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麼查給別人擔保過
可以通過到央行列印徵信報告查詢。
為別人借款擔保,就是以自己的信譽作為借款人的還款保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定,擔保人對償還該筆貸款負有連帶責任,一旦借款人無力履行還款義務,銀行可以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代替借款人償還貸款。
因此,為別人提供的擔保實際上也是自己的負債,可能會影響未來的償還能力,應當記錄在個人信用報告中。
(1)如何查詢自己有沒有給別人擔保貸款擴展閱讀:
擔保有五種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1、當事人在為合法的債權提供擔保時,只能提供以上這五種擔保,而不能創設新的擔保形式。
2、五種擔保形式所產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區別:
3、保證產生的權利為債權,不具有優先受償性;
4、定金產生的權利也是債權,同樣不具有優先受償性;
5、抵押、留置、質押取得的是擔保物權,對擔保物及其變現所得的價款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烏魯木齊政府官網-給別人提供擔保的信息為什麼也會記錄在自己的信用報告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擔保
B. 怎麼查給別人的貸款擔保還了沒
法律分析:1、擔保人查詢貸款人的還款情況的流程:拿著擔保合同到借款銀行或當地人民銀行通過徵信系統查詢;或者是直接詢問貸款者,向其要還款紀律明細記錄。2、擔保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3、保證人資格的特殊規定: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C. 銀行有記錄自己幫人擔保了一筆貸款 可自己確不記得幫誰擔保的,到哪去查
可以找銀行調取你擔保的日期,什麼時候單的包給誰擔的保?如果查不清楚,你就報案,讓警察來幫助你查
D. 如何查詢自己有沒有擔保記錄
可以帶上本人有效身份證去所在地的央行徵信分中心現場查徵信,或者是在央行徵信中心網站注冊賬號查詢,每年有2次免費查詢機會。要是在徵信上沒有查到擔保記錄,那麼可以找到擔保時簽訂的協議書查看擔保信息,比如擔保年限、擔保金額等等。
在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中,是可以查到擔保記錄的,因為擔保貸款也是貸款的一種,和信用卡、房貸、助學貸款一樣,也是一種貸款形式,只要是貸款,就會留下記錄,在徵信系統中是可以顯示出來的,而且無論這個貸款還完還是沒還完,徵信中都是有具體體現的。
如果貸款的人資不抵債,銀行會要求擔保人也要承擔還款責任,但是擔保人不承擔還款責任或者催收不上來,銀行就會將這種情況上報給徵信系統,到時候會影響擔保人的徵信報告,所以說不要隨便給人擔保,不要認為錢並沒到自己手中,自己就沒有責任,只要擔保了就會有義務在借貸的人還不上錢的時候替他還錢,不僅需要幫著貸款人還錢,還可能影響自己的徵信,一旦徵信受損,自己如果有需要貸款的時候就貸不下來了。
E. 給別人貸款做擔保人能查到嗎
可以的。在貸款合同上有擔保人簽字的,如果貸款人不還,那麼貸款機構是可以要求擔保人還的,擔保人具有擔保責任,如果擔保人拒還,機構有權上訴人民法院將貸款人好擔保人一起作為被告,這樣在擔保人的徵信報告中查得到。
F. 怎麼查詢自己有沒有擔保貸款
G. 通過什麼途徑可以查到我的證件有沒有被別人拿去做抵押貸款
您好,可以通過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查到你有沒有被貸款,也有沒有被起訴。
H. 怎麼查自己的身份證有沒有在銀行辦過貸款或者是擔保人
貸款的話可以到人民銀行網站列印自己的徵信報告,裡面會有記錄。擔保的話暫時沒法查。
I. 怎麼可以查到有沒有給人擔保貸款
可以查詢個人徵信,徵信報告上會顯示是否有給人擔保貸款的記錄,尤其是一些擔保貸款都是算作個人負債的,從徵信報告上都能夠體現,如果徵信報告沒有顯示,那麼說明擔保責任比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