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擔保人可以中途更換嗎
中途更換借條的擔保人一般是可以的,但前提要獲得債權人的同意才可以實施,如果更換了擔保人那麼所存在的條款了是需要更改,對於更改之後的條款也是需要三方簽字,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關於貸款期間更換擔保人的問題,答案是非常明確的,中國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和《貸款通則》的相關規定已經給出了非常明確的答案。在貸款期間是可以更換擔保人的,也就是說,如果出現了一些意外情況或者是不可抗力因素,貸款的一方可以向借貸人提出更換擔保人。在提供了相應的合擔保人進行替換之後提供貸款的一方是應當同意的。
我們在出現債務危機或者是急需用錢的時候會對銀行或者是民間個人借貸機構進行貸款。一般提供貸款的一方會要求貸款人有一些保障,可以適用財產進行抵押,也可以使用擔保人。
通常來講,利用擔保人的信譽或者是其他社會影響力進行抵押擔保是常見的一種手段。可是在貸款期間,由於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是個人的情況發生了變化,貸款人沒有辦法繼續使用原來的擔保人進行擔保的話,可不可以更換擔保人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關於貸款擔保人的變更問題以及特殊的貸款更換擔保人的問題。
在普通的借貸期間,只需要達成更換擔保人的協議,並且雙方書面簽名就可以,但是有一種特殊的貸款期間,如果想要更換擔保人的話,是需要經過特殊的程序的,這種情況就是申請更換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擔保人。
由於這種情況涉及到第三方單位和其他共同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方面,所以在更換擔保人的時候是比較麻煩的,需要進行以下步驟的辦理。
首先想要提出變更擔保人的借款的一方要向貸款科來開具通知書。當然,這里所說的貸款科根據各地的情況不同,還可以叫做管理部等部門,只要是有關於貸款的相關部門,都可以進行這樣的手續,在貸款同意了之後是向銀行開具通知書,這個通知書是叫做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銀行只有依據相關部門開具的這個通知書才可以進行擔保人的變更辦理。
在銀行拿到了通知書之後是要通知借款人以及新的擔保人和原有的擔保人持本人的身份證件或其他證明到銀行來簽署協議,在這幾方都寫有效的身份證件到達銀行簽署協議之後,那麼擔保人的變更就生效了。在生效之後,銀行會按照自己的手續和規定凍結新的擔保人的賬戶,並且解凍原有擔保人的賬戶,借款人的一切法律行為則有擔保人進行連帶責任的擔保。
再擔保合同生效了之後,新的擔保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如果出現了任何有違借貸合同的行為的話,那麼就由新的擔保人承擔協商責任或者是訴訟責任。
在貸款期間更換擔保人的問題是比較簡單的,在一般的情況下是可以更換擔保人的,當然要走正常的手續和程序,在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下,例如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擔保問題當中,需要貸款不來開具有關通知,並有銀行根據通知請幾方來簽訂協議,協議簽訂之後,擔保人變更,這種情況下才可以由新的擔保人去承擔借款人的一切責任,且是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向債權人提供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的,保證人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價值范圍內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Ⅱ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可以更換嗎
法律分析:貸款期間是可以更換擔保人的。但是借款人申請變更擔保人的,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證明; 2、銀行經辦人員應按照內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擔保人、原所有擔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現場簽訂協議,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協議各方簽字齊全後,擔保人變更有效; 3、銀行經辦人員根據變更內容,修改貸款擔保人信息,並通知貸款科變更手續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Ⅲ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更換嗎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來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源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Ⅳ 貸款擔保人中途可以更換嗎
法律分析:可以
一、貸款人在貸款合同有效期內不得私自更換擔保人,若更換,需向銀行申請並取得銀行許可。
二、如果銀行不同意更換,則只能履行原來的擔保協議,原擔保人繼續承擔連帶責任。如果銀行同意更換擔保人,銀行需要審核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還需要重新簽訂擔保協議之後,新的擔保人才會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Ⅳ 銀行擔保人可以換人嗎
銀行擔保人可以換人。x0dx0a銀行擔保人可以換人通常需要的步驟為:x0dx0a1.擔保人、貸款人和銀行協商變更事宜x0dx0a2.銀行審核新擔保人資格,符合資金或貸款擔保條件,同意貸款人辦理擔保人變更;x0dx0a3.原擔保人的擔保內容由新擔保人承擔;x0dx0ax0dx0a擔保人x0dx0a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x0dx0ax0dx0a擔保責任x0dx0a擔保法規定x0dx0a第二十一條x0dx0a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x0dx0a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x0dx0a第二十二條x0dx0a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x0dx0a第二十三條x0dx0a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x0dx0a第二十四條x0dx0a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x0dx0a第二十五條x0dx0a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x0dx0a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x0dx0a第二十六條x0dx0a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x0dx0a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x0dx0a第二十七條x0dx0a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x0dx0a第二十八條x0dx0a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x0dx0a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x0dx0a第二十九條x0dx0a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x0dx0a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x0dx0a(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x0dx0a(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x0dx0a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x0dx0a第三十二條x0dx0a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Ⅵ 房貸擔保人可以更換嗎
可以。
買房貸款擔保人可以中途更換。更換的前提是貸款人向銀行申請,獲得銀行同意,然後銀行需要審核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還需要重新簽訂擔保協議之後,新的擔保人才會生效。如果銀行不同意更換,則只能履行原來的擔保協議,原擔保人繼續承擔連帶責任。
【拓展資料】
貸款擔保人有哪些注意事項?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指擔保人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的責任。擔保一般分為一般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兩種。一般銀行貸款償還時,首先要看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責任擔保。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可以選擇在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貸款再向擔保人追索。擔保人沒有對擔保方式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承擔責任。
另外,在成為他人的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兩方面:
一方面,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譽。一般來講,貸款人的信譽越高,擔保人的風險就越小。要想知道貸款人的信譽高低,可以根據自己與貸款人的平時接觸來判斷。還可以找貸款人人有經營業務的人或貸款人的其他熟人進行了解。切不可礙於親戚、好友、同事、同學、老上級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計後果,盲目地做擔保人,這種做法風險較大。
另一方面,還要摸清貸款人償還債務的能力。對擔保人來說,風險大小主要取決於貸款人償還貸款能力的大小,貸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越大,擔保人的風險就會越小。貸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又是由其能支配的財產多少和負債數額的大小決定的。故在提供擔保時,首先要看被貸款人能支配的財產是否可以償還貸款。再者要摸清貸款人負債的多少。如果貸款人可供自己支配的財產與貸款數額相差較大,或者被擔保人雖然有自己的財產,但負債累累,就不要為其提供擔保。
Ⅶ 銀行擔保人中途可以換嗎
法律分析:可以,但貸款人在貸款合同有效期內不得私自更換擔保人,若更換,需向銀行申請並取得銀行許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Ⅷ 房屋按揭貸款的擔保人可以更換嗎
法律分析:房貸擔保人可以更換,貸款人可以向銀行申請更換擔保人,房貸擔保人只要通過銀行同意,並滿足相關擔保條件就可以更換,作為房貸擔保人的主要條件是,房貸擔保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對穩定;信用良好無不良債務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條 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後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第六百九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權,未通知保證人的,該轉讓對保證人不發生效力。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