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買房需要結婚證嗎
【法律分析】:借款人已婚的辦理買房貸款需要結婚證。貸款需要提交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借款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借款人已交付不低於30%購房款的有效憑據;有效的擔保證明。
正常情況下,只要雙方需要共同貸款買房,還是需要先領結婚證,這樣也可以在房產證上加上雙方的名字。在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如果兩個人用共同貸款買房,需要多注意事項,避免以後不必要的糾紛。尤其是兩個人用共同貸款買房的時候,更要注意寫一個人名字的情況。
購房貸款辦理的條件: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二)抵押登記申請書;(三)抵押合同;(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Ⅱ 擔保人需要提供結婚證嗎
法律分析:結婚不是擔保人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因此擔保人提供擔保時,也不需要出示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Ⅲ 做擔保人需要什麼手續
一、給人擔保需要什麼證件?
擔保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擔保人的身份證以及復印件;
2、擔保人的戶口本以及復印件;
3、擔保人的結婚證以及復印件(非已婚或非有配偶不須此證明);
4、擔保人的工資卡復印件;
5、擔保人的工作證明材料;
6、擔保人的收入證明材料;
二、哪些人可以成為擔保人?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3、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三、擔保人的責任有哪些?
1、一般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綜上所述,一些私企老闆在經營資金不足的時候,會想到去銀行貸款。銀行對貸款的審核比較嚴格,往往要對方提供一名擔保人。在和銀行訂立合同的過程中,擔保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明及收入資產情況證明等,這樣銀行可以判定對方的債務清償能力。
Ⅳ 房貸擔保人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房貸擔保人需要提供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以及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有抵押物的,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
拓展資料
成為擔保人需要的條件:
根據銀行要求辦理,各銀行要求不一樣。但作為擔保人基本條件是擔保人需要有提供擔保的能力(財產、信用)。
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
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6、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做買房貸款擔保人有哪些風險
1、為別人購房做擔保人,是可能對以後的購房及個人徵信等方面產生影響的。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作為擔保人再行借款時,銀行也會查詢被擔保人的信用記錄,被擔保人記錄嚴重不良就會受到影響。
2、銀行對擔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須是本市戶口,經濟基礎較好且收入穩定。作為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所以一旦同意為貸款人擔保就等於同意為其承擔償貸風險。一般情況下你作為擔保人借款時,銀行也會查詢被擔保人的信用記錄,被擔保人記錄嚴重不良就會影響到擔保人的徵信。
3、我國《擔保法》將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前者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後,才需承擔保證責任。而後者的保證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後沒有履行債務的,只要債權人要求保證人還債,其就必須在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4、目前的情況來說,多數銀行都會要求做連帶責任的擔保,但對保證期限、范圍倒是可以做相關的約定。為減少擔保的風險,當事人可以約定保證方式為一般保證,並對保證期間和擔保范圍作出明確的約定,把對擔保人今後的房貸或方面的影響減到最低。
5、影響是相對來說的,假如你做擔保,那你肯定要有一定的資產,方可做擔保人。但是以你什麼都沒有的情況下擔保是不會成立的。如果做了擔保人之後他還款什麼的都及時的話,那對你沒有什麼影響的,但是他那邊逾期什麼的不還款什麼的你是有連帶責任的。
Ⅳ 在信用社當貸款擔保人需要拿出個人的結婚證或離婚證嗎
擔保人不需要提供結婚證。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Ⅵ 給別人擔保需要結婚證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結婚不是擔保人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因此擔保人提供擔保時,也不需要出示結婚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擔保人是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擔保人應具備的條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應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九十九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