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一方擅自將車抵押
夫妻共有車輛屬於共同共有財產,一方私自處分的構成無權處分,買受人可以按照善意取得制度可以取得所有權,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善意取得又稱為即時取得,無權處分人將其財物(動產或者不動產)轉讓給第三人,如受讓人在取得該財物時系出於善意(+合理對價+公示),則受讓人取得該物的所有權,原權利人喪失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二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⑵ 自己名下的車子被老公拿去抵押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你老公把你的車子抵押給別人,你不還錢,車子是不能拿回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⑶ 我的車子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我老公拿去抵押了(給他拿去賭博了)
正常情況下,車主不是你老公,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更沒有什麼委託授權,這個抵押應該是無效的。
問題是,你們是兩夫妻,這有可能形成表見代理。
所以,有兩種可能。
一是你拿回車子,債主找你丈夫。
二是你拿不回車,轉賣後買主是善意第三人。那你就只能向你丈夫追究責任了。
⑷ 朋友在4s店貸款買的新車,後不久被她老公私自抵押二次貸款,現在車丟了,貸款她本人也沒還
汽車抵押貸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車或自購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貸款公司取得的貸款。 本案中涉及夫妻間一方不知對方將車輛私自抵押進行二次貸款,法律規定夫妻間一方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欠下的債務,能證明未用於共同生活,則為個人債務,另一方不需要償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本案,當事人應先歸還購車貸款,進行報案,找尋車輛,若車輛消失可進行相應補償。
⑸ 夫妻一方能否擅自將車抵押
法律分析:無效
1、車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不經過一方的同意的情況下,另一方私自抵押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申請抵押合同無效。
2、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某些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3、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⑹ 夫妻一方擅自將車抵押貸款,離婚時另一方須承擔責任嗎
夫妻一萬擅自將車抵押貸款,離婚時另一方必須承擔責任;因為這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將車抵押貸的款,抵押所貸之款屬夫妻共同債務且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所以,在離婚時另一方必須承擔責任。
⑺ 夫妻一方擅自將車抵押
法律分析: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夫妻一方擅自將車抵押,另外一方可以主張抵押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⑻ 本人沒簽字車被老公抵押,抵押有效嗎
如果抵押的車輛是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抵押又沒有經過本人的簽名,抵押無效。但是如果抵押所得錢財,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需要對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⑼ 夫妻一方擅自將車抵押
法律分析:夫妻共有車輛屬於共同共有財產,一方私自處分的構成無權處分,買受人可以按照善意取得制度可以取得所有權。 善意取得又稱為即時取得,無權處分人將其財物(動產或者不動產)轉讓給第三人,如受讓人在取得該財物時系出於善意(+合理對價+公示),則受讓人取得該物的所有權,原權利人喪失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⑽ 老公在老婆不知情的情況下把車抵押了,怎樣才能拿回來
老公在老婆不知情的情況下把車抵押了,妻子可以到法院申請抵押無效,將車要回。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丈夫未經妻子同意將車輛抵押給別人,丈夫與抵押權人建立了抵押權合同關系,妻子要求返還抵押車輛屬於抵押合同糾紛。若車輛屬於妻子和丈夫的夫妻共同財產,將車輛抵押需要丈夫與妻子共同協商一致。抵押權人未經妻子同意接受車輛抵押,該車輛抵押對妻子不發生法律效力。而且抵押權人在未經妻子同意的情況下接受抵押,抵押權人不屬於善意第三人,所以,妻子有權要求抵押權人返還抵押車輛。根據法律規定,抵押財產不需要轉移車輛的佔有,即使抵押權有效,抵押權人也無權佔有車輛,妻子可以要求抵押權人返還。抵押權人未經妻子同意佔有妻子的車輛,導致妻子無法正常使用車輛,侵犯了妻子的對車輛的所有權,妻子有權要求抵押權人返還車輛。由於丈夫在婚姻關系期間向別人借款,根據法律規定,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妻子需要共同償還。綜上所述,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簽署的抵押合同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