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貸沒有還清可以過戶嗎
房貸沒還完不能過戶。二手房交易中未還完房貸的房子出售的時候,需要先將銀行貸款還清之後才能辦理過戶手續。如果覺得麻煩或者是需要重新處理的話,用戶可以辦理轉按揭手續,將名下的剩餘貸款與房產一同轉讓給對方才能辦理過戶。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過戶的話只能是房貸還清的情況才可以辦理的。
買有貸款的房子注意事項
1、核實房產真實信息:
購房者在買房前一定要先到當地房管部門查冊,核實房屋的貸款狀況和查封狀況等。僅僅只是與房主簡單溝通也不可以,要掌握方法,獲得正確的信息來源。購房者可以去房管局查冊,了解一下該房子名下是否有存在未還清的貸款。具體而言,就是以房地產的地址、地號、房地產證登記案號、房地產證號之中的任一條件為索引,來查證房地產的權屬狀況。
2、注意資金安全:
一般購買存在貸款未還清的房子,賣家都會讓購房者先墊錢解押,購房者如果不信任賣家,擔心資金安全,可以通過第三方監管賬戶,而不是賣家的個人賬戶進行交易。如果賣家非常強硬怕麻煩不肯做資金監管,非要買家幫墊資,那就寧可花錢找第三方公司來墊資,第三方公司會去調查和評估業主靠不靠譜,這樣花點錢轉移風險。
Ⅱ 有貸款的房子過戶是否必須還清貸款才能過戶
確實是這樣的在過戶買賣之前是必須要把貸款還清,以後你才可以拿到房產證,才可以正常的過戶。
Ⅲ 房子過戶要還清貸款嗎
貸款還清才能把房產證從銀行那裡拿回來才可以辦理過戶。所以,肯定是要先還清貸款才行。
Ⅳ 房產證上去掉壹個人名字,需要把貸款全部還清嗎
房產貸款還沒有還清之前,房產證增加、減少名字,一般銀行都不會同意。這時候的房產證處於抵押狀態,房產產權還不完全歸業主個人。
所以房產證上去掉一個人名字,需要把貸款全部還清,讓房產產權完全屬於個人。
Ⅳ 房產證抵押貸款過戶流程
房產證抵押過戶的辦理是:當事人應攜帶銀行已還清貸款的證明持產權證原件、他項權證原件至房管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注銷後到房產交易辦理房產證更名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貸款通則》第五十三條
貸款人對產權有償轉讓或申請解散的借款人,應當要求其在產權轉讓或解散前必須落實貸款債務的清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Ⅵ 房產證是一定要還完貸款才給嗎
不是。
不論有沒有貸款,房屋在交付後90天內就可以辦理產權證,但是貸款的購房戶,在辦理產權證的時候要同進辦理項權抵押權證放在銀行,房產證自己拿著,但房產證上打了一行此房已設抵押權,限制上市交易,也就是貸款期限內是不能上市交易的,除非還掉貸款。
(6)房產證過戶銀行貸款要還清嗎擴展閱讀:
貸款買房是很多人買房的方式,畢竟難以全款買房特別是在房價比較高的城市,貸款買房更是很多人以按揭貸款的方式實現買房的願望。但是因為大家對按揭貸款的一些情況並不是完全了解,對按揭貸款存在一些誤區,主要有三個:
第一個誤區,發放完住房按揭貸款在房產證辦理下來之前,事實上住房並沒有抵押在銀行,而是房地產開發商在進行階段性擔保
有朋友說,在購房簽訂合同並辦理了住房按揭貸款以後,房地產公司只給購房者發放土地使用證、房屋購買合同、銀行按揭貸款合同等證件。因為房產證已經抵押給了銀行。
實際上,我們都知道,從買房到辦理貸款再到正式交房後,仍然有一段時間才能拿到房產證,在這個階段貸款銀行是沒有房產證可以抵押的,事實上開發商承擔了這一階段貸款的擔保責任。
有人可能以為房地產開發商為購房的客戶提供階段性擔保是潛規則,實際上不是,而是買房人作銀行按揭貸款所必須的前提條件。
住房按揭貸款是指在住房還沒有交付使用時進行的貸款,本質上是以未來的房地產他項權證做抵押,在住房交付使用並辦理完產權證前,銀行的按揭貸款處於沒有抵押物的狀態,銀行必然要求開發商作為住房的開發者承擔階段性的擔保責任。
所以,在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之前,住房按揭貸款事實上是存在貸款銀行、買房貸款人和開發商三者的關系,而不僅僅是貸款銀行和買房貸款人的關系。
在購買住房者的貸款發放以後、住房產權證辦理完並辦理抵押手續的這段時間,開發商承擔著階段性擔保風險,只有在房產主辦理下來以後再辦理了房產抵押手續才能結束。在這個階段,如果購房者不能及時償還貸款或者無力償還貸款,開發商就有責任和義務代為償還貸款。
這個階段具體時間長短不定,有的可能2—3年,長的可能有3—4年。
第二個誤區,住房按揭貸款和住房抵押貸款一樣,並不是將房產證抵押在銀行,而是在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的抵押登記手續
很多人都認為,住房按揭貸款和住房抵押貸款就是將房產證抵押在銀行,房產證就有辦理貸款的銀行保管,直到貸款收回才能解除抵押拿回房產證。
客觀地說,以前銀行在辦理住房按揭貸款和房產抵押貸款時,確實在辦理完貸款抵押登記手續以後,由銀行保管房產證。但後來有了兩大變革:
第一大變革是房產證已經變更為不動產證。以前我們買房一般都兩證:房產證和國土證,房產信息和土地信息是分開的,這就是一般情況下人們所說的兩證。在2015年3月,我國開始實行了不動產登記,不再頒發房產證和國土證而是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但我們仍然習慣於叫房產證。
第二大變革是抵押貸款銀行不再保管房產證。按規定抵押後應該由業主保管房產證,銀行保管他項證,在實際操作中,很多銀行也將房產證一並保管!後來雖然有的城市抵押部門會收回房產證的原件,並出具抵押他項證給銀行,等到還款的時候再解押退回原件。但大部分城市的抵押登記部門已經不再收取房產證原件,只是在原件備注欄標注該房產已於某某年月日抵押給某某銀行,房產證原件退還給產權人,出具抵押他項證給銀行。
因此,一些人說只有貸款完全償還才能從銀行拿回房產證是以前的做法,但現在基本上已經不需要將房產證放在銀行。而且這里要明確的是,按揭貸款不是將房產證抵押在銀行而是將房子的他項權利抵押給銀行,是房產抵押貸款而不是房產證抵押貸款。但是在貸款償還完之前,出賣、轉讓等都要受到影響。
第三大誤區,在民間借貸過程中將房產證交給對方進行抵押有效嗎?這個問題是一個根本性的問題
我們經常看到一些影視劇和民間借貸中,以住房抵押的貸款方式就是將房產證交給對方,並以為只要不還款住房就成了對方的。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
根據相關規定,住房的權屬是以住房在誰的名下為前提,與房產證在誰手裡並沒有什麼關系。更重要的是,僅僅是有房產證和借據並不能辦理房產的過戶和權屬的變更。
當然,以前個別地方住房產權管理並不嚴格,會發生一些債權人拿著債務人的房產證就辦理了過戶的情況,但是非常少而且也不合規,現在基本上已經不能辦理了。
關於民間借貸中以房產證抵押貸款融資的情形,要明確以下幾點:
一是必須明確的是,房產抵押是以在房產管理部門抵押登記為前提。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不動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把房子抵押給了別人或者銀行,實際上只是把房子的他項權利抵押給了別人。只有辦理了住房抵押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即使對方違約也不能直接辦理房產過戶。
二是必須明確的是,並不是房產證在誰手裡就代表房子是誰的,以房產證抵押的貸款雖然你有房產證但並不代表你有處置權,你既不能對住房進行拍賣,也無法將住房過戶到你的名下。
三是必須明確的人,即使房產證在你手裡,並代表你真的擁有了房產,產權人可以通過辦理掛失、再辦理新的房產證的方式,甚至還可以以新的房產證將住房交易賣掉,讓原來的房產證成為廢紙。如果房產所有人以,那麼,你所持有的房產證就完全失去了意義。
Ⅶ 房子貸款沒還清可以過戶嗎
還貸期間的商品房本來是不可以過戶的,但是現在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轉按揭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進行轉按揭意味著購房人在未還清貸款時,可以轉讓或出售該房產;買入該房產的人,又可以向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
購房者如果因為收入低、償還貸款能力不足購買了便宜的房子,待收入提高、償還能力增強後,將第一套房轉賣給他人,再購買條件較好的住房。
Ⅷ 房子在銀行有抵押貸款還能過戶嗎
一、抵押貸款的房子如何過戶?
1、先結清銀行貸款
房主必須先償還銀行貸款,這樣才能順利解除抵押,再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簡而言之,購房雙方需要先達成產權變更協議,再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在賣方付清銀行貸款後,買方可以順利地從銀行取得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最終,雙方按照公證協議進行產權變更登記,並完成產權過戶。
有抵押的房子是不可以辦理過戶的,因為房子在抵押的期間房產證都放在銀行保管。沒有房產證是辦理不了過戶手續的,這是房地產交易中心明確規定的,房產證是辦理過戶重要材料之一。如果想要辦理房子過戶,必須把銀行的費用還清才行。現在國內銀行都是支持提前還款的,只要你把本金全部還清,後期的利息也是不需要再支付的,還能拿到自己的房產證,可以說還是比較劃算的。
Ⅸ 房產證過戶需要把余額房貸還清嗎
房產證在開發商手續齊全後就可以在房管局申領。
但對於有貸款購房的,房產證原件在沒還清貸款前是抵押在銀行的。你還清貸款後,就可以和銀行拿回。
Ⅹ 是不是買房子要賣掉過戶別人,必須把貸款還清
不需要的。可以直接讓買主把一部分購房款還貸,也可以讓買主把剩餘未還的房貸接手過去,由他接著還。具體手續辦理還是比較復雜的,建議讓中介幫忙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