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的房子子女可以抵押貸款嗎
父母的房子兒女不可以抵押貸款。
父母的房產證,只有父母本人才能用其做抵押辦理貸款。也就是說,若是你確實是需要錢,也只能由其父母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或經由其父母同意並簽訂相關書面同意書)獲得錢後交由給父母,而不能由本人直接用其辦理。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借款人要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抵押貸款用途可用以購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貸款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卻只能用以購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九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
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和其他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八百四十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⑵ 父母買房子女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可作為次貸人,爸媽當主貸人。假如完全以子女的名義貸款,那產權證上必須是子女的名字,還需要提供戶口簿、身份證明、婚姻情況證明、收入證明以及銀行流水等,已婚的夫妻兩人都需提供這些資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⑶ 子女可以為父母擔保貸款嗎
子女可以做擔保人。
成為擔保人的條件:
1、擔保人年齡必須在18-65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時足額還款的能力;
4、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一、個人申請貸款擔保需提供以下基本資料:
1、個人貸款申請報告;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3、戶口簿(借款人、配偶復印件);
4、非本地戶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證明、居住證或暫住證等(復印件);
5、未婚證明(公司或街道開具證明);
6、結婚證書(復印件);
7、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
8、配偶同意貸款證明書;
9、配偶同意房產抵押的證明書;
10、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申請人收入證明(公司出具證明);
11、房地產權證(復印件)、購房合同(復印件);
1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13、《代碼證》(復印件);
14、《驗資報告》(復印件);
15、《公司章程》(復印件);
16、年度及近三個月財務報表;
17、公司上個月完稅證明(包括營業稅、增值稅、所得稅等復印件)。
二、企業申請貸款擔保需提供以下基本資料:
企業申請本公司擔保服務的,除如實填寫《擔保申請表》外,還要提供反擔保措施。反擔保措施除提供反擔保人(企業)外,還要提供固定資產抵押、業務託管、應收帳款代收、客戶資料質押等方式。
1、企業(公司)設立時的有關批復、文件、驗資報告;
2、企業(公司)章程;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貸款證(卡)、開戶許可證;
4、經審計的上年度、本年度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報告、資金流量表;
5、近期財務報表,現金流量表;
6、企業截止上月的應收賬款明細;
7、同意申請擔保借款的文件(或董事會批准文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身份證復印件、簽字樣本、簡歷;
9、財務負責人簡歷;
10、擔保申請書(需載明企業概況、還款來源及可提供的反擔保措施);
11、擔保期經營計劃書和近期購銷合同、定單復印件;
12、特殊行業和特殊情況需提供的其它資料。
在銀行進行貸款時,擔保需要提供的材料缺一不可,因為它們都是極為重要的,它們能夠有效地證明貸款人的真實身份和一些可靠信息,只要這樣,銀行貸款才能更加地順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⑷ 父母買房可以讓子女做擔保人,共同還款么
子女可以做擔保人,但要具有銀行認可的償債能力,提供相關資料。
只是現在買房一般不接受信用貸款擔保,通常是以房產作抵押就行。
⑸ 70歲老人買房子女擔保貸款可以嗎
法律分析:70歲老人買房子女擔保貸款不可以。六十歲以上都屬退休人員了,而退休人員銀行是不會給其辦理房貸手續的。如需要子女擔保必須滿足的條件:1、子女必須滿18周歲;2、未涉及經濟案件;3、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5、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6、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二條 (一)老年人有權依法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自己的個人財產,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盜竊、詐騙、強行索取等方式侵害老年人的財產權益;
(二)老年人有權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親屬的遺產,並有權接受贈與。或者子女的其他親屬不得侵佔、搶奪、轉移、隱匿、毀損老年人應當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
(三)老年人依遺囑處分財產時,應當依法為老年配偶預留必要的份額。
⑹ 房子是父母的子女可以拿來辦理抵押貸款嗎
根據當前的情況知道是無法辦貸款的。父母的房產證,只有父母本人才能用其做抵押辦理貸款。也就是說,若是你確實是需要錢,也只能由其父母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或經由其父母同意並簽訂相關書面同意書)獲得錢後交由給他,而不能由本人直接用其辦理。
⑺ 父母買房子女參貸可以嗎
父母買房,子女是可以貸款的。若以子女的名義貸款的話,需要子女作為主貸人,父母作為次貸人,需要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已婚提供夫妻雙方資料),注意父母也需要提供這些資料。
⑻ 父母的房產證子女可以抵押貸款嗎
可以,但是一定要取得父母雙方的同意,而且要本人親自去辦理才可以。不僅如此,父母的房子還要滿足辦理抵押貸款的相關條件,會對房子進行評估,貸款的時候也要保證個人的徵信度是好的。
拓展資料: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
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車輛抵押
汽車抵押貸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車或自購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貸款公司取得的貸款。
以汽車作為抵押物的貸款的用途,主要為汽車消費。(當然汽車貶值快、交通事故影響車輛價值幾率大,金融機構以汽車作為單一抵押方式發放貸款的方式相對較少。)而汽車抵押借款服務平台「宜車貸」的出現,為擁有私家車的人群提供了一個短期融資借款的新渠道。
到宜車貸,客戶可用自有車輛的所有權進行抵押,獲得短期融資需求。它突破傳統車輛抵押借款模式,提出「無需押車」服務,申請車貸者僅需在抵押車輛安裝GPS定位系統,便可在辦理手續後繼續使用車輛,而不需要像傳統車輛抵押借款那樣將車輛質押,不會因為愛車被質押而丟了面子或導致出行不便,且最快可實現當天獲取資金。
房產抵押
房產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購商品住房抵押,貸款銀行為借款人提供一攬子資金服務,滿足其購買住房、車位、大額耐用消費品、汽車和住房裝修等多種需求的人民幣貸款。金融機構在
規定的抵押率范圍內,給予借款人一定的授信額度。一般,金融機構對貸款的審批、放貸的周期較長。
⑼ 父母房貸子女擔保可以貸幾年
法律分析:買房貸款,父母可以做擔保人的,但是銀行對父母的年齡有一定的限制的,父親年齡不得高於65周歲,母親年齡不得高於60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⑽ 父母名義買房子女還款擔保
法律分析:父母買房可以子女還貸。子女可以和父母聯名購買,父母出首付,孩子還貸款。有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