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組合貸款後,公積金裡面的余額可以提取出來嗎
申請組合貸款後公積金余額可提取。在辦理組合貸款放款後,貸款人雷歐支取自己賬戶里的公積金來用於歸還買房子的貸款。在一次性支取後,還款滿一年的購房者,還可以按上一年度還款的利息金額,繼續申請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積金~
㈡ 武漢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不動產權證書提取條件
1、職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條件;
2、《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時間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後,且該房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
3、距上次本人辦理提取時間間隔3年以上;
4、職工及配偶未使用本套住房辦理過提取公積金歸還商貸的業務。
二、公積金還商貸提取條件
1、符合首套房提取條件;
2、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選擇使用商業貸款且貸款未還清的,在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後,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3、職辦理提取公積金償還商貸時間間隔1年以上;
4、每次提取的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
5、需到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6、商貸抵押人和共同抵押人為提取人及配偶;
7、商業貸款類型必須為「個人住房貸款」。
三、公積金還組合貸款提取條件
1、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為為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
2、在2010年3月8日(含)後無住房消費類提取記錄;
3、辦理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以上(含);
4、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未結清;
5、還款最長逾期記錄不能連續超過3期(不含);
6、提取公積金距上次辦理的時間間隔需滿1年;
7、每次提取的金額不得超過商貸剩餘金額;
8、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類型必須為「個人住房貸款」。
職工及配偶需符合「首套住房」提取條件:
1、職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後在公積金系統中無住房消費類提取記錄(不含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賃住房提取;低收入職工提取記錄);
2、職工及配偶無委託扣劃記錄的;
3、2010年3月8日(含)以後,職工及配偶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
二、商品房的購房合同已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三、該住房未申請公積金貸款或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辦理材料:
1、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未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原件並須本人填寫《未婚聲明》;已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3、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未付清購房款的,提供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首期付款收據或發票原件、復印件;已全額付清購房款的,提供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復印件。
【拓展資料】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問題的通知》 辦理指南:
自2018年2月1日起,職工及配偶在本市購買首套自住房,在公積金中心或繳存銀行櫃面辦理憑不動產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貸款或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時,所需提取資料有所變化,具體規定如下:
首次辦理。2018年2月1日(含)後,在櫃面首次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提取人需提供相關提取證明資料,用於公積金中心與相關部門的聯網審查校驗,並留存全套提取證明資料。
再次辦理。2018年2月1日(含)後,在櫃面成功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提取,職工家庭婚姻、住房等信息未發生變化,再次辦理時,僅需留存提取人身份證、結婚證的復印件及提取憑證。
信息未經核驗的。在2018年2月1日前,曾在櫃面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為保證提取信息的完整准確,提取人仍需提供全套提取證明資料原件。
用於公積金中心與相關部門的聯網審查校驗,符合提取條件的,除提取人身份證、結婚證的復印件及提取憑證外,不再留存全套提取證明資料。
㈢ 申請組合貸款後,公積金余額可以提取出來嗎
申請組合貸款後,是不影響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可以提出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3)組合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武漢擴展閱讀:
鄭州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須知》第三條 組合貸款申請條件。申請組合貸款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所購房產為鄭州市區新建合規商品住宅(不含二手商品住宅),且樓盤項目為受託銀行個人住房貸款 准入項目,並已向管理中心備案;
2、符合住房公積金及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條件;
3、本人及配偶沒有尚未結清的個人住房貸款或其它大額債務 ;
4、同意按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5、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要求的其它條件。
㈣ 辦理組合貸款後,公積金還能提取出來嗎
申請組合貸款後,是不影響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可以提出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㈤ 組合貸款買的房,能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嗎
辦理了組合貸款之後,想要提取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有以下幾個前提條件:
1、從來沒有辦理過公積金委託劃扣;
2、組合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
3、商業貸款尚未結清;
4、公積金貸款部分累計逾期期數在3期以內(不含3期);
如果滿足以上條件,您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償還組合貸款的商業貸款部分。
辦理組合貸款後提取公積金余額需要的資料:
1、貸款銀行審核蓋章的《提取公積金還組合貸款申請證明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4、《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還款儲蓄存摺或卡(首次提取應附不少於6個月及以上的還款流水明細,以後提取應附提取日前12個月的還款流水明細)。
此外還要提醒大家,如果您提取公積金余額歸還貸款本金,那麼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且累計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其商業貸款本金。如果是按年提取公積金余額還商貸本息,那麼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此前一年(12期)應償還的月還款額之和,但不包括在此期間以自有資金提前歸還的商業貸款本金,且累計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商業貸款本金。
㈥ 武漢住房公積金個人怎麼提取
住房公積金除了可以用來進行房屋貸款之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也是可以提取出來使用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用途有很多種,可以用來裝修房屋、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支付房租等。那麼武漢住房公積金個人要怎麼提取?一起來了解一下。
武漢住房公積金個人怎麼提取?
【1】首先由職工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或單位領取並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職工向單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單位進行核實之後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並蓋章;
【3】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前往繳存銀行辦理提取審核手續;
【4】審核通過之後准予提取,並將結果通知申請人,職工持審核過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前往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最後前往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根據提取公積金的用途而有所不同,具體規定如下:
一、憑《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1、職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條件;
2、《不動產權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地產權證》)登記時間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後,且此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
3、職工距上次本人辦理提取時間間隔3年以上;
4、職工及配偶未使用本套住房辦理過提取公積金歸還住房商業貸款業務。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貸款的提取條件
1、職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條件;
2、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選擇使用商業貸款且貸款未還清的,在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後,職工及配偶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3、職工距本人上次辦理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商業貸款時間間隔1年以上;
4、職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轉入借款人約定還貸的銀行儲蓄賬戶),直至商業貸款余額結清;
5、提取時,借款人需到分中心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6、商貸抵押合同登記的抵押人和共同抵押人為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辦理;
7、商業貸款類型必須為「個人住房貸款」。
三、提取公積金歸還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的提取條件
1、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系統中顯示,職工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為組合貸款(即職工及配偶僅有唯一一次貸款記錄,為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
2、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系統中顯示,職工及配偶在2010年3月8日(含)後無住房消費類提取記錄;
3、職工及配偶在本市辦理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以上(含);
4、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未結清;
5、組合貸款還款期間,公積金貸款還款記錄發生最長連續逾期在3期以內(不含);
6、提取公積金歸還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距本人上次辦理的時間間隔需滿1年;
7、職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轉入借款人約定還貸的銀行儲蓄賬戶),且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商業貸款本金;
8、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類型必須為「個人住房貸款」。
(6)組合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武漢擴展閱讀
武漢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貸款的所需資料
一、首次辦理(含信息未經核驗)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還款儲蓄存摺或卡原件及復印件。
二、再次辦理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㈦ 辦理公積金組合貸款後,多久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在你辦理公積金組合貸款的過程中,你到公積金中心辦理相關手續時你就可以同時辦理提取你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但公積金賬戶必須留存10個月的繳納結余,其它的就直接可以提取。
㈧ 組合貸款後還能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申請組合貸款後,是不影響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可以提出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㈨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根據提取公積金的用途而有所不同,具體規定如下:
一、憑《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1、職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條件;
2、《不動產權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地產權證》)登記時間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後,且此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
3、職工距上次本人辦理提取時間間隔3年以上;
4、職工及配偶未使用本套住房辦理過提取公積金歸還住房商業貸款業務。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貸款的提取條件
1、職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條件;
2、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選擇使用商業貸款且貸款未還清的,在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後,職工及配偶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3、職工距本人上次辦理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商業貸款時間間隔1年以上;
4、職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轉入借款人約定還貸的銀行儲蓄賬戶),直至商業貸款余額結清;
5、提取時,借款人需到分中心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6、商貸抵押合同登記的抵押人和共同抵押人為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辦理;
7、商業貸款類型必須為「個人住房貸款」。
三、提取公積金歸還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的提取條件
1、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系統中顯示,職工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為組合貸款(即職工及配偶僅有唯一一次貸款記錄,為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
2、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系統中顯示,職工及配偶在2010年3月8日(含)後無住房消費類提取記錄;
3、職工及配偶在本市辦理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以上(含);
4、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未結清;
5、組合貸款還款期間,公積金貸款還款記錄發生最長連續逾期在3期以內(不含);
6、提取公積金歸還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距本人上次辦理的時間間隔需滿1年;
7、職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轉入借款人約定還貸的銀行儲蓄賬戶),且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商業貸款本金;
8、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類型必須為「個人住房貸款」。
(9)組合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武漢擴展閱讀
武漢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貸款的所需資料
一、首次辦理(含信息未經核驗)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還款儲蓄存摺或卡原件及復印件。
二、再次辦理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