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賬戶凍結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用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為他人貸款作了擔保質押,公積金賬戶就會被凍結,系統顯示為已凍結狀態。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⑵ 住房公積金已凍結是什麼意思
住房公積金的是單位進行繳納,另外本單位的職工自己也需要繳納一部分,單位需要每月扣除職工繳納的一部分住房公積金,然後連同單位給職工繳納的一部分住房公積金一起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內,這樣職工使用的時候就可以自行提取。
關於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凍結和限制支取的有關規定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的管理, 規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行為,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規定。
一、 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凍結的范圍經人民法院判決,用於償還個人債務、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等涉及住房公積金的。
二、 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限制支取的范圍已辦理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以下簡稱「個貸」),仍在還款期間,並符合以下幾種情形:
(一)個貸合同中約定,用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上的余額作擔保的;
(二)個貸擔保方式為保證擔保的;
(三)借款人發生死亡的;
(四)借款人被判處刑罰的,並與單位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
(五)借款人屬於外來擇業人員或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
(六)借款人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與單位解除勞動、人事關系且連續超過兩年未就業的;
(七)借款人離休、退休的;
(八)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的;
(九)借款人屬於南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代理戶中的代理人員未按規定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三、 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凍結辦理規定: 中心根據人民法院出具的判決書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凍結手續。四、 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限制支取辦理規定:
(一)屬於本規定第二條第一款情形的,借款人在還款期間,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中的存儲余額。當其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中的存儲余額大於貸款余額,借款人可按照住房公積金支取的相關規定提取使用超出部分的余額。
(二)屬於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情形的,在還款期間,保證擔保人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中的存儲余額。當保證擔保人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中的存儲余額大於貸款余額,保證擔保人可按照住房公積金支取的相關規定,提取使用超出部分的余額。
(三)屬於本規定第二條第三款情形的,借款人有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在還款期間,繼承人、受遺贈人可按照住房公積金支取的相關規定,提取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中的存儲余額用於償還個貸,但必須轉帳,不得銷戶提取。
(四)屬於本規定第二條第四、五、六、七款情形的,在還款期間,借款人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中的存儲余額用於還貸,但必須轉帳,不得銷戶提取。
(五)屬於本規定第二條第八款情形的,在還款期間,借款人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中的存儲余額首先償還逾期的個貸本息,再按住房公積金支取相關規定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
(六)屬於本規定第二條第九款情形的,在還款期間,借款人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中的存儲余額用於還貸,但必須轉帳。當其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中的存儲余額大於其貸款余額,借款人可按照住房公積金支取相關規定提取使用超出部分的余額。
⑶ 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為什麼需要凍結余額凍結之後還能取出來嗎
在這種情況下,你是用公積金異地貸款買的房子,但是余額不行的情況下,那麼是可以取出來的,你直接去公積金部門辦理就可以了,不過暫時是無法辦理貸款買房子了,需要過一年以後才可以申請。
⑷ 住房公積金為什麼被凍結
住房公積金斷交以後就會被凍結的,
還有就是做一些非法套取公積金的被發現也是會凍結賬戶的,這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吧,如果是在職正常繳費的情況凍結的,就要查查有沒有非法套現了,如果沒有非法套現就要打電話咨詢一下看看是什麼情況。
⑸ 公積金凍結是什麼原因
1.因為有公積金貸款,故管理中心需凍結公積金賬戶,在還滿一年貸款後,至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時,管理中心將自動解凍賬戶2.個人可以登錄公積金中心網站-會員中心-貸款查詢中查詢公積金貸款。
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用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為他人貸款作了擔保質押,公積金賬戶就會被凍結,系統顯示為已凍結狀態。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公積金賬戶被凍結一般有兩種情況:失信凍結和協助法院凍結:
1、公積金賬戶失信凍結:是指職工因騙提、騙貸等失信行為致其住房公積金賬戶被凍結。視情節輕重,賬戶凍結2--5年。
在凍結期限內,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不得辦理提取以及個人信息變更。職工及其配偶也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還貸簽約業務。但在失信凍結前,如失信人已有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仍可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業務,包括直接提取還貸業務、簽約提取還貸業務。
2、協助法院凍結: 協助法院凍結住房公積金,是指人民法院因財產保全和執行案件需要,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協助法院凍結被執行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此類情形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進展,決定凍結的期限。同樣無法申請貸款和提取還貸簽約等業務。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⑹ 無錫公積金貸款要看余額嗎
法律分析:無錫公積金貸款條件和余額無關,不管余額多少滿足貸款條件即可貸款;貸款額度和余額有關,貸款額度為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前一日晚12點的數據為准)的10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登記;(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三)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⑺ 辦公積金貸款凍結多久
公積金的資金被凍結證明你已經申請了公積金貸款了,賬戶凍結後則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手續,公積金只能用來償還住房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