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按揭買房夫妻雙方都要銀行流水嗎,老婆沒工作,房產證想要寫兩人的名字
按揭買房夫妻雙方都要銀行流水,若一方提供的達到要求也可以;老婆沒工作的話沒法提供收入證明,需要丈夫提供的收入證明達到銀行的規定,房產證可以寫兩人的名字。
參看銀行房貸規定材料如下:一手房按揭貸款貸款手續需要:貸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買賣合同)、土地證(或復印件)、無房證明、單位收入證明、擔保公司的擔保證明。
二手房按揭貸款貸款手續需要:買賣夫妻雙方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買賣合同、契稅票、評估報告、買方夫妻收入證明和無房證明。
② 老公有正常工作,老婆沒有工作買房能貸款嗎
買房可以貸款的。
結沒結婚貸款的時候主貸人都是只有一個,誰辦的還貸銀行卡,誰就是主貸人,你沒領結婚證的話就只提供你自己的材料加單身證明就可以了,如果還款能力不足額,銀行會要求你父母提供材料,作為你的協同還款,但實際上跟他們沒關系,只是銀行的擔心而已,擔心你一個人哪天失業了不具備還款能力了,你有父母可以幫你承擔,只要你按時還款,就跟他們沒關系了,如果你領了結婚證了,那也沒事,銀行會讓你提供配偶的材料,但主貸人還是你自己。
③ 婚後買的房子但是女方沒上班在家帶小孩離婚會怎麼判
您好,若婚後購置的房產,若沒有特別約定,那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依法平均分割。建議當面咨詢律師,依法維權。
④ 婚後買房,寫夫妻雙方名字,男方有穩定工作收入,女方無穩定工作可以申請貸款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9-29
⑤ 男方婚前一年按揭買房,婚後由於女方懷孕,生孩子,帶孩子,一直沒上班,這樣婚後還貸款的錢女方有嗎…
如果沒有特殊的約定,婚後還貸的部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主張分割。
⑥ 一對情侶想按揭買房,但女方沒有工作,房產證上能不能寫上女方的名字,
可以將此房房產登記為二人共有,這個區別於夫妻共有,手續也簡單,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帶著就行。前幾天我還真特意問過這個事情,人家工作人員解釋的好,這房子登記倆人名就是一人一半了,誰也沒有權利私自處理。等於是雙方共有財產。
按照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貸款人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並要求貸款人開具合法的、銀行認可的最近兩年穩定的經濟收入證明。那些自由職業者、個體經營者、沒有具體工作單位的人員沒有工作單位,無法開出收入證明,但只要向銀行出具近兩年繳納個人收入所得稅的稅單回執,銀行就會根據您繳納個人收入所得稅的多少,認定您的收入情況和還款能力。如果其他條件符合規定,銀行就會給您貸款。
銀行貸款需要借款人能提供證明有穩定收入來源的資料,也會通過銀行的徵信系統對借款人的個人信用進行查看,信用值在允許的范圍內就可以辦理接下來的手續。
一般情況下,銀行出於規避風險的考慮會考察貸款人的還款能力,如果銀行認為貸款人無還款能力的話,會拒絕貸款人的貸款申請;如果貸款人有一定的資金還款保證,銀行認為貸款者具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可能會接受貸款人的貸款申請。能否貸款還取決於銀行方面。
如果是男方可以申請下來貸款,可以在共有人一欄里填上女方名字。如果單純只寫女方名字無法實現。
⑦ 買房需要按揭貸款呢,本人有固定工作,媳婦沒有固定工作,媳婦的收入證明怎麼辦
一、收入證明的注意事項
第一:開收入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第二:開收入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第三: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財務章或者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二、、可申請購房貸款: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7)買房商業貸款夫妻女方沒工作帶小孩擴展閱讀:
分期付款
又分為免息分期付款和低息分期付款,是比較吸引人的付款方式。
利:緩解一次性付款的經濟壓力,也可用房款督促開發商履行合同中的承諾。
弊:分期付款隨著付款期限的延長,利率會越高,房款額比一次性付款的房款額高。
⑧ 軍人夫妻按揭買房,夫妻二人都要提供收入證明嗎但是這幾年妻子沒有上班,在家帶孩子,沒收入怎麼辦
一方也可以,只要滿足貸款條件,有支付能力
流水打工資條即可
⑨ 買房按揭夫妻雙方其中一人不能到銀行簽字怎麼辦就我一個人有工作,我老婆沒,能按揭嗎保險我都!
辦理按揭貸款需夫妻雙方簽字,因為辦理按揭貸款屬於夫妻雙方的債務,所以需雙方簽字。
⑩ 婚後男方上班有公積金想貸款買房,女方帶孩子無工作,房產證能寫女方的名字嗎
婚後買房,不管寫不寫女方的名字,離婚都有你的份額的哈。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是最高院對現行婚姻法的有效補充。解釋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