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存款被銀行工作人員以給企業貸款為理又,將存款不歸還,算咋騙嗎
這個可起訴銀行,這是他們經營管理不善導致客戸利益受損,他們必須按當初存款時約定的存款利率給客戶兌付本息。
❷ 銀行工作人員想用我存摺貸款完成任務行嗎
這種情況就是銀行工作人員,為了完成個人儲蓄任務,而做出的沒有辦法的事。一般情況銀行的月末、季末,都給銀行各崗位人員制定沖時點存款任務,也就是30號或31號這一天。
所以,遇到這種情況,還得看自己願意不願意,願意辦純屬幫忙,不願意也屬於合情合理。
❸ 為什麼我人沒去銀行,銀行工作人員為什麼把我的錢貸款出來了
需要去銀行核實。人沒去銀行但工作人員錢貸款出來了,如果是信息傳遞的可以帶著你的身份證到銀行業務處去查詢貸款時間貸款貸人身份證號碼,以防是詐騙簡訊。
❹ 銀行工作人員把我們的卡拿去貸款了很多錢對我們自己貸款有沒有影響
當然有影響了 就跟身份證丟了 然後被人撿到拿去做違法的事一樣 要是不能證明不是你做的你就得承擔責任
❺ 銀行工作人員為了完成任務能用自己的錢替貸款戶墊貸款利息嗎
可以啊,但是有一個風險就是你錢還了不一定可以從客戶手裡把錢要回來造成的損失你要自己承擔。就行為盡量不要做如果確實是為了任務的話,可以偶爾做一兩次,但是長期的話,我估計你也扛不住。
❻ 銀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
銀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如何處理:
我國銀監會有明確規定,銀行員工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民間借貸活動,一經發現,做開除處罰。 如何防範銀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
1、嚴禁員工組織、參與社會非法集資和民間融資借貸活動。
2、嚴禁員工充當票據融資、民間借貸的中介角色或資金掮客,或在活動中充當鑒證人、證明人,以及幫助他人非法集資、參與經營地下錢庄,或為上述活動提供擔保。
3、嚴禁員工泄露利用工作之便所掌握的票據信息、資金信息、客戶名單等信息。
4、嚴禁員工為民間融資機構提供營業辦公場所或幫助其進行宣傳,或將本行的重要空白憑證、各類印章提供給從事民間融資人員使用。
5、嚴禁員工為民間融資出租、出借對公賬戶、個人賬戶,或利用與本行信貸客戶的工作關系,幫助客戶墊款還貸,進行資金周轉。
6、嚴禁員工將自有資金、信貸資金、拆借客戶資金等投資於民間融資市場或發放高利貸。
7、嚴禁員工在小貸公司、擔保公司、投資公司等社會融資機構兼職或投資參股。
8、嚴禁員工提供虛假對賬單、余額查詢單、出資證明、存款證明、注資增資或其他資信證明。
9、嚴禁員工代客辦業務,或代他人保管存單、存摺、銀行卡、密碼、有價單證、票據、印章、網銀密鑰、有效身份證件等異常行為。
10、嚴禁吸儲不入賬,不得借銀行名義或利用銀行員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資理財。
拓展資料:
銀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如何理解?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銀行員工不能參與民間借貸。
這里的不能參與主要包括:不得以變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經辦人和關系人支付費用或傭金等方式違規吸儲;不得以各種形式參加非法集資活動;不得介紹機構和個人參與高利貸或向機構和個人發放高利貸;不得借銀行名義或利用銀行員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資理財;不得利用銀行員工或銀行客戶的個人賬戶為他人過渡資金,並不得借用銀行客戶的個人賬戶為銀行員工過渡資金。
❼ 銀行工作人員為了自己的利益,給別人利用虛假用錢信息在銀行貸款,貸的款直接轉走了,這種行為違法嗎
銀行工作人員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虛假信息在銀行貸款,這屬於違法行為。貸款人屬於騙貸,工作人員提供製造虛假信息是共犯,而且涉嫌瀆職,建議舉報。
❽ 個人在銀行存款經本人同意銀行工作人員加息貸給他人違法嗎
這種情況應該是不合法的,要有正規的貸款經營牌照的機構,才能夠合法的辦理貸款,這樣工作人員充當了資金掮客,應該是屬於民間借貸
❾ 他人代款銀行工作人員把錢打到我卡里在轉給貸款人這這樣算金融詐騙嗎
這種操作我認為是不合規的,銀行有銀行的貸款流程,資金肯定不能打到他人的賬戶再轉給貸款人的,不一定算是金融詐騙,但是不合銀行的法規!
❿ 銀行工作人員擅自拿個人身份證做1000元貸款是違法嗎
肯定是不合規定的。
不過,還是要弄清楚事情的原委。在什麼情況下貸款,是否有人代辦什麼的。
其實這樣的事情,最好是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