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擔保公司擔保貸款可信嗎
1、擔保公司擔保貸款可信。
2、依法設立的擔保公司,對於融資性貸款可以提供保證擔保,在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時,承擔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及利息的擔保責任。可見,由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貸款,收回本息較有保障。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⑵ 擔保公司可以直接放貸款
那就不是放貸了。那是放高利貸。拿他們自己的錢貸給你。他們會了解你所有的情況。根據你的情況決定可以借你多少錢。當然,這個利息肯定會比銀行的高的多。而且你一旦還不上會相當麻煩。所以你要考慮清楚。
⑶ 擔保公司發放委託貸款的限制
法律分析: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委託投資等業務。
法律依據:《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融資擔保,是指擔保人為被擔保人借款、發行債券等債務融資提供擔保的行為;所稱融資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 融資擔保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審慎經營,誠實守信,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⑷ 擔保公司放貸款合法嗎
擔保公司放貸款不合法,擔保公司對外發放貸款,超越了其經營范圍,因而應當認定無效。
關於擔保公司發放貸款的相關規定: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21條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受託投資和監管部門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故融資性擔保公司發放貸款的,因其超出經營范圍且影響金融秩序穩定,根據《合同法解釋(一)》第10條之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同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基於上述規定,擔保公司對外發放貸款應當歸於無效。
此外,金融經營企業只有依法取得《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方能從事存、貸款業務,否則,不得從事前述金融業務。《商業銀行法》第11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擔保公司沒有獲得國家相關部門審批取得發放貸款業務金融特許經營資格,卻從事或者變相從事金融業務,必將擾亂國家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盡管《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只是行政規章,不能作為人民法院認定合同效力的直接法律依據,但是,在認定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外發放貸款的效力問題上,人民法院可以援引《合同法解釋(一)》第10條以及《合同法》第52條有關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規定,認定合同無效。
拓展資料
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發放貸款的,人民法院應當比照融資性擔保公司之規定,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擔保公司將自有資金委託銀行或其他有發放貸款資格的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借款合同有效。
⑸ 擔保公司抵押物只有300百萬資產 然而給你擔保放貸款1000萬合法嗎
擔保公司放貸款不合法,擔保公司對外發放貸款,超越了其經營范圍,因而應當認定無效。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21條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受託投資和監管部門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故融資性擔保公司發放貸款的,因其超出經營范圍且影響金融秩序穩定,根據《合同法解釋(一)》第10條之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同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基於上述規定,擔保公司對外發放貸款應當歸於無效。
⑹ 找擔保公司貸款銀行放款給誰
法律分析: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借款人出具相關的資質證明進行審核,之後將審核好的資料交到銀行,銀行復核後放款,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簡單的說,貸款擔保公司是一種金融中介,主要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融資租賃及其他經濟合同的擔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條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⑺ 中國平安普惠融資擔保公司有權利放貸嗎
沒有權利放貸。
作為中國平安集團旗下,普惠金融業務集群主體的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與重慶金安小額貸款公司以及遼寧中正大公拍賣有限公司涉嫌套路貸,高利貸,金融詐騙??,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與重慶金安小額貸款公司通過設立關聯公司(其中之一:遼寧中正大公拍賣有限公司)的方式大量放貸,以達到獲取不法利益的目的,其行為涉嫌經濟犯罪??非法放貸本金數額與實際出借給借款人的本金金額不符!收取砍頭息後,放貸行為人又以保險費、介紹費、咨詢費、管理費、逾期利息、違約金、滯納金、代償等等各種費用等名義和已經從本金中預先扣除等方式收取利息的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以急速放款、手續快、低利息等騙借受害人簽訂虛高的借款合同,違約金等各種變相高利息也會寫得很高。
三方嫌疑人軟硬兼施「索債」。索債方式:一是利用之前製造的抵押合同、銀行流水等虛假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保全、拍賣受害人名下的房車字畫首飾等財產用於還債;二是通過半夜催債上門、軟暴力語言威脅、恐嚇、逼迫借款人強行搬離住所、強行責令借款人遷出戶口、強行責令借款人清退,強迫借款人答應各種所謂的違約金,罰息,滯納金,擔保費,逾期罰息等變相高利息,逼迫借款人配偶、父母、兒女、親屬等替其還高利貸的錢、非法手段,滋擾借款人及其家人正常生活,強迫對方償還「高利債務」。
⑻ 融資擔保牌照可以放貸嗎
融資擔保公司可以借款
,但是需要滿足以下的條件:
有合法的企業法人資格,有貸款卡證,有良好的信用,足額的擔保物,在該銀行開立一般帳戶或者基本帳戶,資金結算比較頻繁,資金流量比較大;具有按照貸款銀行的要求進行信用等級評定,一般達到A級以上成功率比較大。然後向銀行提出信貸需求,包括貸款額度、期限、利率水平、擔保條件(主要分信用、抵押質押、第三方擔保三種),由銀行的信貸員或客戶經理幫忙組織申報材料,參加該行的信貸審批會,等待審批結果的時間一般在1-3月之間。如果該行同意貸款,那麼銀行就會辦理放款手續,貸款申請者必須按照批文的相關要求使用該筆貸款,並按時按量償本還息。
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之間沒有必然的比例要求,只是要求資產負債率一般不要太高,不同行業有不同的比率要求;還有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一般不能低於「1」,存貨周轉率和應收帳款周轉率不能太低。
需要向銀行提供經過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主要報表,銀行一般不會細看公司的憑證和帳目,但是會計師會要求仔細查看審核報表。
⑼ 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做委託貸款業務嗎
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可以做委託貸款業務。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吸收存款。
(二)發放貸款。
(三)受託發放貸款。
(四)受託投資。
(五)監管部門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
融資性擔保公司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9)融資擔保公司放貸款擴展閱讀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第九條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有具備持續出資能力的股東。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合格的從業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
(七)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辦法由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