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沈陽全款買房後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
法律分析:可以,全款買房後提取公積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現金購買自住住房;2、《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簽發日期在兩年之內(新民、康平、法庫、遼中簽發日期在半年以上,兩年以內)。3、提取申請人及配偶無尚未償清的沈陽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Ⅱ 2022年沈陽公積金提取時間
2022年沈陽公積金提取時間自2019年6月1日起。
1、2008年1月1日以前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的職工及配偶,2008年仍可以現金的方式,從定期余額中提取一次不超過年還款額的住房公積金用以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2、2008年1月1日之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的職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與中心簽訂《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按協議約定的方式委託中心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直接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3、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的職工及配偶,在還款期間內可以分別提取一次定期余額直接用於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4、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審批以現金的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
Ⅲ 急,急.沈陽市的公積金怎麼提出來
一, 職工個人現金購買自住住房1年(以《房屋所有權證》簽發日期為准)之內的,持相關要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要件:①身份證(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配偶代辦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居民戶口簿》)、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③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申請審批書》;④《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⑤《契證》原件及復印件;⑥房屋所有權人的配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額度:職工符合本條的規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定期余額(住房公積金的定期余額為每年6月30日結轉的金額),且不得超過購買自住住房的費用。
二 職工在償還商業貸款、組合貸款商業部分或非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的,持相關要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要件:①身份證(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配偶代辦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居民戶口簿》)、配偶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③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申請審批書》;④《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⑤《借款合同》; ⑥《借據》;⑦借款人的配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⑧最近一次《銀行還款對賬單》;⑨年還款計劃。
償還商業貸款或非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額度:在貸款未還清前,職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定期余額(住房公積金的定期余額為每年6月30日結轉的金額),但不得超過貸款的余額及利息之和。當年存儲金額超過當年還款金額的,提取額度不得超過當年還款金額。
償還組合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在確保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的償還後,可在定期余額中提取不超過商貸部分年還款金額。
三, 1、提取申請人或受委託人持《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書》(有尚未償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需提供 《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申請審批書》)及相關要件,向單位提出申請。
2、單位核實後,在審批書上加蓋預留印鑒。
3、提取申請人或受委託人持上述相關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或分中心提取審批窗口進行審批。經審批准予提取的,到會計核算窗口核定,之後到銀行窗口辦理劃轉或提取現金手續。
4、住房公積金賬戶集中封存的職工,符合提取條件的無需經過原單位審核直接持《沈陽市職工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證明》和所需要件,到管理中心相關的管理部或分中心辦理提取審批手續。
如果你是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子,好像今年不可以取出來了。我也是聽說,好像是真的。不管你是到哪個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都是挺快的,一會兒就好。
Ⅳ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裡面的余額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以下為住房公積金可提取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4)沈陽市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取定期余額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還款方式有: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和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兩種。
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總額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貸款本金逐月增加,貸款利息逐月減少的還款方式。
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本金固定不變,貸款利息逐月遞減的還款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一年期以內的公積金個貸,應當於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積金個貸,應當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Ⅳ 有貸款,公積金裡面的余額還能提取一部分嗎
各地的規定不同,有些城市可以提取,有些城市不能提取。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如沈陽市最近出台規定,公積金貸款後不能再辦理提取。下面的內容摘自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文件:
目前沈陽市公積金貸款人數較多,一個職工貸款額度佔用10至15人繳存公積金額度,使得資金比較緊張。為避免有些城市出現職工在公積金貸款購房時,因資金短缺不能及時辦理貸款情況出現,目前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職工公積金貸款購房後不再以現金方式提取公積金,只能直接用於償還公積金貸款。但考慮到部分職工還款壓力大等實際情況,沈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允許償還公積金貸款職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一次全部定期余額,用於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公積金貸款。
Ⅵ 公積金貸款一年後,可以每年提取嗎
公積金的提取與公積金貸款無關。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6)沈陽市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取定期余額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