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本建設貸款的貸款條件
貸款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已經有權機關批准,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設計任書已編制完畢並上報審批;貸款項目投資方向符合國家產業、技術和經濟政策並納入國家中、長期計劃和行業規劃;貸款項目經過銀行評估,產品適銷對路有發展前景,經濟效益好,有按期還本付息能力;各項建設資金落實到位並有不少於項目總投資20%~30%的自籌資金存入銀行;建設所需的土地、材料、設備、施工力量以及環保措施已基本落實;貸款項目所採用的工藝須先進、技術過關;投資後所需的原材料、燃料、動力、交通及協作配套條件有保證;能落實符合條件的第三方保證單位或屬己的財產作抵押。
Ⅱ 簡述項目融資的基本要求
一般情況下,融資是指股權融資,正規的投資公司在對企業進行融資時,通常包含8個步驟:1、項目篩選;2、初步調查;3、項目估值;4、簽署投資框架協議;5、盡職調查;6、投資決策;7、簽署投資協議;8、投資管理。
項目融資的基本要求就是所謂的一份合格的融資計劃書。
項目融資計劃書基本格式一般分以下部分:
1. 項目的經營對象和范圍
2. 投資規模
3. 所需要的融資服務的規模
4. 建設周期
5. 項目收益的主要來源(這部分要詳細可信)
6. 項目的年報率(詳細可信)
7. 項目建設者和經營者的資歷(此處也是重要部分)
8. 其他情況,其中包括是否經主管部門批准,有特殊的項目是否已經辦理好特殊手續。是否是國家或者地方重點扶持項目等等。
(2)基建項目貸款所需資料擴展閱讀:
如何進行項目融資:
中小企業項目融資貸款方式,項目融資即項目的承辦人(即股東)為經營項目成立一家項目公司,以該項目公司作為借款人籌借貸款,並以項目公司本身的現金流量和收益作為還款來源,以項目公司的資產作為貸款的擔保物。該融資方式一般應用於現金流量穩定的發電、道路、鐵路、機場、橋梁等大型基建項目,目前應用領域逐漸擴大,例如已應用到大型石油化工等項目上。
項目融資的方式有兩種:
1. 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也稱為純粹的項目融資,在這種融資方式下,貸款的還本付息完全依靠項目本身的經營效益。同時,貸款銀行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須從該項目擁有的資產取得物權擔保。如果該項目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建成或經營失敗,其資產或收益不足以清償全部的貸款時,貸款銀行無權向該項目的主辦人追索。
2. 有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除了以貸款項目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和取得物權擔保外,貸款銀行還要求有項目實體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行有權向第三方擔保人追索。但擔保人承擔債務的責任,以他們各自提供的擔保金額為限,所以稱為有限追索項目融資。
Ⅲ 基本建設貸款的貸款政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基本建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更好的發揮其政策扶持、引導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及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財政貼息資金是指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用於基本建設貸款貼息的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基本建設貸款是指各類銀行提供的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貼息范圍的基本建設項目貸款。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基本建設項目原則上為基本建設貸款安排的中央級大中型在建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基礎設施項目。
大中型項目的劃分標准仍按照原國家計委確定的項目審批標准執行,即經營性項目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非經營性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含3000萬元)為大中型項目。
第二章 貼息政策
第五條 貼息資金實行先付後貼的原則,即項目單位必須憑貸款銀行開具的利息支付清單向財政部門申請貼息 。
Ⅳ 基建項目投資,對於資金會有哪些方面的要求
在前公司上班時曾參與過一些地方政府的基建投資項目,其中最多的就是修路,我當時是項目組成員之一,所以對基建投資的資金來源還是蠻熟悉的。下面就以我曾參與過的某地方政府修建一條聯通省會和省內一地級市的高速公路基建投資為例,給大家說說基建投資的錢是從哪裡來的,為什麼,以及基建項目建成後,怎麼回本或償還貸款,最後談談基建項目建成後如何進行提前變現操作。
Ⅳ 中國銀行對公項目融資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客戶申辦條件
1、項目已在政府有權審批部門批准立項;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批准;
3、引進國外技術、設備、專利等已經政府經貿部門批准;
4、項目生產所需的原材料有穩定的來源,並可以簽訂原料供貨合同或意向書;
5、項目公司能夠向貸款人提供完工擔保、基建成本超支安排,同意將保險權益轉讓 貸款人,同意將項目的在建工程及其形成的項目融資抵押給貸款人,同意將項目的收益質押給貸款人,項目股東同意將各自的股權質押給貸款人;
6、項目產品銷售渠道暢通,盡可能有"照付不議"產品購銷合同;
7、項目產品經預測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盈利能力較強;
8、項目建設地點及建設用地已經落實。項目建設以及生產所需的水、電、通訊等配套設施已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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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電廠基建項目前期手續有哪些
基本建設項目審批程序
按照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統計局《關於更新改造措施與基本建設劃分的暫行規定》(計資〔1983〕869號),基本建設是指利用國家預算內基建資金、自籌資金、國內外基建貸款以及其他專項資金進行的,以擴大生產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擴建工程及有關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為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項目;
第二,為擴大生產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廠、主要生產車間、礦井、鐵路干支線(包括復線)、碼頭泊位等改擴建項目;
第三,為改變生產力布局而進行全廠性遷建的項目;
第四,遭受各種災害,毀壞嚴重,需要重建整個企、事業的恢復性項目;
第五,行政、企事業單位增建業務用房和職工宿舍等項目。
項目總投資在2億元以上(包括2億元),或產權隸屬關系為省屬,或省參股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一律報省或由省審核後轉報國家審批;項目總投資在2億元以下、產權隸屬關系為地市縣屬的基本建設項目,凡建設資金及其它建設、生產條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報省或轉報國家審批(省里已明確下放審批許可權的除外)。
需要國家和省審批的基本建設項目,必須經過五道審批手續,即: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含招標方案)、初步設計、年度投資計劃和開工報告,這五道手續均需要報福建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或由省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核後轉報國家計委審批。房屋建築項目和一些小型的農業項目(不含水利)、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審批手續可適當簡化,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兩道審批手續可合並為一道手續;此外,列入省重點、大中型項目中長期規劃或年度前期工作計劃、需要報省審批的基建項目可免予審批項目建議書,直接報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根據國家計委《關於簡化基本建設項目審批手續的通知》(計資〔1984〕1684號),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決策的依據,應按規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確性,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的出入不得大於10%,否則需對項目重新進行決策。
(一)項目建議書的審批
各部門、各地區、各企業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規劃、行業規劃、地區規劃等要求,對項目進行預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礎上提出項目建議書。
1、項目建議書的內容
(1)建設項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據。
引進技術和進口設備的,還要說明國內外技術差距和概況以及進口的理由。 (2)產品方案,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
擬在城市規劃區建設的非生產性建設項目,還要說明城市規劃和行政主管部門的初步審核意見。
(3)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系和引進國別、廠商的初步分析。
(4)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設想。
利用外資項目要說明利用外資的可能性,以及償還貸款能力的大體測算。
(5)項目的進度安排。
(6)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初步估計。
2、報批項目建議書必備文件
(1)主管部門報送項目建議書的請示文件。
請示文件必須對建設的必要性、建設規模、總體布置方案、總投資及建設資金來源等作出簡要的說明。
省屬項目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報送項目建議書;參股投資項目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和設區市計委聯合上報項目建議書;地市項目由設區市計委報送項目建議書,省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
(2)項目建議書文本,非生產性建設項目可在報送項目建議書的請示文件中論述,不需編報項目建議書。
(3)擬在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的非生產性建設項目,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選址意見書。
(4)工業項目必須附內聯或外商投資意向書或協議書、環保部門初步意見和土地部門用地預審意見。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
按照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部門、地區或企業負責組織可行性研究,對項目在技術、工程、經濟和外部協作條件上是否合理可行,進行全面分析、論證,作多方案比較,認為項目可行後,推薦最佳方案,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
1、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
(1)總論
A、項目提出的背景(改擴建項目要說明企業現有概況),投資的必要性和經濟意義。
B、研究工作的依據和范圍。
(2)根據經濟預測、市場預測確定項目建設規模和產品方案。
A、市場需求情況的預測。
B、國內、省內現有企業生產能力的估計。
C、銷售預測、價格分析、產品競爭能力。
產品需要外銷的,要進行國外需求情況的預測和進入國際市場前景的分析。 D、擬建項目的規模、產品方案和發展方向的技術經濟比較和分析。擴建、改建項目要說明對原有固定資產的利用情況。
(3)資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設施落實情況。
A、經過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正式批準的資源儲量、品位、成分以及開采、利用條件。
B、原料、輔助材料、燃料的種類、數量、來源和供應可能。
C、所需公用設施的數量、供應方式和供應條件。
(4)建廠條件和廠址選擇方案。
A、建廠的地理位置,氣象、水文、地質、地形條件和社會經濟現狀。
B、交通、運輸及水、電、氣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C、廠址比較與選擇意見。
(5)技術工藝、主要設備選型、建設標准和相應的技術經濟指標。成套設備進口項目要有維修材料、輔料及配件供應的安排。引進技術、設備的,要說明來源國別、設備的國內外分交或與外商合作製造的設想。對有關部門協作配套件供應的要求。
(6)主要單項工程、公用輔助設施、總體布置方案和土建工程量估算。
(7)環境保護、城市規劃、防震、防洪、防空、文物保護。勞動安全、衛生防疫、消防等要求和採取的相應措施方案。
(8)企業組織、勞動定員和人員培訓設想。
(9)建設工期和實施進度。
(10)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
A、主體工程和輔助配套工程所需的投資(利用外資項目或引進技術項目則包括用匯額度)。
B、生產流動資金的估算。
C、資金來源、籌措方式及國內外貸款(含經濟性投資和企業債券)的償還方式。
(11)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評價。
(12)除公益性和外商投資項目外,其它項目要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就資本金籌措情況作出詳細說明,包括出資方、出資方式、資本金來源及數額、資本金認繳進度等有關內容。對建設項目的經濟效益要進行靜態和動態的分析,不僅計算項目本身的微觀財務效益,而且要衡量項目對國民經濟的宏觀效益和分析對社會的影響。計算經濟效益需根據國家計委頒發的《建設項目評價方法與參數》,其中對投資回收期必須計算。進行經濟效果分析的技術經濟參數,由各主管部門和地區根據部門、地區的特點,自行擬定報計劃部門備案。
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決策的依據,應按規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確性,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的出入不得大於10%。初步設計總概算與可研報告批復投資估算出入大於10%以上的,項目必須重新審批。
可行性研究報告應能滿足大型專用設備預訂貨的要求。
2、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必備文件
(1)主管部門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文件。
請示文件必須對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作簡要的闡述,其中確定建設規模的依據、總體布置方案的傾向性意見、項目定址方案、資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設施落實情況、總投資估算及建設資金籌措方案、建設工期和實施進度、項目業主或法人組建方案。
省屬項目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可行性研究文件;參股投資項目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和設區市計委聯合上報可行性研究報告;地市項目由設區市計委上報可行性報告,省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審查意見。(2)有相應資質的咨詢設計單位編制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 (3)大中型項目應有相應資質的咨詢單位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評審意見。
(4)省級土地主管部門、環境主管部門、城市規劃、防震、防洪、防空、文物保護、資源、勞動安全、衛生防疫、消防等部門的評價意見文件。
(5)有權單位出具的比較明確的資金承諾證明,銀行貸款必須附有權銀行出具的貸款意向證明文件。
(6)工程招標方案。包括招投標方式(自行招投標或委託招標、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招標范圍、招標內容、招標項目相應資金和資金來源已落實文件)。如屬自行招標,還需附按《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試行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第5號令)的有關規定提供有關材料。
(7)項目法人組建方案。
(8)工業項目必須附內聯或合資雙方簽訂的合同、章程。
(9)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必須附成果鑒定證書。
(三)初步設計的審批
初步設計是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所做的具體實施方案,是在必要而准確的設計基礎資料上,對設計對象進行通盤研究,闡明在指定的地點、時間和投資控制數內,擬建工程在技術上的可能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通過對設計對象作出的基本技術規定,編制項目的總概算。它應能滿足項目投資控制、招投標、材料設備定貨、土地徵用和施工准備等要求。
1、初步設計內容
各類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內容不盡相同,其主要內容一般包括:
(1)設計依據和設計的指導思想;
(2)建設規模、產品方案、原材料、燃料和動力的用量及來源;
(3)工藝流程、主要設備選型和配置;
(4)主要建築物、構築物、公用輔助設施和生活區的建設;
(5)佔地面積和土地使用情況;
(6)總體運輸;
(7)外部協作配合條件;
(8)綜合利用、環境保護和抗震措施;
(9)生產組織、勞動定員和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10)總概算。
承擔項目設計單位的設計水平必須與項目大小和復雜程度相一致。按現行規定,工程設計單位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各行業對本行業設計單位的分級標准和允許承擔的設計任務范圍有明確的規定,低等級的設計單位不得越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任務。設計單位必須嚴格保證設計質量,每項設計均要作方案比較,合理地確定設計方案;設計必須有充分的基礎資料,基礎資料要准確;設計所採用的各種數據和技術條件要正確可靠;設計所採用的設備、材料和所要求的施工條件要切合實際;設計文件的深度要符合建設和生產的要求。
初步設計由發展計劃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審查,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審批。初步設計文件經批准後,全廠總平面布置、主要工藝流程、主要設備、建築面積、建築結構、總概算等不得隨意修改、變更。
2、報批初步設計必備文件
(1)主管部門報送要求審批初步設計請示文件;
(2)有相應資質單位編制提供的勘察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專家審查意見;
(4)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
(四)年度投資計劃安排
項目初步設計或擴初經批准後,可根據建設資金落實情況上報申請列入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計劃。
申請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必備文件:
1、設區市計委或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的文件。省屬項目和參股投資項目由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申請計劃文件;地市項目由設區市計委上報申請計劃文件。其中省直行政機關購、建房項目必須附有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出具的審查意見文件。
2、建設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許可證文件及紅線圖。
3、市縣政府或省歸口行政主管部門自籌資金年度計劃安排建議。 4、有權承貸銀行出具的年度貸款資金配置證明文件。
5、有權機關批復的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它批復文件復印件。
(五)項目開工報告的審批
1、審批范圍
需省審批開工的項目為:由福建省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批立項的省屬和地市屬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
2、所需材料(附件)
(1)市計委或建設項目行業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
(2)項目法人設立的批復文件(即工商營業執照或各級政府批准文件)
(3)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總概算批准文件(復印件); (4)項目資本金落實文件及年度投資用款計劃(復印件);
(5)規劃部門「一書兩證」(復印件);
(6)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能滿足連續施工三個月以上施工圖;
(7)施工招投標合同(復印件);
(8)項目征地、拆遷和施工場地「四通一平」(即供電、供水、運輸、通訊和場地平整)工作已完成,項目建設需要的主要設備已訂貨,並已准備好連續施工三個月的材料用量;
(9)項目施工監理單位已通過招標選定。
3、項目審批程序
(1)項目單位按開工要求准備好有關材料,按項目隸屬關系向所在設區市計委或省直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開工報告;
(2)所在設區市計委或省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後,將開工報告轉報福建省發展計劃委員會。
Ⅶ 微眾銀行基建貸混凝操作流程怎麼操作
摘要 微眾銀行基建貸是針對建築行業的,建築工程公司,需要相關證書
Ⅷ 政府融資平台貸款有哪些程序
各個地方不一樣,主要內容應該都是一樣
中小企業融資平台貸款操作程序及要求
(一)中小企業貸款操作程序
1、用款企業向大理州中小企業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提出借款申請;
2、大理州中小企業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受理後,派出項目經理調查,按照國家開發銀行的要求撰寫《評審報告》,報市場部經理審核、項目評審部審核;
3、《評審報告》經大理州中小企業貸款評審小組評審、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後,上報國家開發銀行雲南省分行;
4、貸款發放流程為:開發行--咨詢公司--委託銀行--用款企業。
利息及還款流程為:用款企業--委託銀行--咨詢公司--開發行。
(二)中小企業貸款的要求
用款企業需要向大理州中小企業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和大理州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提供以下資料:
1、復印件類
(1)證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銀行開戶許可證;貸款證或貸款卡;采礦權、探礦權(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其它證照。
(2)政策:企業享受的還貸、稅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稅收、政府出資或補貼、土地),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規定,並提供前兩年的實際數額,本年度和未來一年的預計數額;行業政策。
(3)經濟技術:反映企業技術、裝備、研究開發能力的技術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列入政府各類計劃的有關文件、環保證明、產品獲獎證書、用戶使用報告等及產品照片;主要客戶名單及產品銷售合同、訂單(購銷協議、合作協議等);與企業和企業負責人有關的參考資料(如能反映企業管理水平、信譽程度、行業地位、區域經濟位置的獲獎證書,能反映企業主要負責人人品道德、敬業精神、開拓能力的各種獎勵及證書)。
(4)其它:企業章程;注冊時和變更登記時的驗資報告;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申請借款的決議;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在借款期間先還借款後分紅的決議;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提供抵(質)押的決議。
上述資料提供復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原件備驗);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需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授權。
2、格式填報類
(1)《大理州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擔保項目申報書》。
(2)《貸款申請表》。
(3)開發銀行要求的有關表格。
3、企業製作類
(1)企業基本情況:主要股東概況;主要管理人員情況;法定代表人個人簡歷;企業發展簡史和經營歷史;最近三年年度工作報告或企業工作總結(如有);主要分支機構概況(如有)。
(2)項目情況:目前主要在建項目或計劃投資項目的內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文件、建設期、總投資構成、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包括自有資金、銀行貸款及其他資金)、項目進展情況、項目產品市場及預期收益情況;製造工藝流程情況(如有)。
(3)資產負債: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前三年年度財務報表和本年度(截至上月底)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其補充資料)及財務報表的附註說明;主要存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銀行借款明細表,應收賬款帳齡分析表和或有負債情況表(包括三年以上應收款項、存貨構成等);對外提供擔保、資產抵押、質押等或有負債情況;訴訟或其他重大經濟糾紛情況。
(4)經濟效益:企業主要費用年度支出測算;投入產出主要指標;原材料供應情況分析;產品目標市場分析;本年度和擔保期內投資、收入(銷售)、利潤等預測情況;基建及技改項目總投資構成及資金來源、支出預測;主要經營領域或主導產品的概況(包括主導產品名稱、生產能力、市場區域、市場佔有率及競爭能力分析、銷售收入、營業利潤等情況)。
(5)其它:環保情況;企業對所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可以說明企業經營、管理情況的各種管理制度;企業關聯交易情況;企業銷售、采購情況;項目背景情況。
Ⅸ 企業項目貸款與項目融資貸款有什麼區別
生活中所常提到的項目融資貸款,是隸屬於固定資產貸款下的,一種特別限於以項目受益為主要貸款償還來源的貸款品種。項目融資貸款這是一個非常廣泛的定義,比如建廠之後正常投入使用之後,會有應收賬款,那就可以拿應收賬款進行質押貸款,這個就不能泛泛的稱為項目貸款,而是屬於項目融資貸款了。
此外,一般來說,項目融資是一個完整的項目,即能形成完整的生產能力並產生收益,因此項目融資的對象一般是一個新的獨立法人或會計核算單位。而固定資產貸款則包含較廣,可以是基建貸款,也可以是技改貸款,甚至包括對生產線上的某個部分進行改造或更新、新增產能等。因此固定資產貸款可以考察借款人總體的還款能力,而項目融資一般注意項目本身的還款能力,當然也不排除其他抵押、保證等第二還款來源。一般來說,項目融資的貸款金額較大。例如公路、機場、電網、電站、核電、水庫等通常採用項目融資方式,而單一的設備購置等一般採用固定資產貸款。
而企業項目貸款必須要具備以下資料:
1、企業的基礎資料,包括營業執照、組織代碼證、貸款卡、開戶證明、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證明等;
2、擬建項目的各項審批文件,包括備案或核准文件、用地、規劃、環評等;
3、落實資金來源和還款資金來源;
4、提供可研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等;
5、落實擔保措施,抵押、保證、質押等;
通過上面的對比介紹,相信朋友們對於企業項目貸款與項目融資貸款之間區別一定會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了。不論哪種形式的貸款融資,都是對於企業的發展有著積極意義的。
Ⅹ 基本建設貸款由什麼辦理
如果是基本建設貸款,應該是由銀行的貸款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處理如果申請貸款的話,直接去銀行申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