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積金擔保人條件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必須符合的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 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住房公積金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貳』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必須符合的條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 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3、 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叄』 申請公積金貸款抵押擔保的條件
法律分析:申請公積金貸款抵押擔保的條件如下:
1、具有市城區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本人及所在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並按規定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3、已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並預付30%;(144平方以下住房20%)以上價款;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5、與市住房貸款擔保服務中心簽訂貸款擔保合同,並同意以所購房產作抵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肆』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必須符合哪些條件呢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伍』 公積金貸款找人擔保要滿足哪些條件
很多人在買房的時候,由於公積金貸款預期年化利率較低,所以會優先選公積金貸款。但自己不滿足條件的時候,怎麼辦呢?有的人會選擇找人擔保,找人擔保也是銀行為了防範公積金貸款的風險,但是擔保人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的,下面,我們來看下需要些什麼條件。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和收入穩定;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的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應提供身份證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提醒:當了擔保人就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只有等借款人將貸款還清才行;如果借款人無力還貸的時候,擔保人就要承擔還貸的責任,所以要慎重當擔保人。
『陸』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有什麼條件
自然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如果為朋友當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則自己不能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只有等到貸款人將貸款還完了,自己才能貸款。並且一般情況下,繳納了住房公積金的每個人只能當一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最多不能超過兩人(含兩人)的擔保人,如果自己還要再次成為他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只有在貸款人的確找不到第二個擔保人,且貸款額度不能超過12萬元的情況下才可以。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責任
如借款人不還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最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
換句話說,當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柒』 公積金貸款擔保條件是什麼
公積金貸款擔保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范圍】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