體提供更優質便捷的金融服務。針對包括創業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創業退伍軍人等新市民在內的群體,推進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積極與地方政府、金融部門、退伍軍人服務機構對接,推動相關政策落實,有效滿足新市民自主創業的融資需求。
農業銀行雲南紅河支行客戶經理向哈尼族村民介紹創缺汪業擔保貸款。
關注新市民的養老住房
農業銀行積極研發保障性租賃房貸款專項產品,推動保障性租賃房金融業務快速發展。通過發放「農民安家貸」,滿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截至4月底,已向「農民安置貸款」投入7688億元,惠及190萬進城購房的農村轉移人口及其家庭。
新公民的教育和醫療保健
中國農業銀行實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利用國家助學貸款產品服務家庭經濟困難的新市民子女上學。通過農行「智慧校園」平台,聚焦新市民聚集的地方托幼機構需求,助力新市民子女托幼、學前教育事業發展。充分發揮商業健康保險的保障功能,積極為新市民等客戶提供包括重疾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團體社保補充醫療保險等多種健康保險產品。具有不同的保險期限和繳費方式,並支持其根據保障要求靈活選擇。農銀人壽發展學生平安保險業務,為新市民子女提供意外傷害、醫療等保障產品。
圍繞新市民的基礎金融服務
中國農業銀行推出了「工資寶」平台,這是一個農民工工資的監督系統。它集農民工考勤、工資、政府監管於一體,有效保障了農民工作為新市民在城市生活期間的合法權益。積極推廣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產品,幫助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伏中仔。針對農民工等新市民群體,推出「朱富卡」專屬借記卡產品,減免卡費、年費、簡訊服務費、ATM跨行取現手續費等費用。
中國農業銀行「建設弗卡」
農行深圳分行定期梳理建設施工企業名單,培首逐一進行服務對接。在訪問過程中,我行了解到某建築工程公司在深圳的一個住宅項目已進入施工准備階段。由於工地周邊沒有銀行網點,且工期緊,項目負責人李先生正為工人的考勤管理和工資發放發愁。
該行成立專門的服務團隊,第一時間將農行的「代發工資」服務平台引入企業,集職工考勤、工資發放、政府監管等功能於一體,覆蓋了從工資發放到政府監管的全過程,實現了職工工資與工程款的分離,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足額發放。同時推出了職工專屬的「祝福卡」借記卡,減免了很多費用。發放工資卡業務延伸到企業,服務到建築工地,「一人一卡」實名登記制度
Ⅱ 重慶居民戶口在雲南買房有優惠嗎
重慶居民戶口在雲南買房沒有優惠。規定是雲南本地農民進城購房可以享有相關優惠政策。
2017年2月12日雲南省印發《關於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規定:讓持有居住證的農業轉移人口享受與城鎮戶籍居民同等的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就業服務和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加快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雲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實施意見》(雲政發〔2016〕63號)中明確:充分尊重城鄉居民自主定居意願,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並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
解讀《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
(一)關於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總體要求
圍繞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提出了尊重規律、統籌推進,創新機制、擴大覆蓋,精準施策、促進均衡,強化激勵、推動落戶和維護權益、消除顧慮等5個方面的原則,圍繞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讓持有居住證的農業轉移人口享受與城鎮戶籍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推動其他轉移人口加快市民化,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力爭到2018年構建起權責明晰、科學規范、功能完備、保障有力的支持新型城鎮化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體系。
(二)關於加大農業轉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務保障
圍繞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應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事項,《通知》在六個方面明確了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政策:一是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增加教育資源供給,落實經費保障,實現多層次教育保障。二是完善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體制機制,落實醫療保險接續和城鄉醫保整合。三是實施統一規范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實現應保盡保。四是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就業的支持力度,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五是支持將持有居住證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實現住有所居。六是提升城市功能增強城市承載能力,更多吸納轉移人口。
(三)關於建立財政支持政策體系
國務院文件要求,強化人口流入地政府的主體責任。為調動人口流入地政府的積極性,提升各地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的能力,《通知》從四個方面提出了財政轉移支付支持和激勵政策。一是完善均衡性轉移支付制度,適當增加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且財力水平較低地區的均衡性轉移支付。二是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獎補資金分配辦法,促進農業轉移人口逐步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三是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地區進行獎勵。四是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動態調整機制,根據不同時期農業轉移人口規模和流動情況,對財政轉移支付的補助結構和補助標准進行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