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能撤銷嗎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不能撤銷。當事人為一方提供擔保的,當債務人不能按時償還債務的時候,擔保人需要根據約定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了擔保責任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擔保協議是擔保與債權人簽訂的協議,由擔保人和債權人簽字或者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被擔保人不是擔保協議的當事人,不需要簽訂確認。但是如果存在可以撤銷的情形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擔保的形式有哪幾種
1、質押,有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
2、抵押,不需要轉移財產的佔有;
3、保證,分為人保和物保;
4、定金,一般需要適用定金罰則;
5、留置。主要適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
㈡ 擔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擔保嗎
擔保人不可以中途取消擔保。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或者是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則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擔保人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是按照協議約定和法律規定,在被擔保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承擔約定法律責任時,擔保人為之向被擔保人的相對人(債權人),承擔或者與被擔保人共同連帶承擔履行債務或別的法律責任。
住房公積金貸款,以自然人擔保的,擔保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別的不良債務;
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7、自然人擔保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通常情況下,擔保人和保證人之間是有很大區別的,如果債務人不能夠履行債務時通常就是由保證人按照約定進行履行,而擔保人不光包括保證人,還包括抵押人,留置人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㈢ 別人去銀行貸款,我擔保,款批下來,我不擔保,擔保人能要求撤回嗎
別人去銀行貸款,我擔保,款批下來,我不擔保,擔保人不能要求撤回。
擔保人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取消擔保的,除非債權人同意。擔保是合同,只要簽訂了擔保合同,如果擔保合同的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解除,擔保人就必須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是不能撤銷的,只能一直到借款人還清債務為止。按照銀行貸款操作規范,除非擔保人,和借款人,和信用社三方共同願意,債務才可以轉移給他人。
㈣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能否撤銷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一般不能撤銷,當事人為他人提供擔保的,當債務人不能按時償還債務的時候,擔保人需要根據約定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了擔保責任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七百零一條
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
㈤ 給別人貸款擔保怎麼撤銷看完你就清楚了
銀行貸款,一般會要求找人做擔保才會放款,而作為擔保人是要承擔擔保責任的,會有一定的風險,於是有不少人給別人貸款擔保後就想撤銷。那麼,這么做可以嗎?怎麼才能撤銷呢?我們一起來看看。㈥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能撤銷嗎
最好找個律師咨詢,這需要專業人士來處理,這事關你的利益,所以別疏忽了。
㈦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能撤銷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貸款審批階段,還沒有批准放款的話,反悔可以撤銷。如果已經完成審批放款,則擔保已經成立,不能被撤銷了,一旦發生逾期等情況,你都要承擔連帶責任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㈧ 給別人擔保貸款,如何撤銷
只有兩種情況可以解除擔保:
第一、過了擔保期限,如果沒有約定擔保期限的,法律上規定是債權到期之後的六個月內
第二,就是轉移債務,如果債務人把債務轉移給第三人的,應該經過擔保人同意,如果擔保人不同意繼續擔保的,就沒有擔保責任了。
根據《擔保法》規定,借款合同雙方變更借款合同內容須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否則免除擔保責任。變更貸款用途系對合同的重大變更,應當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認定借款方是否改變貸款用途,應當綜合考慮各種因素,系統的評價:首先,應當對照貸款合同中有關貸款用途的約定,如果約定具體明確,那麼,未按照該用途用款即構成改變用途;如果約定不具體,僅僅約定「流動資金貸款」或「固定資產貸款」,那麼,只要是用於二者,不論具體用途,均不構成變更貸款用途。貸款的實際用途與主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不一致,未經保證人同意的,不能一概免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應區分不同情況予以認定。
㈨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能撤銷嗎
法律分析: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般是不能夠撒銷的。擔保協議是擔保與債權人簽訂的協議,由擔保人和債權人簽字或者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被擔保人不是擔保協議的當事人,不需要簽訂確認。但是如果存在可以撤銷的情形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的,具體如下:
1.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2、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3. 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可以申請撤銷。
4.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申請撤銷。
5.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㈩ 給別人擔保貸款可以取消擔保嗎
【法律分析】:給別人擔保貸款可以取消擔保嗎,視情況而定。擔保行為一經簽訂擔保合同,那麼一般是不能夠取消,除非債權人本人同意取消擔保行為,或者是擔保行為已經履行完畢,否則的話就沒有辦法。自願簽訂的擔保合同,沒有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的,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擔保人的擔保關系是可以解除的,還有一種解除擔保的方式就是轉移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