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小企業貸款有哪些渠道
1、上下游渠道:小企業可以從產業鏈上下游去尋找貸款機會,如果是某知名品牌汽車的經銷商,該企業可以藉助上游廠商的信用和擔保去貸款,如果是某領先企業的材料供應商,也可用訂單去銀行辦理訂單質押。
2、政策:現在國家在大力扶持中小企業,陸續推出了很多的優惠政策。小企業局、工商局通常會有較完備的銀行信貸信息,有些部門會介紹企業加入某個銀證聯合貸款項目,有的會通過設立擔保機構為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
3、金融機構:可以從各類商業機構獲取貸款信息,到開發園區或科技園區的開發區管委會、商會和行業協會等獲知貸款信息,有的商業機構也會與銀行設立聯合貸款項目,由商業機構為其項下的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
4、當地渠道:如果是縣域產業集群或當地優勢與特色行業的一員,企業也可憑借相關企業的優勢申請聯保貸等貸款品種。
(1)政府設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擴展閱讀:
中小型企業貸款都有哪些方式?
一、綜合授信
即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企業,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可以循環使用。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營運情況分期用款,隨借隨還,企業借款十分方便,同時也節約了貸款成本。銀行採用這種方式提供貸款,一般是對有工商登記、年檢合格、管理有方、信譽可靠、同銀行有較長期合作關系的企業。
二、信用擔保貸款
在全國31個省、市中,已有100多個城市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這些機構大多實行會員制管理的形式,屬於公共服務性、行業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組織。擔保基金的來源,一般是由當地政府財政撥款、會員自願交納的會員基金、社會募集的資金、商業銀行的資金等幾部分組成。會員企業向銀行借款時,可以由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予以擔保。另外,中小企業還可以向專門開展中介服務的擔保公司尋求擔保服務。當企業提供不出銀行所能接受的擔保措施時,如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證人等,擔保公司卻可以解決這些難題。因為與銀行相比而言,擔保公司對抵押品的要求更為靈活。當然,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會要求企業提供反擔保措施,有時擔保公司還會派員到企業監控資金流動情況。
三、項目開發貸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業如果擁有重大價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初始投入資金數額比較大,企業自有資本難以承受,可以向銀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商業銀行對擁有成熟技術及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產品或專利項目的中小企業以及利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改造的中小企業,將會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持,以促進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速度。對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穩定項目開發關系或擁有自己研究部門的高科技中小企業,銀行除了提供流動資金貸款外,也可辦理項目開發貸款。
四、自然人擔保貸款
自然人擔保可採取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三種方式。可作抵押的財產包括個人所有的房產、土地使用權和交通運輸工具等。可作質押的個人財產包括儲蓄存單、憑證式國債和記名式金融債券。抵押加保證則是指在財產抵押的基礎上,附加抵押人的連帶責任保證。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事項,銀行將會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
五、個人委託貸款
中國建設銀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商業銀行相繼推出了一項貸款業務新品種--個人委託貸款。即由個人委託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一種貸款。辦理個人委託貸款的基本程序是:
由委託人向銀行提出放款申請。
銀行根據雙方的條件和要求進行選擇配對,並分別向委託方和借款方推介。
委託人和借款人雙方直接見面,就具體事項和細節如借款金額、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進行洽談協商並作出決定。
借貸雙方談妥要求條件之後,一起到銀行並分別與銀行簽訂委託協議。
銀行對借貸人的資信狀況及還款能力進行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然後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並經銀行審批後發放貸款。
六、票據貼現貸款
票據貼現貸款,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在我國,商業票據主要是指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這種貸款方式的好處之一是銀行不按照企業的資產規模來放款,而是依據市場情況(銷售合同)來貸款。企業收到票據至票據到期兌現之日,往往是少則幾十天,多則300天,資金在這段時間處於閑置狀態。企業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據貼現貸款,遠比申請貸款手續簡便,而且貸款成本很低。票據貼現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一般在3個營業日內就能辦妥,對於企業來說,這是「用明天的錢賺後天的錢」,這種貸款方式值得中小企業廣泛、積極地利用。
七、典當貸款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貸款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首先,與銀行對借款人的資信條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當行對客戶的信用要求幾乎為零,典當行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而且一般商業銀行只做不動產抵押,而典當行則可以動產與不動產質押二者兼為。實際上,除了典當行外,小額信貸服務機構外、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正在紛紛開展車輛抵押借款業務。
八、知識產權質押貸款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是指以合法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經評估後向銀行申請中小企業融資。由於專利權等知識產權實施與變現的特殊性,只有極少數銀行對部分中小企業提供此項中小企業融資便利,而且一般需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加保。盡管如此,那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秀中小企業仍可一試。
B. 如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中小企業融資長期以來是中國經濟的一個老大難問題。在近年國進民退、宏觀調控與經濟減速的大環境中,此問題變本加厲,連民間融資一向活躍的沿海地區如溫州等都出現了金融危機的現象,信用乾枯、資金鏈斷裂、企業紛紛倒閉,而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的處境更可想而知。 中小企業是中國私營經濟的核心支柱,是創造就業、稅收與社會流動性的關鍵主體。如果不從根本上改善融資環境,中小企業今後的發展將步履維艱,中國經濟的活力將會顯著下降,未來經濟轉型與可持續增長將受到嚴重威脅。那麼,如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中國新近推出了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點,提出了一系列政策舉措。回顧中國的改革歷程,一些有里程碑式意義的重大改革是自下而上、通過地區性的試點而取得突破的,比如安徽、四川的農村家庭責任承包制、深圳特區的市場化與對外開放試驗等。有些重大改革舉措,比如20世紀90年代初的財稅體系改革和外匯體制改革,及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則是政府自上而下推進的,也獲得了空前的成功。金融改革,從本質上涉及國家法律、監管與宏觀金融政策體系,自上而下才能取得最大的效果。比如,上海成為國際金融中心進展頗慢,原因主要不在上海,而在於中央沒有提供包括資本賬戶開放等必要的全國性政策配套改革與支持。鑒於推動全國性改革目前尚缺乏政治動力,筆者認為溫州先行先試或有價值。但是,不論是在溫州一地,還是在全國各地,如果要從根本上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症結,必須在如下幾個方面取得實質性的突破。 首先,需要打造多元化的金融體系。 中國現行金融體系不能有效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要,是一個客觀的事實。但鑒於中國金融資產絕對額以及資產/GDP的比率皆已經居於全球前列,顯然不是金融業規模不足的問題,而是金融體系的結構問題。中國金融體系最顯著的結構薄弱環節就是同質化,表現為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發展滯後;金融機構數量較少,差異化經營模式欠缺等。就拿最重要的銀行體系來說,如果把國有控股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和外資銀行統統算在一起,中國目前銀行機構僅412家。而在經歷了一波波收購兼並之後,包括最近金融危機中的倒閉與整合潮,美國的銀行機構仍有6291家之多。即使考慮美國經濟是中國的3倍,中國顯然還有很大的餘地開設更多數量的銀行機構,特別是社區銀行或地區性金融機構。除了數量有限,中國銀行業存在嚴重同質化經營,各類機構樹有幾乎共同的信貸門檻、標准與要求,面向相同的目標客戶群,提供雷同的產品與服務種類。國有背景的中國銀行體系傳統上偏重於服務大型企業,尤其是國有大企業,以及各類政府性融資平台。私有背景的中小企業從來就不是其主要服務對象。在同質化經營模式下,銀行業對於千差萬別的中小企業融資實行的是一刀切。如果某私營小企業在一家銀行申請貸款碰壁,則它可能在另外一家機構也借不到款。而且,如果中小企業在銀行機構融不到資,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往往也是機會渺茫。 第二,顯著打破市場准入堡壘,開放私營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金融機構數量的嚴重不足,業務模式的嚴重同質性,信貸政策的死板與一刀切,意味著中小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無法得到有效滿足,在宏觀調控時期中小企業尤其首當其沖。 同時,不合理的法律法規繼續嚴格地限制了私營資本在金融服務領域的市場准入。所以,非法融資非法集資及高利貸在中國總是屢禁不止。開放私人資本進入金融服務市場,成立更多地區性私營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長遠與根本之計。中國法律法規對於金融機構發起人資質與一般股東資質設立了國際上罕見的苛刻條件與要求。比如,成立村鎮銀行必須由一家現有的銀行機構作為發起股東,並規定其持股比例不得低於20%。小額貸款公司的單一自然人與法人股東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0%,貸款業務資金來源必須主要為自有資本金,無論如何從金融機構融資余額不能超過凈資本的50%。對於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也設有關於發起股東與一般股東資質的一系列不合理限制。這些所謂資質條件本質上嚴重偏向國有企業,而對於私人資本的進入造成了極為不公平的待遇。溫州的金融綜合改革試點,如果能夠真正為私營資本平等地進入銀行等金融服務領域掃除體制性障礙,那將是具有深遠意義性的貢獻。 第三,盡快發展中國債券市場。 中國的債券市場即使相對於仍欠完善的股票市場,也是極度發育不良,加劇了中小企業融資的困難。如果建立了一個深度運作良好的債券市場,並建立了一個較廣的機構投資者基礎,中國就完全可以推出非投資品級債券,或俗稱垃圾債券,為高成長中小企業提供一個新的但重要的融資渠道。 第四,發展與壯大天使投資、VC投資與PE行業。 中國近年來興起了一股PE熱,初看之下似乎PE過剩了。其實,無論是PE資產管理規模,還是PE實際投資額,相對於中國的GDP與股票市值,還是非常狹小。真正的天使融資與早期VC融資尤其遠遠落後於美國。這些多種形式的股權投資,可以在中小企業不同的發展時期為其增加資本金,從而為爭取銀行信貸融資,創造了更好的條件。私人股權行業的傳統掣肘使退出渠道與GP團隊人才不足。雖然現在情況已經有很大好轉,但是相關法律與監管的死板及不確定性,以及不成熟的機構LP,繼續成為制約中國本土VC、PE發展的絆腳石。 第五,設立政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 中小企業自身的資產、業務與財務較不穩定,外部融資往往存在嚴重信息不對稱與道德風險,加之中國信貸決策制度過分重視資產抵押而輕視未來現金流預測,過分重視有形資產而輕視包括企業家精神與新型商業模式在內的無形資產,中小企業融資面臨著顯著難度。為了有效克服市場失效,政府可以設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由財政部或中國人民銀行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能是為自身無法融資或融資成本過高的中小企業提供基本信用擔保,比如為商業銀行的中小企業貸款風險暴露承擔一定比例的所謂貸款第一損失。 第六,成立一家專門管理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性金融機構。 中國在上世紀90年代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銀行,一方面擔負了合理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另一方面也為國有銀行體系的商業化改革提供了條件。比如,國家開發銀行主要集中於大型基礎設施與城市化融資,成績不菲。但是作為真正的開發性融資機構,對於就業與脫貧中至關緊要的中小企業應該自然地成為其主要的服務對象之一。如果國開行一定要按現行思路改制轉型為一般性商業銀行不可,那麼我鄭重建議中國政府另外設立一家新的專門服務於中小企業的非營利性政策銀行,類似於德國的KFW。KFW屬於德國國有,主要通過以主權債信或主權信用擔保的優惠條件,從資本市場融資,直接給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或者提供資金給以中小企業融資為主的金融機構,例如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小型城市銀行等機構,提供優惠批發性融資、信用擔保等。除了信貸,它還可以根據中小企業客戶的融資需求,靈活地提供少數股權與夾層融資。如果該政策性銀行經營妥善、風險管理適當,其低成本融資的優勢、免稅的優勢、規模化經營與中小企業客戶多元化的特點等,完全可以保障在較長時期的盈虧平衡,也不至於為公共財政增添負擔。同時,這樣的機構可以在中小企業融資上,發揮私人金融機構不可比擬的作用,從而創造巨大的社會效益。
C. 什麼是 政府擔保基金
政府擔保基金就是以政府為擔保人的融資平台。
融資平台的主要責任就是給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服務,提供政府擔保,有了這個擔保以後,銀行可以放心的放款。設立完全由政府支持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由政府出面作為貸款的最終保證人,政府組織中介機構來做手續,銀行直接發放貸款。如果出現重大信用情況,由政府的擔保機構來進行擔保,產生的擔保成本由政府來承擔。
D. 關於中小企業融資擔保
健全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
我國政府對中小企業的重視程度日趨增強,已陸續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措施。但是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資金缺乏仍舊是制約我國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首要問題,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行之有效的融資擔保。因此,建立健全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已迫在眉捷。
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中小企業信貸擔保制度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還是銀行,但由於中小企業市場競爭風險大,又缺乏有效的資產抵押和信用擔保,因此,嚴重製約了我國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應大膽借鑒國外經驗,在部分地方中小企業擔保基金試點的基礎上,研究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中小企業信貸擔保制度,組織成立全國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協會,統一承擔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
構建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
建議國家盡快制定和出台《中小企業信貸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並制定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實施細則,使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在有關法律制度的保障下得以完善,充分發揮其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作用。
建立健全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基金
(一)該項基金應具備以下特點:(1)它是一筆政府主導性的基金。(2)只能作為中小企業向銀行借款擔保之用。(3)它是一筆公平性的基金。打破企業身份、行業局限,加入基金的各利益主體享有相應的權利與義務。沒有加入基金,但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也可以申請基金擔保。(4)它是一筆獨立性的基金。企業是否向基金出資,出資多少,基金是否決定為企業提供借款擔保,銀行是否同意發放貸款,都由各自決定,不受外界影響。(5)它是一筆非贏利性的資金,但可存入銀行獲得利息收入以及不超出規定的擔保費收入。
(二)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基金的運作模式。我國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基金可根據具體情況採取如下兩種運作模式:逐一模式。單個中小企業向擔保基金提出貸款擔保申請,由擔保基金對該企業進行評估。只有通過擔保基金評估的中小企業才可獲得擔保貸款,而且貸款機構提供的每一筆擔保貸款都需要經過擔保基金的同意,其自身沒有權力單方面擴展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額。
組合模式。擔保基金先向貸款機構提出一定的關於中小企業能夠獲得擔保貸款的條款,貸款機構可以向滿足這些條款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基金對該筆貸款的擔保自動生效,但擔保機構要求貸款機構定期向其報告這些企業的情況(一般為月報)。
建議我國目前主要考慮採用逐一模式,因為其符合我國現在企業和銀行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待各項規章制度比較健全的情況下,尤其是誠信建立起來以後,再採用組合模式。不過,可以考慮先在個別發達城市搞組合模式試點,為以後的更好運作積累經驗。
(三)運用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基金應注意的問題。該項基金在運作的過程中應按市場經濟合理配置資源的要求,擇優用好這筆政策性強而又來之不易的資金。首先,要做到四個約束。一是對申請擔保的中小企業的約束。應制定申請擔保的基本條件,如產品市場潛力大;經營管理富有效率;企業發展有利於擴大就業;借款投向符合國家政策;技術更新具有行業先進性等。二是對擔保程序的約束。首先由企業向銀行申請借款並經銀行初審認可;再由企業向「基金」申請擔保,「基金」投資的企業可獲優先擔保。三是對擔保限額的約束。「基金」存入銀行後,按銀行學原理雖有一定比例的放大,但其畢竟是有限的。只能在一定限度內承擔企業不按借款合同還款的風險。千萬不能存有「基金萬能」的幻想。四是對「基金」本身的約束。該項基金的扶持對象應是那些市場前景好、發展後勁足、資金回籠快的知識型、科技型、特色型、創造型的具有成長性、盈利性的中小企業,不得挪作他用。「基金」應嚴格按章程規范操作,接受政府委託和政策性銀行監管,同時接受出資銀行、企業和社會的監督。其次,要保證擔保基金有長期穩定的補充資金來源。扶持中小企業是各級政府的長期任務,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應該作為扶持中小企業的一項長期政策。各級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不能只是一次性的,應該有一個長期的計劃,通過長期的擔保計劃扶持一批又一批中小企業發展,並實現制度化和法律化。
擔保公司提供融資擔保時應注意的問題
擔保公司服務的對象是中小企業,但由於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不規范,財務大權往往直接掌握在企業法人代表手中,其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變動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無論是貸款方還是擔保機構都不容易把握。所以,擔保過程中存在信息不對稱,這必將引起道德風險問題,從而增加了融資擔保的潛在風險性。為了在擔保工作中避免風險的出現,應注意識別風險,搞好信用評估工作,否則,即使有了政府的補償機制,擔保公司依然存在生存問題。
五、控制擔保風險(1)建立企業、銀行和擔保機構共擔風險的機制。要防止有了擔保,銀行就放鬆貸款審查的傾向。因此,應確定適當的擔保比例,在擔保機構和貸款機構之間合理分擔風險,擔保機構應定期了解和掌握銀行的擔保貸款業績。與此同時,要增強中小企業主的風險責任,可要求中小企業提供反擔保,按企業信用等級確定擔保抵押資產的比例。(2)把事後的風險控制與中小企業咨詢服務結合起來。擔保機構要設專人或與中介機構聯合,加強擔保後的跟蹤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指導和解決。(3)支付賠償金後,中小企業作為借款方仍有償還全部債務的義務,擔保機構仍然有權追索企業所欠債務。(4)實行財政資金優先代償制度,打消擔保機構投資者的風險顧慮。(5)從保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風險准備金,承擔財政資金代償後的資金損失。(6)對有市場、有效益、發展前景較好,但由於負債較重、經營暫時困難的企業,可採用封閉貸款和擔保基金相配合的方式進行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風險。(7)建立對擔保機構資信的定期評級制度,擔保機構定期聘請經財政部門認可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資信評級,並向社會公布評級結果。(8)建立嚴密的監控制度。成立由財政、金融、股東等組成的監管委員會,建立風險防範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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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想獲得政府擔保的小額貸款最重要的前提是
如果想要獲得擔保的小額貸款,最重要的前提是徵信良好,沒有不良記錄,這樣你申請小額貸款的幾率會比較大一些。
F. 政府如何扶持中小企業
法律分析:1、對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2、鼓勵各級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積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
3、進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政策。
4、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企業創業基地(微型企業孵化園、科技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等)建設的支持力度。
5、認真落實已經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研究出台繼續支持的政策。
6、充分發揮現有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地方中小企業扶持資金將小型微型企業納入支持范圍。
7、鼓勵大型銀行充分利用機構和網點優勢,加大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建設力度。
8、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
9、大力推進小型微型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為小型微型企業免費提供管理指導、技能培訓、市場開拓、標准咨詢、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一、充分發揮現有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地方中小企業扶持資金將小型微型企業納入支持范圍。
二、認真落實已經出台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研究出台繼續支持的政策。小型微型企業從事國家鼓勵發展的投資項目,進口項目自用且國內不能生產的先進設備,按照有關規定免徵關稅。
三、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企業創業基地(微型企業孵化園、科技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等)建設的支持力度。鼓勵大中型企業帶動產業鏈上的小型微型企業,實現產業集聚和抱團發展。
四、對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五、鼓勵各級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積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積極引導創業投資基金、天使基金、種子基金投資小型微型企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政策。
六、進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政策。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擔保機構,引導其提高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合理確定擔保費用。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的財政支持力度,綜合運用業務補助、增量業務獎勵、資本投入、代償補償、創新獎勵等方式,引導擔保、金融機構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七、引導中小型銀行將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和戰略轉型相結合,科學調整信貸結構,重點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區域經濟發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小型微型企業的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特徵,創新產品和服務。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商業可持續和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單列小型微型企業信貸計劃。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大力推進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八、高校畢業生到小型微型企業就業的,其檔案可由當地市、縣一級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
九、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依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在企業自願申報的基礎上建立小型微型企業名錄,集中公開各類扶持政策及企業享受扶持政策的信息。通過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匯集工商注冊登記、行政許可、稅收繳納、社保繳費等信息,推進小型微型企業信用信息共享,促進小型微型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通過信息公開和共享,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政府部門和銀行、證券、保險等專業機構提供更有效的服務。從小型微型企業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樣本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加強監測分析。
十、大力推進小型微型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為小型微型企業免費提供管理指導、技能培訓、市場開拓、標准咨詢、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
G. 我國中小企業經營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哪些
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通過三個方面:銀行貸款;政府扶持;企業自身。
(1)銀行貸款
從銀行方面看,雖然中小企業對銀行較為依賴,但其從銀行得到貸款份額較少,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即使有好的項目也難以獲得銀行貸款。上海中小民營企業的長期資金來源中銀行貸款比重僅佔6%。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主要投向是大型國有企業,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由於很難得到銀行貸款,有時不得不求助於民間高利借貸,由此引起了眾多的債務糾紛。從企業方面看,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較高。貸款加息等體現了中小民營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著體制性的障礙,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中小民營企業經營業績總體不佳與融資信用度低。另外,雖然各地都出台了《關於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干規定》,並安排了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資金。但是由於擔保人資產抵押及企業自身信用擔保的苛刻條件,使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難以享受到政策的優惠。據調查,目前按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現行的規定辦理貸款的戶數與金額,與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差距甚遠。
(2)政府扶持
國際上,政府扶持的手段主要有財政補貼、政府采購、稅收優惠、信用擔保、風險投資、金融服務等。就我國而言,前三項運用較多,下面將就這幾點進行詳細論述。財政補貼是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國家或地方科委、專家組評估確屬技術先進但短期有虧損的中小企業、處於創業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創新領域的中小企業,政府可以給予相當於投資額一定比例的津貼或補助,以增加投資者的信心。對於符合國有資產投資方向的產業部門,政府可以直接對屬於此類產業的中小企業進行資本投入,或者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無論哪種形式的財政補貼,均是國家給予中小企業的直接資金支持,有直接性、權威性、實效性的特點。但是由於制度因素的缺失,造成了中小企業對國家財政的過分依賴,市場的調節作用降低,中小企業的功能發揮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政府采購政策實質上屬於保護型的扶持政策。通過政府采購,擴大中小企業的市場份額,從而達到擴大生產、促進發展的目標。通過公開發布的政府采購招標信息,規范的招投標程序,科學、嚴格的評審制度等等,為中小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領域創造平等參與競爭的前提條件,給予中小企業更多的、更加公平的機會。由於這是一項傾斜性的產業扶持政策,在具體操作上嚴格遵循一定的原則,所以就需要一系列量化標準的出台,以保證政策的透明性和公開性。在實際操作中,更應避免「多頭管理」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稅收優惠是各國支持和保護中小企業發展、增強中小企業融資能力的通行做法。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採用的統一比例稅率33%,而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採用差別稅率,即中小企業低稅率、大企業高稅率的政策,減輕中小企業的不合理負擔。尤其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對其利潤再投資部分可實行稅收抵免政策。對與高新技術相關的中小企業適當減征營業稅,對中小企業科技人員給予適當的個人所得稅減免。
資本市場體系的設立和金融改革的深入,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投資機制,減少中小企業的資本缺口。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是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而建中小企業板塊則是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首要環節和切入點,不僅有利於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且可以完善資本市場功能,進而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的綜合競爭力。信用擔保政策是由政府牽頭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開辟穩定的資金來源。發展為以社會、企業為主要資金來源的擔保體系。信用擔保機構的形式有政府出資組建擔保組織,銀行提供配套專項貸款,其運作方式可以採用委託政府選定的商業銀行或投資公司管理和組建政策性金融擔保機構進行;二是由政府、企業共同出資組建的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的運作模式。雖然政府出面為企業擔保的有效性仍值得商榷,但無論哪種擔保政策,均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銀行的壞賬負擔,需要一個制度框架對其進行規范。
(3)企業自身
中小企業以自身為核心的融資可以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部分,內源融資通過內部職工持股、盈餘公積金的合理使用等實現,外源融資主要有股票融資和債券融資,下面將主要闡述一下股票融資。國內資本市場的不完善和私募市場的不健全,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目前,滬深兩市僅有上市公司1285家,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新建立的中小企業板塊作為滿足高成長型中小企業和創業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平台,其獨特的引導、示範和催化功能,對於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成長將發揮無可比擬的作用。同時,中小企業板塊既是注重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講求上市公司質量的市場,也是培育創業理念、催生創業機制的市場。然而,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的數量龐大,即使深圳交易所短期內「速成」,使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數量達到100家以上,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也只是「杯水車薪」。所以說在相關法律和上市規則不作大幅修改的前提下,已上市或擬上市的中小企業,都稱得上是中小企業中的「大企業」,就目前情況而言,中小企業中做大的企業融資困難通過上市得到緩解,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大特點。但絕大部分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獲取發展所急需的資金,「私募」等其他直接融資渠道因為法律等原因也未能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原因
從中小民營企業主要的三個融資渠道出發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原因:
1.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籌資難
長期以來,中小民營企業獲得銀行貸款較難。具體而言,一是近幾年來,國有商業銀行貸款戰略和方式發生變化。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導向,包括貸款在內的社會資金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三年脫困任務,中小民營企業受到冷落。為加入WTO做准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確立了面向大企業、大城市的「兩大」戰略,中小民營企業未被列為貸款重點。二是基層金融系統對貸款實行連帶責任制,對貸款責任人實行連帶責任制度,加上基層銀行授權、授信不足,給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帶來一定困難。三是中小民營企業資本收益不相稱,影響到銀行貸款的積極性。銀行給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額度一般較小,且手續繁瑣,業務量大,費時費力,業務成本高。加上貸款利率受到政策調控限制,與貸給國有大中企業的利率差別不大,利潤小而風險大。因而銀行往往給幾十家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額抵不上給一家大中企業的貸款多,省時省力,風險小。四是為防範金融風險,金融系統中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方式作了重大調整,由過去基本上是信用貸款改為抵押貸款或擔保貸款。中小民營企業資產規模小,企業發展急需資金,通常沒有有效資產做貸款抵押或質押,無法提供銀行通常需要的足夠的擔保。五是中小民營企業信息缺失也是銀行向中小民營企業放貸和投資的障礙。另外,現代企業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其財務制度建設與經營管理不規范,對銀行的決策易產生誤導。據中國農業銀行調查,80%的中小民營企業,財務報表不真實或沒有財務報表,中小民營企業利息回收率為43%。可見一些中小民營企業信用觀念淡薄、經營管理不規范已成為制約自身發展,導致籌資貸款難。
2.政府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政策支持本身存在操作性的不足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在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過程中,為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199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要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成立中小企業信貸部,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持;要求民生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合作社在支持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1999年底,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在金融服務體系、貸款評估、貸款條件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規劃和指導。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尚缺乏有效手段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大都是原則性的指導意見,對處於商業化、市場化轉變過程中的各金融機構的約束力明顯不足。因此,落實這些政策尚需要一些時間。
前國家經貿委作為中小企業的主管部門,近年來在中小企業方面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進行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1999年6月,國家經貿委發布《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截至2000年10月底,全國一共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省級或市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從各地的實踐看,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在提高中小企業信用,保障銀行的債權安全,改善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狀況,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確實會發揮積極和重要的作用。但是,從具體操作來看,仍有如下主要問題:一是過度控制風險造成擔保效率低下;二是缺乏再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政府擔保能力弱;三是擔保機構不獨立與行政干預;四是共擔風險與調動銀行積極性不夠;五是行業自律與市場准入規則不完善;六是信用與互助擔保、商業擔保的分工不合理;最後也是最根本的問題,是如何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創造守信的市場環境。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尚不明確。一些創業投資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如英國將創業投資企業視為「投資管道」,免徵所得稅,對投資者實行稅收抵扣。但我國至今還沒有形成統一的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激勵政策。
3.企業自身的融資渠道沒有打開
中小企業不熟悉國際融資渠道和國際化融資的規范時限、文件資料要求;不清楚自身資本需求、選擇和潛在的融資費用;不了解海外證券交易市場的運行規則等等均制約著其融資渠道的拓展。在內部融資方面,中小企業還缺乏一套完善的融資管理機制,對各種新的內部融資方法缺乏必要的認識,運用較少,再加上企業規模、融資渠道的限制,使得內部融資的發展十分緩慢。從股票市場來看,創業板發行市盈率偏低,融資成本較高,加大了企業籌資成本。而大部分受融資難困擾的中小企業,還不符合國內市場上的盈利標准。另外,抵押擔保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手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呈現多樣化趨勢,但蘊含較大風險。從債券市場來看,中小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務融資渠道基本封閉。目前國家每年都發行一部分企業債務,但是現行公司法、證券法及有關部門法律條文嚴格規定了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及發行條件,面對門檻過高的債市,中小民營企業只能望而卻步。有時,中小民營企業會求助於一些民間「金融組織」,以高出正常利率10%-40%的利率籌資。這一方面加大了企業的籌資成本,另一方面不利於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市場的監督管理。
途徑
為盡快消除我國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種種障礙,促進經濟健康發展,以上述三個方面為核心展開,有如下的途徑:
1.建立中小企業金融體系
(1)設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銀行,處理中小企業的存貸款事宜,提高中小企業資金運用的效率和專業性。條件成熟時,還可組建地方性的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性銀行,專門落實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性扶持。商業性中小企業銀行,可由城市合作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改制而來,充分發揮地方性的非國有銀行金融機構對當地經濟情況比較了解的優勢。同時,加快金融網點的鋪設,提高中小企業獲得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從目前已有的一些中小金融機構來看,因普遍缺乏政策性融資權,在其政策環境、體制結構、經營管理、自身發展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整體經營狀況不佳,沒有很好地起到為中小民營企業服務的作用,影響了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2)充分利用創業板市場。雖然目前內地的創業板市場已具雛形,但發展尚不完善,而香港的創業板市場發展成熟,為新興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條件。符合該市場上市要求的中小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企業,可考慮到香港的創業板市場上市。
2.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經濟金融政策體系,發揮中小民營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政府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過程中應做到:降低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和交易成本。如重新考慮不適合服務中小客戶的規章制度,關注相關的抵押法規以降低風險、制定對創新發展必需的政策、法律和規章制度框架;增強金融機構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如促進專業貸款技術的革新,使金融機構能夠低成本的評估中小企業信用,對服務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提供培訓和技術支持;提高金融市場的競爭壓力。如降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要求等。具體來看:
(1)各級政府要建立專門服務管理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機構,專門研究並負責對中小民營企業的管理和扶持,包括利用政府資金向中小民營企業,特別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調整產業結構及經濟布局的中小民營企業、高科技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向高科技的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投資基金。
(2)建立中小民營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信用保險基金,完善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風險緩沖機制。一方面充分挖掘動產擔保資源潛力,債務人一旦不能還貸,債權人無須通過訴訟便可直接拍賣質物;另一方面實行憑訂單貸款,山東、江蘇搞脫水蔬菜加工的企業,只要有訂單,銀行考察屬實後,就可以辦理貸款手續,這確是一種既便捷、風險又較小的貸款方式。
(3)鼓勵商業銀行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向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承兌、貼現、轉賬、財務管理、信息服務等新型金融服務,使其享受與大中型企業同等待遇。企業間資金拆借、「三來一補」、賣方信貸、賒購等均是理想選擇。
(4)制定有效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盡快出台具體辦法,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同時鼓勵企業和個人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進行捐贈,准予捐贈支出按稅法規定在稅前扣除。
3.企業自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適度發展股份融資
新的《證券法》對包括股市和債市在內的直接融資市場准入採取核准制,為中小民營企業打開了通道。創業板市場的建立使中小民營企業有了一個特定的市場融資渠道,和使其股權得以便利流動場所,為一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的股權融資、股權交易和流動提供方便。為此,中小民營企業要加強自律,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機制,改善經營管理,增強經營能力,完善風險控制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增強企業運作透明度,促進企業建立規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
H. 公司融資方式有幾種
公司融資方式有幾種
企業融資方式即企業融資的渠道。它可以分為兩類: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前者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和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後者主要指股票融資。債務性融資構成負債,企業要按期償還約定的本息,債權人一般不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對資金的運用也沒有決策權。權益性融資構成企業的自有資金,投資者有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有權獲得企業的紅利,但無權撤退資金。
1.銀行貸款。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2.股票籌資。 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3.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4.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融資租賃業務為企業技術改造開辟了一條新的融資渠道,博凱投資採取融資融物相結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引進速度,還可以節約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率。
5.海外融資。 企業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
企業可能從哪些渠道獲得融資?融資渠道的選擇,國外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多樣化,近幾年的實踐證明,融資渠道在拓展,融資方法在改變。投資理財講師張雪奎,根據中小企業融資實踐,提出一些看法。另外國外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多樣化,也值得中國的中小企業和政府相關機構學習與借鑒。
多樣化的股權觸資渠道
1、老闆自主投資。中小企業資本構成主要以自籌資金為主.自籌資金的.比重一般都在50%~60%。在自籌資金中,主要是業主(或其朋友、家庭成員、合夥人、股東)投入的資本。業主資本是中小企業得到的第一筆資金,屬於“內部人融資(insider finance)”.業主們了解企業的情況,相信企業能夠成功,並願意冒風險投資。據美國統計,中小企業業主儲蓄投資佔中小企業投資的45%左右。
2、“天使”投資。“天使”投資者統稱為富有的投資者,法律上稱個人授信投資者,通常是那些熟悉投資行業的個人或企業。有相當多的“天使”投資者可能是出於戰略發展的目的而投資,並且對接受投資的業主在事先都有一定的了解,因此. 大大降低了信息的不對稱。“天使”投資所形成的“天使資本(angel finance)”實際上是一種換取創業企業股份所有權的資本。目前,“天使”資本遍布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其中以美國規模最大且最活躍,歐洲次之。在中國,天使投資也逐漸拓展開,主要體現在風險投資方面。
3、創業投資者投資。創業投資者投資通常是由確定多數或不確定多數投資者以集合投資方式設立基金,委託專業性的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主要是對未上市創業企業尤其是科技型未上市創業企業提供權益資本,並通過資本經營服務直接參與企業創業,當企業創業成功即退出投資,以實現資本增值和進行新一輪投資。創業投資者設立基金時往往將目標鎖定在自己熟悉的一個或少數幾個行業, 並通過設定高達40%~80%的回報來彌補投資失敗的損失。扣除投資失敗因素,投資者總的回報一般在20%以上。國外以美國,日本和英國的創業投資基金比較發達。
4、發行股票。發行股票是中小企業公開向社會籌集資金的渠道之一。這種籌資渠道只適用於公司制中小企業,而不適用於單人業主制企業和合夥制企業。除少數公司制中小企業外,絕大多數中小企業債券只能以櫃台交易的方式進行,而難以實現公開上市,即使是在“二板市場”上,上市也是很難的。
多樣化的債權融資渠道
1、私人借款。中小企業通過向私人借款.融通企業所需要的資金。據統計.中小企業主通過向親朋借款所融通到的資金一般占企業投資總額的13%左右。
2、商業銀行貸款。由於中小企業經營風險較大,資信較低.因此.在商業銀行中, 小企業貸款的難度較大。一般來說,在製造業,中小企業資金需求量大.資金周轉相對較慢.經營風險較大,獲得商業銀行支持的難度也較大;在服務業.中小企業則一般比較容易獲得中小商業銀行的貸款,大型國有商業網銀行,近幾年在信用評級模型發展之後才開始較多地介入小企業的融資業務。
3、擔保貸款
中小企業申請擔保貸款時,首先要向中小企業管理局提出擔保申請,經批准後,中小企業管理局向商業銀行承諾:當中小企業逾期不能還貸時保證支付不低於90%的未償還部分。中小企業獲得的這種貸款利率般要高於大企業2—5個百分點。中小企業申請流動資金貸款時,應提供應收賬款、存貨、地產等抵押品,經銀行審核後發放一定的信貸額度該額度一般為商業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額的60%左右。
4、財務公司貸款。財務公司主要向中小企業提供汽車及設備貸款。據美國統計,有 14%的小企業(所有雇員少於500人)接受過財務公司的貸款,30%的中小企業(雇員人數超過100人或銷售額超過1000萬美元)接受過財務公司的貸款。比如.通用汽車公司在美國43%的新車和72%的經銷商庫存都是由通用汽車財務公司提供融資的。
5、典當貸款。典當貸款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貸款也有銀行貸款無法相比的優勢:與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資信條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 典當行對企業的資信要求幾乎為零.它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典當行典當物品的起點低,並且與銀行相反,它更注重對中小企業的服務;典當貸款手續十分簡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要便捷許多;典當行不問貸款用途.貸款使用十分自由,從而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的效率。
6、貿易信貸。貿易信貸是指產品的銷售方在出售產品後並不要求買方立即支付貨款而對購買方形成的資金融通。一般來說,購買方可向其上游企業提出貿易信貸申請,由上游企業控制貿易信貸風險的大小,貿易信貸一般佔中小企業債權性融資的30%左右。
7、發行債券。與股票一樣,債券籌資也只適用於公司制中小企業,而不適用於單人業主制企業和合夥制企業。債券交易也只能以櫃台交易的方式進行,難以實現公開上市。在國外,債券融資所佔的比重比較低.一般在5%左右。
其他融資渠道
1、中小投資機構融資。國外中小投資機構都是完全由私人擁有、管理並使用自有資本的投資公司,名稱各國不一。例如,美國的婦女投資公司、企業金融服務公司、社區投資公司、街道投資所就屬於這類公司。中小投資機構除具備投資銀行、商業銀行、創業投資基金及保險公司的要素外,也提供資金融資。融資期限可長可短,最長可達10年之久。中小投資機構在對中小企業融資時,在較多情況下都會以附屬債加認購權的形式出現,在企業較小或發展早期會按照與一般商業銀行貸款相近的成本收取利息,在企業成功後則以股權的形式收取其所承擔的高過一般貸款風險的補償。這種融資形式界於股權與債權之間,式樣靈活.通常被稱作中間融資。例如,某中小投資機構向中小企業提供20億美元的資金融通.其中可能有 16.7%是像銀行貸款一樣的優先債,59.3%為附屬債,5.1%為帶有不可撤銷認股權證的附屬債、優先股和普通股。
2、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是國外發達國家在設備投資中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它是集信貸、貿易、租賃於一體.以租賃物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為特徵的新型融資方式。
中小企業可委託金融租賃公司購買所需設備,從金融租賃公司以租賃的形式取得設備使用權,租金付清後企業就可獲得該設備的所有權。通過這種方式融資,企業不僅可以獲得所需的先進技術設備,而且可以邊使用邊還租金,既擴大了企業生產規模,又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益。
3、稅收優惠。稅收優惠是最直接的資金援助方式之一,有利於中小企業資金的積累和成長。發達國家的企業稅收般占企業增加值的40%~50%;在實行累進稅制的情況下稅收一般占企業增加值的30%,稅賦較重。
各國通過降低稅率、稅收減免、提高稅收起征點、提高折舊率等稅收優惠措施可使中小企業稅賦總水平由30%降到15%左右。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德國最為典型。其對大部分中小工業、手工業企業免徵營業稅.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率從 10%提高到20%,所得稅下限降至19%等。稅收優惠一般占國外中小企業全部資金援助的10%~1 5%。
4、財政補貼。財政補貼是政府為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及社會的某些方面充分發揮作用而給予的財政援助。
財政補貼主要有就業補貼、研究與開發補貼、出口補貼三種.目的是鼓勵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促進企業科技進步和鼓勵企業出口。財政補貼以法國為最全、最好。財政補貼一般占國外中小企業全部資金援助的20%~25%。
5、貸款援助。政府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援助包括貸款擔保、貸款貼息和直接發放優惠貸款三種方式。政府專門設立貸款擔保基金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和貼息貸款、自然災害貸款及優惠貸款。
;I. 如何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一、加大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良好的環境
1、 建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風險投資基金,不斷拓寬風險資本的來源,引導民間資本和境外投資基金進入,擴大風險投資規模,為中小企業提供新的資金來源。 推進擔保體系的建設。重點扶持一批經營業績好、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擔保機構,加快組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不斷完善中小企業的信貸擔保機制,出台擔保機構風險控制和信用擔保資金補償、獎勵機制等政策,引導和規范信用擔保行業的發展。
2、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社會化信用體系試點,在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信用制度、發揮信用中介主體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息庫和中小企業負責人信用檔案,在此基礎上再建立中小企業貸款信用評級制度、企業法人代表資信評級制度和企業總體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企業信用觀念,以信用等級確定是否貸款和擔保。
3、大力發展地方性金融機構和民間借貸市場,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渠道。強化監督、鼓勵競爭,形成規范的地方金融機構優勝劣汰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以聚集更多閑散資金,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於民間主體的融資活動要用地方性法規進行規范,明確融資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將其納入正規的金融體系。
4、構建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法律保障體系。加快有關中小企業信貸制度的立法。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和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落實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資金渠道、執行機構及管理辦法;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體系。制定完善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信用擔保機構的准入、退出及內控制度,明確信用擔保機構的行業定位及職能,對專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市場准入與退出,擔保人員從業資格,信用擔保機構財務及內控制度等進行明確的政策規定,進一步促進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化發展。
二、不斷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
1、轉變銀行等金融機構惜貸怕貸的思想觀念,增強信貸投放的意識,在合理規避風險的前提下,加大放貸後的考核與監管,積極發揮信貸資金的最大效應。轉變工作方式,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調查與了解,幫助有市場、有前途的企業快速成長。要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點,創新信貸產品,簡化貸款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實現貸款流程的標准化。降低服務門檻,降低企業資本金、資產總額、銷售收入等規模 項目對企業評級的影響,對信譽高、效益好的中小企業提供放大擔保比例、貸款利率優惠、簡化貸款手續等優質信貸服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另一方面,積極加強與擔保公司的協作,增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扶持。
2、增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創新。創新貸款審批機制,實現貸款產品和運作流程的標准化,簡化貸款手續,提高效率。適當弱化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注重現場調查核實,不單純依賴財務報表,通過信貸人員的盡職調查,盡量減少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創新貸款擔保方式,建立靈活的貸款用信機制。逐步實行以借款人經營活動所形成的現金流和個人信用為基礎。創新服務品種,為企業量身定製個性化的融資產品,通過靈活的服務品種的組合來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
3、建立向中小企業融資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和支持股份制銀行、城鄉合作金融機構等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在注意信貸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在保證貸款質量的同時,切實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
三、加強中小企業自身經營能力建設,提高信用水準
1、推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不斷提高企業經營者的素質、決策水平和企業競爭力。堅持產權主體多元化道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對其發展的束縛,進行所有權結構調整,實行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結構,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經營風險。
2、 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和商業銀行要求,依法建立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定期向相關部門提供全面准確的會計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主動加強與銀行的溝通聯系,定期向銀行提供財務報表和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制定有效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加快資金回籠與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管理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提高銀行對企業的授信等級。提高企業的信用形象 ,增強銀行等資金供應者的信心。
J. 創業擔保貸款2021年政策
小微企業貸款:符合《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文件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且當年(申請資格審核前或貸款發放前12個月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以上,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最高額度、期限及貼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者可申請最高6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深圳戶籍創業者貸款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小微企業每次貸款期限一次最長不超過3年,個人創業每次貸款期限一次最長不超過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貸款利率不超過LPR+50個基點,新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業承擔,剩餘部分財政給予貼息。
【拓展資料】一、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是指通過政府出資設立擔保基金,委託擔保機構提供貸款擔保,由經辦商業銀行發放,以解決符合一定條件的待就業人員從事創業經營自籌資金不足的一項貸款業務,包括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開辦經費和流動資金。一般情況下,要想申請創業小額擔保貸款首先都要參加一個創業培訓,然後再向創業者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勞動保障部門提交一份《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當然除了這份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以外,你還需要身份證、就業或者失業登記證、項目報告、畢業證以及當地擔保機構所要求的各項材料。這個各地區政策都不同。
二、就全國范圍內而言,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范圍包括高校畢業生、返鄉務工人員,以及持有效證件的復員軍人,還有勞動保障部門核準的失業人員。大多數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都比較小,最高上線也就是8-10萬元,貼息貸款的時限較短,一般是兩年,但到期後可申請延期,延期其間需自付利息。基本上這種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是會要求提供第三人進行擔保,但創業者應當注意的有三點。【拓展資料】一、夫妻之間不能互相擔保;二、貸款地以外戶籍的人士不能擔保;三、離退休人員不能進行擔保。
三、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是指通過政府出資設立擔保基金,委託擔保機構提供貸款擔保,由經辦商業銀行發放,以解決符合一定條件的待就業人員從事創業經營自籌資金不足的一項貸款業務,包括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開辦經費和流動資金。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和貸款[1]期限國家規定個人申請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各地區對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有不同規定,許多地區額度還高於5萬元。合夥經營貸款額度更大。貸款擔保的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可展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