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做銀行擔保人有何風險
風險:
1、首先需要確認對方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一般保證,擔保人還擁有抗辯權,如果是無限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在借款到期後有權要求借款人或者擔保人中的任何一人償還,如果借款人不還,就必要需要擔保人來償還。
2、其次,最好再看看貸款多少額度,然後借款人提供了多少抵押物,用借款額度減去抵押物價值就是擔保人所承擔的敞口部分,如果借款人不還,也會影響擔保人的信譽問題。
⑵ 銀行貸款做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做擔保人的風險主要如下:
1、債務人無法或惡意拖欠債務時,擔保人需要替債務人償還欠款;
2、如果債務人拒不償還債務,銀行有權將擔保人告上法庭,影響個人信用;
3、債務人不還債務,而擔保人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欠款太多,有可能導致擔保人破產、生活窘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五條 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⑶ 做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一)永久擔保人的風險
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最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二)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風險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
(三)擔保人自願對負債進行擔保,承擔責任的風險
應承作為擔保人時,貸款機構多會要求擔保人到律師樓或公證人處簽一份獨立法律咨詢文件,簡稱ILA。簽署這份文件時,擔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個律師樓簽名,必須要另外找一位律師簽署作證,證明已經將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清楚解釋給擔保人知道,而擔保人也明白要對負債作個人承擔,並且是自願作為擔保人,並沒有受到任何壓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的從屬性及保證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⑷ 貸款做擔保有什麼風險和注意事項
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貸款擔保人要承擔代替借款人償還借款及利息的風險。
大家在給他人貸款提供擔保的時候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貸款金額是否在承受范圍之內
一般來說,貸款機構在辦理貸款的時候會對借款者及其但保人的資質進行嚴格核實,但部分非銀行貸款機構為了做成生意,有時在核實擔保人資質時沒有嚴格核實,相當於「走過場」。因此,作為大家在自己擔任擔保人時,首先要考慮的就是金額是否在自己的承受范圍之內,也就說是自己是否有能力為這筆貸款擔保。
二、擔保期限的長短是否會影響自己生活
大家在作為擔保人簽字之前,除了要詳細閱讀貸款合同相關條款之外,還應該考慮貸款的期限及擔保的期限是否會影響自己未來的生活。此外,擔保期限是債務人主張債權的「生命期」,若在此有效期內未通知擔保人還款,擔保人則可卸下債務包袱,免除擔保責任。
三、為他人貸款擔保的法律後果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還是要明白擔保的相關法律後果,如果借款人還不了貸款的話,自己作為擔保人該怎麼辦?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擔保人可以與借款人另外簽到一份補充合同,雙方就相關事宜進行協商。
【拓展資料】
擔保合同可能存在的漏洞和欺詐防範:
1.充分注意抵押財產的合法性
抵押財產應當可以進入民事流轉程序而又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抵押物合法性應從以下方面進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為根本不能變賣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同時應對擔保人的身份進行考察,防止擔保人不符合法律規定,致使擔保合同無效。
2.充分注意抵押財產的真實性
抵押財產應是法律上沒有缺陷,真正為抵押人所控制及佔有的財產。抵押財產沒有其它法律負擔,在此之前沒有設置過抵押,抵押的價值沒有超過抵押財產自身的價值,抵押財產沒有設置多重抵押。
3.充分考慮抵押財產的變現能力
對抵押財產要充分考慮其變賣的能力,即使真實合法的財產其變現能力也會因各種原因降低,從而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另外應充分考慮到抵押財產不能變現的可能性,以免出現權利人無力接受該項財產又無法變賣的情況。另外對一些價值雖然很高,但專業性很強的設備等財產應特別注意,由於專業性很強這類財產一般很難進行變現,一般不要接受這樣的抵押。
⑸ 銀行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一則示例來分析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貸款人具備還款能力,如果還款能力不足想貸款,可以去找人做擔保人。但是,這個貸款擔保人並不好做,會有一定的風險的。那麼,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呢?下面就以一則示例來分析。⑹ 如何控制擔保貸款的風險
擔保有風險,做保需謹慎!在生活中很多人都是出於好心替他人做了擔保人,可最後卻因貸款人無力償還貸款而成為「替罪羊」,必須幫其償還。那麼,擔保人要如何規避擔保責任風險呢?
1、可以要求貸款人提供反擔保
作為擔保人在為貸款人提供擔保時,擔保人可以要求貸款人提供反擔保,以保證擔保人的利益。在生活中,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為貸款人提供保證擔保時,幾乎所有人都會要求有反擔保,現在擔保人要求反擔保的人也是越來越多。
2、全面了解貸款人的信譽資質
通常情況下,貸款人的信譽次質判斷都來自擔保人與其接觸後,不過,你也可以通過被擔保人身邊的熟人或朋友進行調查,全方面的了解。
3、貸款人是否有償還貸款的能力
在做擔保之前,我們應該先查看貸款人是否具備還款的能力。貸款人還款能力具體是指財產的所有權是否為貸款人所有,而且該財產沒有抵押給他人。其次,要考察貸款人負債的多少。
4、盡量以連帶責任保證為主
盡量以一般保證為主。一般保證是指擔保人在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以及貸款人的財產沒有依法強制執行前,對貸款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一旦被擔保人屆期沒有履行債務,債權人就可以要求被擔保人和保證人任何一個人承擔責任,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保證責任。
⑺ 別人貸款我做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有風險。有可能出現這四種情況:
1、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2、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限制,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3、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4、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拓展資料:
所以在成為別人的擔保人之前,要注意下面幾點:
1.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譽。一般來講,貸款人的信譽越高,擔保人的風險就越小。
2.在訂立保證合同時,要注意爭取做一般保證人,以行使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3.要注意運用反擔保。反擔保又叫求償擔保,即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可要求債務人對擔保人作出清償。實踐證明,反擔保不僅可以降低擔保人的風險,而且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義務。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指擔保人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的責任。擔保一般分為一般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兩種。
一般銀行貸款償還時,首先要看您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責任擔保。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可以選擇在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
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貸款再向擔保人追索。擔保人沒有對擔保方式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承擔責任。
在成為他人的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兩方面:
一方面,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譽。一般來講,貸款人的信譽越高,擔保人的風險就越小。要想知道貸款人的信譽高低,可以根據自己與貸款人的平時接觸來判斷。
還可以找貸款人人有經營業務的人或貸款人的其他熟人進行了解。切不可礙於親戚、好友、同事、同學、老上級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計後果,盲目地做擔保人,這種做法風險較大。
另一方面,還要摸清貸款人償還債務的能力。對擔保人來說,風險大小主要取決於貸款人償還貸款能力的大小,貸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越大,擔保人的風險就會越小。
貸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又是由其能支配的財產多少和負債數額的大小決定的。故在提供擔保時,首先要看被貸款人能支配的財產是否可以償還貸款。
再者要摸清貸款人負債的多少。如果貸款人可供自己支配的財產與貸款數額相差較大,或者被擔保人雖然有自己的財產,但負債累累,就不要為其提供擔保。
⑻ 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貸款擔保人的風險有:
1. 代償風險,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時,擔保人必須按照合同的要求代為償還;
2. 信用風險,作為擔保人這筆貸款記錄同樣會記錄到個人徵信中,如果借款人貸款出現逾期,那麼擔保人的徵信也會受到牽連;
一、做擔保人的風險:
1. 首先需要確認對方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一般保證,擔保人還擁有抗辯權,如果是無限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在借款到期後有權要求借款人或者擔保人中的任何一人償還,如果借款人不還,就必要需要擔保人來償還。
2. 其次,最好再看看貸款多少額度,然後借款人提供了多少抵押物,用借款額度減去抵押物價值就是擔保人所承擔的敞口部分,如果借款人不還,也會影響擔保人的信譽問題。
3. 貸款風險,擔保人如果去銀行貸款,貸款額度和貸款利率都會受到影響
二、根據《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對此,袁國興指出,從字面上看,一般擔保比連帶擔保責任和風險較小,但是在主債務人不履行或者無力履行時,仍有代為履行的義務,「比如借款人財產處置後仍不夠償還債務,擔保人也需承擔債務。因此,只要是擔保就有風險。」
三、目前,因擔保出現的糾紛也不少。債務人失蹤,擔保人擔責的案例並不少。外地就曾出現債務人跑路,擔保人存款和工資賬戶被凍結和劃扣的案例。現實生活中經常有人礙於情面,替別人作擔保,如果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擔保人就要承擔還款義務。所以為別人擔保,須三思而後行。
四、為他人借款擔保需慎重,有公安機關在微博上總結了給人做擔保需注意的三點:一要考察被擔保人的誠信度和真實度,不要盲目聽信他人引薦、介紹;二是關注借貸資金用途、去向,對其資金的使用進行必要的監督;三是擔保要根據自己的能力而定,不能超過自己的能力,更不能以自己的房產等生活必備品作抵押。。
⑼ 貸款擔保人怎麼降低風險注意這些事項
我們知道,銀行貸款門檻是比較高的,尤其是申請無抵押貸款,大都會要求貸款人找人做擔保。而擔保人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這就需要盡可能降低擔保風險。那麼,到底要怎麼做呢?下面一起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