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按揭貸款中沒有房產證可以過戶嗎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無法辦理過戶。原因如下:
1、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2、前我國採取的是產權登記制度,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才可以進行二次交易,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
3、無房產證的房子在房管局是沒有備案的,也就不存在過戶的事情。
對於可以辦理出房產證,但暫時還未辦理出房產證的房子過戶的話有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這個商品房沒有竣工驗收,就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支付相關手續費用。
2、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但可在產權證辦理出來後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名。
2. 還沒交房沒有房產證正在按揭中的房子可以賣嗎怎麼賣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不允許買賣的。有房產證,按揭沒有結束,也不能買賣。有的銀行有所謂的「轉按揭」服務,其實那隻是個噱頭,實際上服務人員會竭力推薦你不使用次服務,也就是壓根兒不辦理轉按揭。
不管有沒有房產證,想賣房子,先得把按揭還清,清楚房產的銀行抵押記錄,否則就是有房產證,房地局也根本不予受理。
還清按揭(可以由買方出錢,從購房款中扣除就行了),如果沒有房產證,則通過開發商,看能不能更改購房合同,把購房人更改為買房。但如果你已經交了辦理房產證的錢,那就說明房地局已經將房產情況備案了,只能等房產證下來以後再過戶。
3. 沒有房產證怎麼過戶 過戶流程盤點
沒有房產證應該如何辦過戶手續呢?很多農村地區和小城鎮是沒有房產證的,因為很多農村地方的土地都是集體土地,集體土地建造的房子也被我們稱之為小產權房,這類型的房子是有土地證沒有房產證的。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過戶是比較麻煩的,因為這意味著不能很好地維護自己的權利。下面我們來看一下,沒有房產證怎麼過戶?
一、房子在無房產證可以辦理過戶手續,方法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貸款合同,並約定誰來還款,稅費繳納方(一般賣方的貸款由買方的首付來還);
2.買賣雙方到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3.銀行貸款審核通過後辦理結清貸款;
4.結清貸款後在注銷他權;
5.注銷他權後辦理過戶手續;
6.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把產權證交到銀行;
7.銀行放款;
8.銀行放款後交易就結束了,買方按時還款就可以了;
二、房貸方式
(1)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
(2)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各銀行的貸款名稱也不一樣,建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貸款,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無房產證貸款等。
三、還款方式
所謂等額本息還款,就是指貸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直至結清貸款。即借款人歸還的利息和本金之和每月都相等,利息和本金占計劃月還款額的比例每次都發生變化,開始時由於本金較多,因而利息占的比重較大,當期應還本金=計劃月還款額-當期應還利息,隨著還款次數的增多,本金所佔比重逐漸增加。
沒有房產證也是可以過戶的,但是需要簽訂一些合同。買賣雙方需要得到公證處的簽名蓋章,如果是在小鄉下購買的小產權房,可以復印一份土地證雙方簽名,確認該房子是本人所擁有的。但是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最好是不要購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雖然便宜,但是在維護權利和利益方面是比較不好的。購買房子一定要購買一些正規房產商開發的樓盤,最好是有房產證的。
4. 在還貸款沒辦房產證的房子怎麼過戶
按揭的房屋沒有辦理房產證是不能過戶的,如果想要過戶房屋,就需要向房屋登記機關辦理房產證後才能過戶。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發生變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四)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者補充協議;
(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稅費等繳納憑證;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八條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並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5. 按揭貸款商品房尚未取得房產證如何過戶
沒有房產證不能過戶:
根據目前的相關規定,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才可以進行二次交易,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由於目前我國採取的是產權登記制度,如果房產證的所有人不是自己的話,那將無權處理該房屋,同樣的也就無權享受到該房屋所帶來的相關利益,也就是說,如果將來萬一該房屋需要拆遷,那自己將無法得到補償。同時,如果只簽訂合同,並不能保證最終的結果,如果賣方反悔,同樣不能得到房屋的產權,尤其是在已經付款的情況下,風險較大。當然,實際中有部分交易者會採取這樣的方式,簽訂協議之後並進行公證,協議中把相關的過戶時間等也進行約定。但這仍然取決於雙方的誠信。所以最好選購已經取得房產證的房屋。
沒有房產證過戶的後果:
(一)只公證不過戶對買房人來說存在巨大風險。因為在我國房地產法律、法規中,買賣雙方一旦發生糾紛,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第一證據,購房合同屬於次要證據。一旦賣房人將房屋抵押或轉售,買方人的利益將無法保證。
(二)另外,公證機構應該根據房產證的所有權而不是根據買賣合同來做公證,如果雙方發生糾紛走訴訟程序,其公證效力也將受質疑。買二手房不是一件小事,動輒就是幾十萬,所以提醒消費者,對於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還沒有一種合適的辦法處理這種交易,保證雙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損失。
不辦房產證過戶的風險:
房產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地產合法權利並對房地產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地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在現實中,經常有人認為向他人購買房地產,不一定要辦理房地產權屬的過戶,只要賣方把 《房地產權證》交給自己保管就不成問題了,殊不知這一做法存在很大的風險。
如果賣方有官司在身,那麼他名下的房地產有可能被法院查封,被查封的房地產將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果賣方不守信用,他可以以遺失為由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補發《房地產權證》的申請。補發 《房地產權證》後,賣方就可以憑產權證把房屋再轉賣給他人或抵押給銀行,產生「一女嫁二夫」的現象,到時,最沒有保障的會是買方。除此之外,買方也提供不了產權依據,行使出售、出租、抵押、拆遷受償房地產的權利。
6. 按揭房一直沒有辦理房產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按揭的房屋沒有辦理房產證是不能過戶的,如果想要過戶房屋,就需要向房屋登記機關辦理房產證後才能過戶。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七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二)發生變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四)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者補充協議(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稅費等繳納憑證(六)其他必要材料。
7. 按揭中的房子,沒有取得房產證,可以更名嗎
摘要 房產證沒下來是不能直接改名的,因為購房合同已經在房管局備案,只能等房產證辦下來之後方可進行房產證的改名程序。
8. 按揭房如何過戶房產證
先到銀行還清貸款,然後憑銀行已還清貸款的證明持產權證原件、他項權證原件至房管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注銷,如果沒有很多現金提前還貸的,可以考慮通過一些貸款公司將房產證贖出。在取得房產證後,雙方再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過戶。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_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並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_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9. 按揭房房產證沒下來可以過戶嗎
按揭房房產證沒下來不可以過戶。房產證是對該房產擁有所有權的證明,房產證沒下來的按揭房存在沒有產權證明的障礙,不能依法登記領證辦理房產證變更過戶。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