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有以下四點
1 、具備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年紀在 18 (含) 至 65 歲(含)之間;
2 、具備合法 有效的身份證明,在本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居所;
3 、沒有明顯的毀約記錄,無不良 信用記錄;
4 、能執行擔保 義務,有穩定收入由來與准時全額還款本息的能力。
以上就是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 相關內容。
擔保人的擔保期限在協議中是有約定的,根據承諾實行。要是沒有承諾,或是在協議中即便有約定也 沒有確立擔保時間的,確保的時限為負債期滿後 6 個月。假如在擔保期限,借款人未認擔保人擔負相對應 責任,超出確保限期的,擔保人可以免去保證責任。 本文主要寫的是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 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2.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需要具備的條件有: 1.具有完全 民事行為能力 的自然人,年齡在18--65周歲之間。 2.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居民身份證 、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最主要的是,當貸款人沒有能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就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3. 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必須符合這些門檻!
現在很多人在遇到資金問題的時候,會選擇去銀行申請貸款,不過個人資質和信譽不達標的話,只能選擇抵押貸款或者擔保貸款,讓符合條件的人幫你擔保。那麼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一般來說,需要符合以下的條件。4.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需要哪些條件
依據銀行規定申請辦理,各銀行規定不一樣。但作為擔保人基本上前提條件是擔保人必須有給予保證的能力(資產、個人信用):
1 、具備城區居民戶口或合理工作真實身份,即規定貸款人有正規的真實身份;
2、有比較穩定的工作和收益,個人信用優良,有還貸款的能力;
3、有貸款人認同的財產作質押或質押貸款,或有符合要求標准、具有償還能力的公司或個人 作為還本息貸款並擔負法律責任的擔保人;
4、具備買房合同或協議書。
以上就是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條件相關內容。
貸款擔保人就是指確保人與債務人承諾,當借款人不承擔負債時,擔保人依照承諾承擔負債或是負責任的個人行為。
貸款擔保人就是指確保人與債務人承諾,具備委託償還債務能力的法定代表人、其它組織或是中國公民能夠作擔保人。
院校、幼稚園、醫院門診等以公益行為意義的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不可為擔保人。
公司法人的直系機構、工作部門不可為擔保人。
一切企業和個人不可強制銀行等金融業機構或是公司為別人給予確保,銀行等金融業機構或是公司對強制其為別人給予保障的個人行為,有權利回絕。
本文主要寫的是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5.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需要具備的條件有: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65周歲之間。2.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3.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4.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最主要的是,當貸款人沒有能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就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6. 作為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
(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6)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 作為銀行貸款的擔保人須要具備什麼條件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資格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最主要的是,當貸款人沒有能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就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哪些人不能做擔保人?
1、夫妻雙方不能互相為對方擔保,因為夫妻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經濟體,共同對負債具有還貸責任,而擔保人必須是第三人;
2、外地人是無法為本地人擔保的,外地人戶籍不在當地,可以隨時離開,銀行需要向擔保人追要貸款時,可能難以聯繫到擔保人,給自己帶來很大風險;
3、被診斷為具有精神疾病的人是不可以作為擔保人的,他們無法對自己做出的事情進行判斷,也就不可能承擔還款責任;
4、具有詐騙前科的人是不可以作為擔保人的,這樣的人不履行擔保義務的概率非常大。
5、《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6、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8. 銀行擔保人要求什麼條件
一、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二、哪些人不能成為貸款擔保人
1、夫妻雙方不能為他人擔保;
2、貸款地以外戶籍的人士不能為他人擔保;
3、自己生活無法自擬,無收入來源者,不具備替他人還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為別人擔保;
4、離休人員不成為擔保人;
5、其他原因審核不通過的。
另外,應當注意的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