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已過戶,但因為買方的問題貸款批不下來,怎麼辦
正規的渠道情況下,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目前的二手房正常交易流程都是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買賣雙方再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如果說銀行的貸款並未審批通過,那麼就不可能先去辦理過戶,在不專業的中介也不可能犯這個錯誤。
如果遇到上述已經真實過戶情況要如何處置?對於賣方而言,肯定很糟心,畢竟房子已經過戶,但真的碰到這種情況,其實賣方是包賺不賠的,賣方可按照合同約定去主張要求買方全款購買,如果買房不全款,即構成違約,賣方只需要起訴買方,不僅可以收回房子還可以沒收買房已經支付的首付款,包賺不賠。
B. 買二手房過戶後貸款辦不下來怎麼辦
如果是你的貸款下不來的話,購房合同算是你違約,扣除違約金,應該是退你剩餘的購房款。但是也是要看你所購買房子的開發商怎麼樣,有些可以考慮讓您撤銷合同更名。
一般是先向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銀行通過後再辦理過戶手續。
貸款流程如下:
1、雙方簽訂合同 。
2、了解客戶,職業·年齡·婚姻狀況·所在戶口 。
3、業主方,房產證情況,婚姻狀況 。
4、找評估公司預約評估,確定評估值及貸款額 。
5、評估之後,到所在銀行面簽(這個是要收費的) 。
6、五到七個工作日 審批下來之後,到銀行上報批復 。
7、銀行出審批資料,買賣雙方到房管局寫①網簽合同,②簽擔保函 還有③首付款資金監管 。
8、銀行見以上三樣,(第七條 1.2.3) 放款 。
9、過戶 (過戶當天,拿首付款資金監管條通過當地房管局的擔保公司換取全額資金監管) 。
10、抵押, 歸檔。
C. 房產已過戶,但買方原因貸款不批准,怎麼辦
房產已過戶,但貸款卻不批准,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你當房產開發商或者中介都是智商欠稅呢!
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出現房產已經過戶,但貸款批不下來這種事情發生。
現在買房的人很多,但是大部分人都是通過貸款買房,而在貸款買房的時候肯定是要經過銀行的審批才能知道能不能辦理按揭貸款,而銀行通過貸款審批之後,一般都是必須完成過戶手續之後才能簽訂按揭貸款抵押合同的,因此有些朋友就會有疑問,假如房產已經過戶了,但是銀行貸款批不下來怎麼辦呢?
事實上這種事情在實際操作過程當中一般是不會出現的,我們來看一下辦理房子按揭貸款的流程就知道。
1、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
一旦雙方確認達成買賣意向之後,雙方就需要簽訂一個購房合同,只有簽訂了購房合同,才能夠向銀行申請住房按揭貸款。
2、提交定金。
如果買方確認已經要買下這套房,在簽訂完購房合同之後,就必須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者一定的金額交納定金。不過在這需要提醒一下大家,在繳納定金的時候,一定要跟開發商或者房產中介通過書面的方式確認,如果房貸辦理不下來定金應該怎麼退還,從而避免之後出現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9、等待銀行放款。
辦理完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之後,一般需要15天到一個月的時間,銀行就會放款。
從購房的這個流程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出,銀行貸款審批的流程是放在房產過戶之前的,只有銀行貸款審批通過了,才有可能走到房產過戶這一步。如果申請人的條件不符合銀行的要求,房貸被拒絕了,那就不可能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所以正常情況下不可能出現房產已經過戶了,而貸款審批不通過的情況。
當然不排除題目所說的這種情況是你跟朋友之間出於信任所做的房產交易。比如你們雙方是熟人,然後在私下自己達成了交易,而為了避免交一些中介費,你們就自己辦理了房產過戶的相關手續,接著在不了解銀行房貸政策的情況下,就先把房產過戶到了對方的名下,然後再去銀行申請貸款。
但這種操作一般是申請不了房產按揭貸款的,只能以消費貸款或者經營性貸款的名義去向銀行申請。如果你在申請貸款的過程當中不符合銀行的條件而被拒絕,那隻能由你們私自交易房產的雙方承擔損失。
D. 二手房交易過戶之後買家貸款不下來怎麼辦
二手房交易過戶之後買家貸不下款需要取消交易,如在合同中買方貸不下款導致無法履行合同屬於違約的可以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要求賠償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4)房產過戶後貸款批不下來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